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字形信息Unicode: U+2df92 结构: ⿱貇皿 笔画: 18 部首: 皿 在古籍中的用法抑鹺司積胥猾吏,欲留此以取分于竈。戶,故相隱而不發至今乎?夫民爲竈困,田糧爲鹽課出辦,亡論矣。蕩固國家地土也,草價固國家地土所産也。不辦鹽而収息,有此理否?卽辦鹽而以一二兩之入,輸一二錢之稅,十而納一,又有此理否?民之田可令代徵,竈之蕩胡不可加徵也?竈之蕩可自佃之而収價,蕩之價胡不可攺之爲稅?如民田一例徵之,以補鹽課,以減本縣𢃄徵之課也。計兩塲耕熟之蕩,海砂可得三四萬畝,鮑即可得𢿘千畝。今分三則起稅,解運司者不過千金。 若以民田稅銀額論之,尚可畝加銀五六分,當得銀三千也。其未𭾒者,畝可徵銀二三分,兩塲爲畝九萬餘,又可得銀二千餘也。今莫若盡以其蕩歸之有司,将佃客姓名籍之于冊,一如編審里長之法。荒熟各自爲里,畝多者爲役頭,畝少者爲甲户,立限徵銀,解之運司,除抵海砂課銀一千有竒、鮑郎課銀三百有竒外,尚多三千餘金,則以一千金抵本縣代納之蕩價,以二千金抵本縣𢃄徵水之鹽銀,綽然有餘,民可甦而國計可裕。 海鹽縣圖經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胡震亨 著 朝代: 明 版本: 天啟04年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奏爲查明新興河陽南甯等州縣被災田糧籲𭾒 譚中丞奏稿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譚鈞培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八年湖北糧署本 刊印朝代: 清 |
第八。耶和華阿求你不要在怒中責備我,也不要在烈怒土懲罰我。耶和華阿求你可說我因爲我輭弱,引和軰阿求你䃜治我,因爲我的骨頭發鄲,我心也大大的驚惶。耶和華阿,你要到幾時線救我呢?耶和華阿求你轉回搭救我。因你的慈愛拯救我,因 爲在死地無人記念,你,在陰間有誰稱謝你?我因唉哼而困乏。我每夜流涙,把牀榻漂起,把褥子溼透。我因怠愁,眼睛乾癟。又因我一切的敵人,眼睛昏花,尔們一切作孽的人,離開我罷。因爲耶和華聽我哀哭的聲音,耶和華聽了我的𭾒納,我的禱告,我的一切仇敵,都必羞愧,大大餘惶。他們必要退後,忽然羞愧□第七篇大衞指着便雅憫人古實的語,向耶和華唱的流離阿我投靠你,求你救我脫離。一切追趕我的人,將我救拔出來,恐怕他們像獅子撕裂,我甚至撕碎,無人撘救。 舊新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民国 佚名 譯 朝代: 民国 版本: 1930年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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