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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汉语字词典
释义
U+423c

字形信息

Unicode: U+423c
结构: ⿱竹密
笔画: 17
部首: 竹、𥫗
拼音: miè、mì
注音: ㄇㄧㄝˋ、ㄇㄧˋ

词典解释

miè
同“篾”。指折竹,也指桃枝竹。
一种有瓤的小竹。

康熙字典

【未集上】【竹字部】
【集韻】莫結切,音蔑。【篇海】同篾。【禮·喪服】繫用靲。【註】靲,竹䈼,謂竹之靑,可以爲繫者。
【集韻】莫筆切,音密。竹名也。空小而有穰。
《康熙字典》

在古籍中的用法

  1. 注云:「靲,竹䈼也。」敖云:「靲字從革,似當為革之屬」,未詳孰是。
    儀禮小疏
    传统分类: 经部 | 礼类 | 仪礼之属
    现代分类: 政治
    作者: 清 沈彤 撰
    朝代: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2. 適室用斂者,齊北庸當牖。去死簪裳左何扱領,純衣纁裳。中屋篚,以衣西北厞。楔齒,爲將綴足。辟戾,以馮俠牀,亦適。
    使者至,者三人襚,執要言遺,別於銘。䞓末。旗識識之爲。旆,竹杠,橦也。梠,甸人爲。垼,東郷塊竈。廢敦皆濯。造于五種,以盛渜濯,以汲。將縣漑,事遽不綪。江、沔謂縈繩索。以親鬠,纋中。廣袤。賔爲
    有惡。掩,練,析其裹首。瑱,白纊。幎,繫。葛藟,以絮爲㳙。握手,牢中若檡。猶闓。弓,令不挈指。吒,鼠手。齊。䞓殺,而上。純衣所衣。褖衣縁之,不襌,一稱。韐,韍,以璆,文竹一。侯荼。笏,作,皆繶組,綦于踵。”士冠
    “以魁馬,絆于笲,於筐,用綌。櫛,於簞。裁。“管人不說繘。”“淅米汏也。”受潘用重。用爨。”“盛米處也。”冰。士併襢。侍從倮裎,挋用淸。用枓。作湪。揃、斷爪揃䰅。大蜡,扱諸以從。爲飯,南首,便扱于跗,連絇足坼三稱
    而衣不紐,不數,省文,捷也。于掔。大擘。爲藉,有彄。作捥。櫜之。爲橐。鬊,辟。奠重木。縣物。簪孔。於養。幂用久之,用靲。竹䈼。辟屈。綪。絞,縮從赬。裏無紞。被識別。散衣袍襺盡,用取稱。饌于鍛濯。齊坫爲奠。大鬲,
    一。齊。易服冝差簀也。殺之四鬄去蹄。兩胉扃,肩髀則辟,或傎倒衣。馮尸。髺髮。人免,雞斯而紒,令著頭。作絻。髽。宫。縚爾,毋扈扈。侇于郷。賔。東。夾。其便。爲鉉。乃朼。進柢。爲脾爲胝。俎從巾,巾由重代。更憔悴。禮坊。挈壺縣壺。不背以褶。
    雖複與襌。爲燎。大燋。必盡。又復。瓦甒。毼豆。蠃醢。無縢。四脡。縢縁。柲緄爲蝸。衽,小要用輴。櫕至。不曁。用軸。輁軸輓而蜉,令不爲舉。左胖。奉尸。爲銘。設柎從。于奥。鬐。闔戸堊室,厭於招彌。桃茢惡之。下。天子菜。人辟爲謔。耆酒。窟室。
    朝至。公焉在壑。由便敢。讙聒尊。遁。辟位。立乗小俛。始歠粥矣。辟門。拊心。直東,併於啓㑹。猶度免絰之處。少儀“上韇爲其右還。”“畫地之竁。”“徧視楚焞,以鑚炬也。”菙氏掌共燋,挈爇燋其焌。族長于闑。“閾外有近。”
    經典釋文
    传统分类: 经部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唐 陸德明 撰、清 孫毓修 輯
    朝代:
    版本: 四部叢刊景通志堂刊本
  3. 重木刋鑿之,長八尺,横者半之。置于庭,三分庭,一在南。以沐之米為粥,實于䰛。既實,以踈布蓋其口,繫以竹䈼,懸於重木,覆用葦席,北向,屈兩端交於後,西端在上,綴以竹䈼。祝取銘置於重。殯堂前楹
    下,夾以葦席,簾門以布,又設葦障於庭。陳小斂衣。
    大唐開元禮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仪制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唐 蕭嵩 撰
    朝代: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4. 士喪禮云:“重木刋鑿之,甸人置重于中庭,三分庭一在南。”註云:“木也,縣物焉曰重。刋,斵治之也。鑿之爲縣簮孔,士長三尺。”賈釋云:“木也,縣物焉曰重者,解名木爲重之意,以其木有物縣於下,相重累,故得名重。云簮孔者,下繫用靲,靲即䈼也。䈼者,竹之青皮,以䈼貫二鬲,内此孔中。言簮者,若冠之簮,使冠連屬於紒,此用靲䈼
    貫鬲,連屬,内於重木之孔,故云簮孔。”又曰:“夏祝鬻餘飯,用二鬲于西牆下。”註云:“夏祝,祝習夏禮者也。鬻餘飯,謂以飯屍餘米爲鬻者也。”其鬲用䟽布,炙塞其口,以䈼屬於重,幂用葦席,謂以席覆重,辟屈而反,兩端交于後,在祍西端在上。此據人北靣,以席先於重北,而向南掩之於後,以東端爲下,向西,西端爲上,向東,是爲“辟屈而反,兩端交於後,爲左祍,然後以䈼加束之,結於後”也。賈釋云:“士重三尺,則大夫已上各有差,當如銘旌之杠,士三尺,大夫五尺,諸侯七尺,天子九尺,據竪者言之,其横者冝半之。”雜記曰:“重旣虞而埋之。”註云:“就所𠋣處埋之也。”檀弓曰:“重,主道也。”孔義云:“謂始死作重,猶若吉祭木主之道也。吉祭木主,所以依神,在喪作重,亦以依神,故云“主道也”。重起於殷代,以含飯餘粥,以鬲盛之,名曰“重”。今
    之粮甖,即吉重之遺象也。所以須設重者,鬼神或依飲食,孝子兾親之精有所慿依也。又鄭註士喪禮云:“士二鬲,大夫四,諸侯六,天子八。”與簋同差者,以其與簋同是飯食之道故也。王者八簋,故八重。置於西階下,三分庭一,在南,竪一木,長九尺,午逹横鑿,穿爲四孔,貫四横木,毎一横縣二鬲,四横,八鬲;諸侯七尺,三横,六鬲;大夫五尺,二横,四鬲;士三尺,一横,二鬲。並覆以䟽布,裏以葦席,而後代重與韋席爲二物。重隨柩入壙,横木等與葦席爲凶。
    檀弓曰:“銘,明旌也。以死者爲不可别也,故以其旗識之。”註云:“明旌,神明之旌也。”士喪禮云:“爲銘各以其物。”周禮司常:“大喪則供銘旌。”註云:“王則太常。”又案司常職云:“王建太常,諸侯建旂,孤𡖖建, 大夫士建物。”則銘旌亦然,但尺數異耳。禮緯云:“天子之旌髙九仞,諸侯七仞,大夫五仞,士三仞。”其士喪禮“竹杠長三尺”,則死者以尺昜仞也。天子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其旌旗身亦以尺昜仞也。又從遣車之差,蓋以喪事略故也。若不命之士,則士喪禮云:“以緇布半幅”,長一尺也。“頳其末,長終幅”,長二尺也。“緇頳共長三尺,廣三寸。書銘于末曰:“某氏某之柩。”竹杠長三尺,置于宇西階上。註云:“杠,銘幢也。宇,梠也。”○蓍
    將葬,筮宅,冢人營之。註云:“宅,葬居也。營,猶度也。”掘四隅,外其壤。“掘中,南其壤”,爲葬將北首故也。旣朝哭,主人皆往,兆南,北靣,免絰。命筮者在主人之右。純筮者東靣,抽上韇,兼筴執之,南靣受命曰:“哀子某,爲其父某甫,度玆幽宅,兆基,無有後艱。”筮人許。諸,不述命,右還,北靣,指中封而筮之。畫識。卦者在左。旣受命而申言之曰述。不者,士禮略也。中封者,中央壤也。卒筮,執卦以示命筮者及主人。命筮者受視,反之。東靣旅占,卒,又進告于命與主人:“占之日從。”若不從,更擇地筮,如初儀。桉:上大夫已上至天子,卜而不筮,故雜記云:“大夫卜宅與葬日,下大夫與士則筮宅卜日。”此經是也。又賈釋云:“不述命士,各士禮略者,但士禮命筮辭有
    一,命龜辭有二。大夫已上命筮辭有二,命龜辭有三。士命筮辭直有一者,即上經直有命筮,無述命。“假即爾。大筮有常”,即是述命之事也。”
    析城鄭氏家塾重校新定三禮圖
    传统分类: 经部 | 礼类
    现代分类: 政治
    作者: 五代 聶崇義 撰
    addNames: 新定三禮圖
    朝代: 五代
    版本: 四部叢刊三編景蒙古本
  5. 釋曰:北面,以南為後。以葦席覆重,乃以䈼束加之。祝取銘,置于重。
    儀禮集釋
    传统分类: 经部 | 礼类 | 仪礼之属
    现代分类: 政治
    作者: 宋 李如圭 撰
    朝代: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6. 楚焞
    案:士喪禮云:「掩,練帛也,廣終幅,長五尺,析其末。」作此掩,為裹屍首故也。析其末者,以後二脚於頤下結之。既瑱、幎目之後,乃以前二脚倒結於項中。
    幎目用緇,方尺二寸,赬裏,著以絮。云:幎目,覆面者,四角各有組繫,皆於後結之。幎,鄭讀若云「葛藟縈之」之縈。
    鬠笄用桑,長四寸,纋中。鬠,結也,取㑹聚之義,謂先以組束髮乃笄也。云:桑之為言喪也,為喪所用,故以桑為笄,取聲名之也。笄長四寸者,不冠故也。若冠則笄長也。古之死者,但鬠笄而不冠,婦人但鬠而無笄。案:下篇云:「其母之喪,鬠無笄。」云:「無笄,猶丈夫之不冠也。」王肅家語云:「孔子喪有冠者,妄也。」纋中,謂兩頭濶,中央狹,狹則於髮安,故注云以安髮也。
    喪大記云:「君錦冒,黼殺,綴旁七;大夫玄冒,黼殺,綴旁五;士緇冒,赬殺,綴旁三。」凡冒,質長與手齊,殺三尺。註云:「既襲,所以韜屍,重形也。殺,冒之下帬,韜足上行者也。」又喪禮云:「冒,緇質,長與手齊,赬殺,掩足。」註云:「冒,韜屍者,制如直囊,上曰質,下曰殺。質,正也。其用之,先以殺韜足而上,後以質韜首而下,齊手,上玄下纁,象天地也。」孔義云:「於不縫之邊,上下安七帶,綴以結之。綴旁五,綴旁三,尊卑之差也。」又賈釋云:「質,正也者,以其在上,故以正為名。
    質與殺相接之處,則以線綴之,使相連,而不用帶,二義相兼乃備。
    言衾者,今之被。」案:喪大記「小斂,君錦衾,大夫縞衾,士緇衾,皆一。至大斂,又制二衾,君大夫士一也。凡衾皆五幅,布於絞上」。
    鄭云:「紟,襌被也,五幅,白布為之,别無縁飾也。」喪大記云:「紟五幅,無紞。」註云:「紞,被識。生時禪被有識,死則去之,異於生也。」
    喪大記曰:「小斂以徃,用夷衾。夷衾質殺之,裁猶冒也。」註云:「冒,既襲,所以韜屍,重形也。小斂又覆以夷衾,裁猶制也。」孔義云:小斂以往用夷衾者,往猶後也。小斂前有冒,故不用夷衾。自小斂後,衣多,不可用冒,故用夷衾覆之。其夷衾所用繒色及長短制度,與質殺同,但不復為囊及旁綴耳。
    喪大記云:「小斂,布絞,縮者一,横者三。」云:「絞,既斂所用束堅之者也。縮,從也。」孔云:「謂從者一幅,置於尸下;横者三幅,亦在尸下。從者在横者之上,每幅之末,析為兩片,以結束為便也。」
    喪大記云:「大斂,布絞,縮者三,横者五,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絞紟如朝服。」云:二衾者,或覆之,或薦之。如朝服者,謂布精麤如朝服十五升。小斂之絞,廣終幅,析其末;大斂之絞,取布一幅,直裂作三片而用之。其横者五者,亦謂取布二幅,直裂為六片,而用五片置於縮三之下,皆欲其束之急也。
    士喪禮云:「明衣裳用布。」又下云:「明衣裳用幕布,袂屬幅,長下膝。」云:「幕布,帷幕之布,升數未聞。屬幅,不削幅也。其布幅二尺二寸。凡用布,皆削去邊幅旁各一寸,為二尺計之。此則不削幅,但繚之使相著為二尺二寸。云長下膝者,謂制此衣長至膝下。亦有裳,前三幅,後四幅,不辟積腰間,下至足跗,亦不被土也。」此不辟積腰間者,以其一服不動,不假上狹下寛也。今亦用生絹為衣裳,其衣大袖與衣齊,别以玄純領袖,其裳亦前三後四,以纁
    純腰襴,即士喪禮下篇云「縓綼緆」,是裳之飾也。緇純即此衣之飾也。彼註云:「一染謂之縓,今之紅也。飾裳在幅曰綼,在下曰緆。」緇衣,謂純領與袂也。衣以緇,裳以縓,象天地也。
    士喪禮云:「握手用玄纁裏,長尺二寸,廣五寸,牢中旁寸,著組繫。」賈釋註云:「牢讀為樓。樓謂削約握之中央,令狹小,以安手之四指也。」以云長尺二寸,廣五寸,樓去中央兩旁各一寸,則中央廣三寸。在於三寸中央,須容四指,每指一寸,則中央兩邊各去四寸,方安得手之四指?於四指外仍共有八寸,皆廣五寸。又下云:「握裏親膚,繫鈎中指,結于掔。」鄭註云:「掔,掌後節中也。」此據手内置之,故言握裏親膚。既手内置之,握長尺二寸,中掩
    之,手纔相對也。兩端各有組繫,先以一端繞掔一匝,還從上自貫,又以一端向上鈎中指,反與繞掔者結於掌後節中。然手無決者以握,或云如平生以藻玉,恐非。
    士喪禮云:「決用正,王棘若檡棘,組繫,纊極二。」註云:「決,猶開也,挾弓以横執絃。正,善也。」王棘與檡棘,善理堅韌之木,皆可以為決。極,猶放也,以沓指放弦,令不挈指也。生者朱韋為之而三,死者用纊,又用二,明其不用。云「令不挈」者,謂以此二者與決為藉,令弦不決挈,傷指也。
    士喪禮云:「貝三,實于笲。稻米一豆,實于筐。」註云:「貝,水物,古者以為貨,江水出焉。笲,竹器名。」賈義云:「此貝三,下有稻米,則士飯含用米貝也。」故檀弓云「飯用米貝」,亦據士禮也。此皆諸侯之士。知者,案喪大記:「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鄭以為天子之士。又云:「天子沐黍與?」然則天子之士,含亦用粱,天子飯用黍米明矣。則諸侯飯用粱,天子、諸侯、大夫同用稷也。既士飯用米貝,不言兼有珠玉,大夫已上飯米兼珠玉也。案典瑞云:「大喪,供飯玉、含玉。」是
    天子飯含用玉也。又雜記云「天子飯九貝」已下者,鄭以為夏殷禮也。又雜記云:「含者執璧」,彼據諸侯也。貝,水物也,出於江淮,故書傳云:「紂囚文王,散宜生於江淮之間,取大貝如車渠,以獻於紂。」是貝出江淮也。漢書食貨志有大貝、牡貝之等,以為貨用。是古者以貝為貨也。
    浴盤長九尺,廣四尺,深一尺,有四周,似輿,漆赤中。浴於中霤,以此盤承牀下。
    周禮淩人:「大喪,共夷盤冰。」云:「夷之言尸也。實冰於夷盤中,置之尸牀之下,所以寒尸也。」尸之盤曰夷盤,牀曰夷牀,衾曰夷衾,皆依尸而為言者也。漢禮器制度:「大盤廣八尺,長丈二尺,深三尺,漆赤中,諸侯謂之大盤。」故大記云:「君設大盤,造冰
    夷牀以遷尸。長丈二尺,廣七尺,旁為四鐶,前後亦有鐶為鈕,於兩旁以繩直貫中,欲下屍,則引其直繩,諸鈕悉解矣。
    浴牀亦曰夷牀,夷之為言屍也。長丈二尺,廣四尺,有四横,上有木策,設欄于前面及後兩端,士漆之,大夫加珠飾,諸侯畫雲氣,天子加禾稼百草華也。
    駔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䟽璧琮以斂尸。」云:「以斂尸者,於大斂時加之也。駔,讀為祖。渠眉,玉飾之溝瑑也。以組穿聨六玉溝瑑之中,以斂尸。圭在左,璋在首,琥在右,璜在足,璧在背,琮在腹,蓋取象方明,神之也。䟽璧琮者,通於天地。」䟽云:「知於大斂加之者,以其六玉所與為飾,明在衣裳之外,故知在大斂後加之也。」云「渠眉,玉飾之溝瑑」者,此六玉兩頭皆有孔,又於兩孔之間為溝渠,於溝渠之兩畔稍髙為眉瑑,故云以組穿聨六玉溝瑑之
    中以斂屍也。「其圭在左」已下皆約大宗伯「青圭以禮東方」之等,以屍南首而置此六玉然也。云「䟽璧琮通於天地」者,置璧於背,以其屍仰璧在下也;置琮於腹,是琮在上也。而不類者,以背為陽,以腹為隂,故隨屍腹背而置之。天地為隂陽之主,人之腹背象之,故䟽璧琮以通天地也。
    士喪禮云:「重木刊鑿之。甸人置重于中庭,三分庭一在南。」註云:「木也縣物焉曰重。刋,斵治之也。鑿之為縣簪孔,士長三尺。」賈釋云:「木也縣物焉曰重」者,解名木為重之意,以其木有物縣於下,相重累,故得名重。云「簪孔」者,下繫用靲,靲即䈼也。䈼者,竹之青皮,以䈼貫二鬲,内此孔中。言簪者,若冠之簪,使冠連屬於紒,此用靲䈼貫鬲,連屬内於重木之孔,故云簪孔。又曰:「夏祝鬻餘飯,用二鬲于西牆下。」註云:「夏祝,祝習夏禮者也。鬻餘飯,謂
    以飯屍餘米為鬻者也。其幂用䟽布,灸塞其口,以䈼屬於重。幂用葦席,謂以席覆重,辟屈而反兩端交於後。左衽,西端在上。此據人北面,以席先於重北靣,向南掩之,然後以東端為下向西,西端為上向東,是為辟屈而反兩端交於後為左衽,然後以䈼加束之,結於後也。」賈釋云:「士重三尺,則大夫已上各有差,當如銘旌之杠,士三尺,大夫五尺,諸侯七尺,天子九尺,據豎者言之,其横者宜半之。」雜記曰:「重既虞而埋之。」註云:「就所倚處埋之也。」
    檀弓曰:「重,主道也。」孔義云:「謂始死作重,猶若吉祭木主之道也。吉祭木主,所以依神,在喪作重,亦以依神,故云主道也。」重起於殷代,以含飯餘鬻,以鬲盛之,名曰重。今之糧甖,即古重之遺象也。所以須設重者,鬼神或依飲食,孝子冀親之精有所憑依也。又鄭註士喪禮云:「士二鬲,大夫四,諸侯六,天子八。」與簋同差者,以其與簋同是飯食之道故也。王者八簋,故八重。置於西階下,三分庭,一在南,豎一木,長九尺,互達,横鑿穿為四孔,貫四横木,每一横縣二鬲,四横八鬲;諸侯七尺,三横六鬲;大夫五尺,二
    横四鬲;士三尺,一横二鬲。並覆以䟽布,裏以葦席,而後代重與葦席為二物。重隨柩入壙,横木等與葦席為凶。
    檀弓曰:「銘,明旌也。」以死者為不可别也,故以其旗識之。註云:「明旌,神明之旌也。」士喪禮云:「為銘各以其物。」周禮司常:「大喪,則供銘旌。」註云:「王則太常。」又案司常職云:「王建太常,諸侯建旂,孤卿建旜,大夫士建物。」則銘旌亦然,但尺數異耳。禮緯云:「天子之旌髙九仞,諸侯七仞,大夫五仞,士三仞。」其士喪禮「竹杠長三尺」,則死者以尺易仞也。天子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其旌旗身亦以尺易仞也。又從遣車之差,蓋以喪事畧故也。若不命
    之士,則士喪禮云以緇布半幅,長一尺也。赬其末,長終幅,長二尺也。緇赬共長三尺,廣三寸。書銘於末,曰:某氏某之柩。竹杠長三尺,置於宇西階上。註云:「杠,銘幢也。宇,梠也,
    將葬,筮宅,冢人營之。註云:「宅,葬居也。營,猶度也。掘四隅,外其壤;掘中,南其壤,為葬將北首故也。」既朝哭,主人皆往兆南,北面,免絰。命筮者在主人之右。筮者東面,抽上韇,兼筴執之,南面受命。命曰:「哀子某,為其父某甫筮宅,度兹幽宅兆基,無有後艱。」人許諾,不述命,右還,北面,指中封而筮之。畫地識卦者在左。既受命而申言之曰述。不者,士禮略也。中封者,中
    央壤也。卒筮,執卦以示命筮者及主人。命筮者受視,反之,東面旅占。卒,又進告於命筮者與主人,占之曰從。若不從,更擇地,筮如初儀。案:上大夫已上至天子,卜而不筮,故雜記云:「大夫卜宅與葬日,下大夫與士則筮宅卜日。」此經是也。又賈釋云:不述命,士禮略者,但士禮命筮辭有一,命龜辭有二;大夫已上命筮辭有二,命龜辭有三。士命筮辭直有一者,即上經直有命筮,無述命也。「假爾大筮有常」,即是述命之事也。
    將葬,卜日,既朝哭,皆復外位。卜人先奠龜于西塾上,南首,有席,楚焞置于燋,在龜東。云:「楚,荆也。荆焞所以鑚灼龜者。燋,炬也,所以燃火者也。」族長涖卜及宗人吉服立于門西,東面南上。占者三人在其南,北上。卜人及執燋席者在塾西。鄭云:「族長,有司掌族人親䟽者也。涖,臨也。吉服,玄端。占者三人,掌玉、瓦、原三兆者也。」在塾西者,南面東上。席卜者于闑西閾外。宗人告事具。主人北面,免絰,左擁之。涖卜即位于門東,西面。
    卜人從塾上抱龜燋向閾外,先奠龜於席上,西首,復奠燋,在龜北。既奠燋,又執龜以待之,謂授宗人也。故宗人受卜人龜,示髙,涖卜受視,反之。宗人還,少退,受涖卜者命,命曰:「哀子某,來日卜葬其父某甫,考降,無有近悔。」云:「考,登也。降,下也。言卜此日葬,魂神之上下,得無近於咎悔乎?」言魂神之上下,總指一切神,無所偏指也。咎悔,亦謂墳冢有所崩壞也。宗人許諾,不述命,授卜人龜,負東扉立,俟龜之兆。卜
    人坐,作龜興。宗人受龜,示涖卜。涖卜受視,反之宗人。退,東面旅占,卒,不釋龜,告于涖卜與主人。占曰:「某日從。」三禮圖集注卷十七
    三禮圖集注
    传统分类: 经部 | 礼类 | 三礼总义之属
    现代分类: 政治
    作者: 宋 聶崇義 撰
    朝代: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7. 歙多大山,下瞰平陸。嶺接峯聮,前奔後逐。如瀛海内,波濤起伏。有羙君子,搆室山。 因水取象,揭以汝舟。功期濟川,朂之進脩。維舟之用,視篷爲急。籍以葦蒲,紉以靲䈼。障除雨風,奠
    安袵席。豈無桂櫂,艤河之洲?亦有蘭橈,載泛載浮。匪篷斯完,厥用焉求。父唱于前,子和于後。兵燹之餘,聿親良構。寕事般㳺,思學之懋。學功伊何?夙夜無諐。拯夫顛連,如渉大川。脫彼墊溺,升諸堂筵。誰無齋居?乃名爲舫。以燕以娭,以速官謗。儆戒或怠,其心則放。斯堂暨軒,閑閑言言。有瑟有琴,有典有墳。春誦夏絃,啓迪後昆。凡厥苐子,泳㴠聖髓。一葦杭之,母或中止。大書軒楹,銘者太史。
    宋學士文集
    传统分类: 集部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明 宋濂 撰
    addNames: 宋學士全集、宋文憲公全集
    朝代:
    版本: 四部叢刊景明正德本
  8. 吁嗟大義孰倡孰伸唯吾邑侯城復于喤謂仇讎之䈼
    內方先生集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明洪武至崇祯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童承敘 撰
    朝代: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9. 𥰡𥲖𥲐
    陳明卿太史考古詳訂遵韻海篇朝宗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韵书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陳仁錫 撰
    朝代: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10. 竹䈼懸於重木覆用葦席北面屈兩端交後西端在上
    唐書合鈔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沈炳震 撰
    朝代: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11. 交牕寶屋,寧無竹𫟚疎鐘;短彴紅欄,大有松間舊咏。樂誠可,垢亦均離。爰是特從草徑之陽,小作棘樊
    之勝。琴臺鍜竈,積樹成塊;釣閣漁庵,疏泉作。問。果園於錦里,依稀十畝之間;倣茅屋於玉川,不過數椽而巳。牕虚敞六,徑曲分三簾。衣畱翡翠之巢,壁鎻印鼪鼯之裴跡。牀橫竹䈼,暑室皆冰;卷束穀皮,秋倉俱石。
    林處士之詩屋,不乏寒梅;劉江夏之書堂,最多深柳。雖復搆傳玉茗,景詫金柅。茱萸啓九日之芳亭;羊角幻三山之靈闕。三閉空山,尤研邃密。
    奏馬賦之龍臺,細柳長裾,不攺荷衣;列崔門之畫戟。高幢淸供,依然笋粥。短僮奉帚,竟曰蓬頭;野衲求書,有時脫腕。鷺瓢訂友,數長物以無多;鴻寶名篇,發深鉤而甚妙。從此山雞紅尾,解助𢆯經;古貜蒼髯,定知晝漏。
    綠蘿山莊文集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文学 | 诗词
    作者: 清 胡浚 撰
    朝代: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12. 士喪禮云:重木刊鑿之。甸人置重于中庭,三分庭一,在南。註云:木也,縣物焉曰重。刊,斵治之也。鑿累,故得名重。云簪孔者,下繫用靲,靲即䈼也。䈼者,竹之青皮,以䈼貫二鬲,内此孔中。言簪者,若冠之簪,使冠連屬於紒。此用靲蔤貫,連屬,内於重木之孔,故云簪孔。又曰:夏祝鬻餘飯,用二于西牆下。註云:夏祝,祝習夏禮者也。鬻餘飯,謂以飯屍餘米爲鬻者也。其幂用䟽布,灸塞其口,以䈼屬於重,幂用葦席,謂以席覆重,辟屈而反兩端交於後,左衽,西端在上。此據人北面,以席先於重北面向南掩之,然後以東端爲下向西,西端爲上向東,是爲辟屈而反兩端交於後,爲左衽,然後以䈼加束之,結於後也。賈釋云:士重三尺,則大夫已上各有差,當如銘旌之杠。
    新定三禮圖
    传统分类: 经部 | 礼类 | 三礼总义之属
    现代分类: 政治
    作者: 北宋 聶崇義 集注
    朝代:
    版本: 康熙十二年(1673)通志堂刻本
    刊印朝代:
  13. 辟奠。重木縣物,簪孔於養,幂用久之,用靲,竹䈼辟屈綪絞縮從赬裏,無紞,被識別。散衣袍襺盡用取稱。饌于鍛濯。齊坫爲奠。大鬲
    一,易服冝差簀也,殺之去蹄两胉肩髀則辟倒衣馮尸。人免雞斯而紒,令著頭,作絻。宫縚爾毋扈扈侇于郷賔東夾其便乃朼進柢,爲𦜉爲胝。俎從巾,巾由重代,更憔悴。禮坊挈壺縣壺不背以褶。
    雖複與禪爲燎,大燋必盡。又復。瓦甒毼豆蠃醢,無縢四脡。縢縁柲緄爲蝸,小要用輴櫕至不曁,用軸,輁軸輓而令,不爲舉,左胖奉尸。爲銘,設柎,于奥,闔戸堊室。厭於招彌。桃茢惡之。下天子菜,人辟爲謔。耆酒窟室
    朝至公焉在壑由便敢讙聒尊辟位。立乗小俛,始歠粥矣。辟門,拊心直東,併於啓。猶度免絰之處。
    經典釋文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字书之属
    现代分类: 语言
    作者: 唐 陸德明 撰
    朝代:
    版本: 康熙十二年(1673)通志堂刻本
    刊印朝代:
  14. 以沐之米爲粥,實於鬲,葢以踈布,繫以竹蔤,懸於重木,覆用葦席,北面屈兩端交後,西端在上,綴以竹䈼。祝取銘,置於重,殯堂前楹下,夾以葦席。小斂衣一十九稱,朝服一,笏一,陳於東序,西領,北上。設奠於東堂下,甒二,實以醴酒,觶二,角柶一,少牢腊三,俎,籩豆各八。設盆盥於饌東,布巾,贊者辟脯醢之奠於尸牀西
    南。乃斂,具牀席於堂西,設盆盥西階之西,如東方。斂者盥,與執服者以斂衣入,喪者東西皆少退。内外哭。已斂,覆以夷衾,設牀於堂下兩楹間,袵,下莞上簟,有枕。卒斂,開帷,主人以下西面憑哭,主婦以下東面憑哭,退。乃斂。髪而奠。贊者盥手,奉饌至階,升,設於尸東,醴酒奠於饌南,西上。其俎。祝受巾,巾之。奠者徹襲奠,自西階,降,出,下帷。
    唐書合鈔
    传统分类: 史部 | 史钞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沈炳震 著
    朝代:
    版本: 雍正11年刊本
    刊印朝代:
  15. 曰:乆讀為灸,謂以盖塞鬲口也。靲,竹䈼也。以席覆重,辟屈而反,兩端交於後。左衽,西端在上。賀,加也。○
    曰:䈼謂竹之青,可以為繫者。祝取銘置于重。
    儀禮述注
    传统分类: 经部 | 礼类 | 仪礼之属
    现代分类: 政治
    作者: 清 李光坡 撰
    朝代: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16. 按:士喪禮「幕用疏布,繫用靲。幕用葦席,帶用靲」,鄭注:
    「靲,竹䈼也。」賈氏曰:「按顧命敷重篾席,即此靲䈼也。」注說文之「鞮履」,非也。
    管城碩記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考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徐文靖 撰
    朝代: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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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9: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