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𬇞具清酒膊脯衣白表他如春以𢈏辛日
稗史彙編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纂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王圻 輯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不允給事中胡𬇞言令甲武臣非有軍功不得加授散
國朝典匯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徐學聚 編纂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塩課 國朝晋江、同安、惠安各有塩場畦丁,塩課司掌之。晋江曰“潯渼場”、“𬇞 洲場”,同安曰“浯洲場”,惠安曰“惠安場”。々分五團,々有總催一人,秤子一人,團首四人。其畦丁之家,毎米一石,准夫一丁,免雜泛差役,日令辦塩一觔四両,積三百六十日,為引之四百觔者,一引零五十觔,以入于倉。嚴𥝠販之禁,計民成丁男女,𡻕與塩三觔,徴米八升,謂之“塩粮”。正統𥘉,罷米折鈔,以倉塩給口之餘給商販。乆之,民口不復支塩,而納鈔如舊,亦因以𥝠鬻。時販賣多白塩,而入倉之塩
𩔗夾雜低黒,鬻無所售。又賈人憚海道之險,徃徃就場置引,捐塩而去,於是倉塩積乆虧 耗,寸夫困於賠累矣。弘治十三年,塩運司嚴貞奏将潯、𬇞 二場塩毎引折米一斗,派納泉州府附近永寕衞并福全、金門等所倉,給官軍月粮。十四年,御史莫立之奏准将惠安場塩毎引徴銀七分觧部,遂罷辦塩入倉之例。其後又奏准晋江、同安二縣塩場,每引米一石,折徴銀五錢三分,充永寕、福全、金門三倉軍儲。凢引米引銀於各場塩户照丁産科受辦納。其户口塩鈔,後定本色鈔,每鈔一貫折徴銀三厘,折色錢每錢七文折徴銀一分,起觧南京庫、布政司庫、府庫,以備官員折俸。嘉靖七年,御史聶豹議将户口鈔價併入八分料銀内徴納,盖以八分之銀太多,故取三分以足塩鈔也。九年,以南京監察御史粘燦言,下福建廵按御史施山議上将潯渼場塩課米每石折銀五錢,加耗修倉銀三分,追觧泉州府貯庫支放”。十九年,令浯洲、𬇞 洲二場俱折銀五錢,如潯渼。嘉靖末年,當事者以禦倭之後,軍餉不充,復有仍徴本色之議,或議設牙行抽
分,或議加征充餉。邑人御史吳從憲言諸當道,悉尼不行。萬曆二年, 朝㫖設運判一員,駐劄黄﨑,分司運副移駐水口,運同移劄泉州,專督理泉、漳二府鹽務,給票抽稅。顧泉州所産塩由海入溪,々船所通不逺,販徒貲本有限,所載塩貨僅可聊生而已,其利甚薄,而法終不可行。八年,裁革福建添設運判一員,運同仍駐水口,副使駐劄黄崎,各分司管理如舊。
天下郡國利病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顧炎武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部叢刊三編影印手稿本 |
𬇞州塲鹽坵共九千三十八坵
福建通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总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謝道承 纂、清 郝玉麟 修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二年(1737)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一廳志義重分割疆界賦稅戸役詳析劃淸其𬇞
泉州府馬巷廳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萬友正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十九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厥田惟下上,厥賦下中三錯。田第七等,賦第八等,雜出第七、第九等也。
厥貢璆鐵、銀鏤、砮磬,熊羆、狐狸、織皮。璆,玉磬。鐡,柔鐵、剛鐵可以刻者也。磬石磬鐵。先於銀者,鐵之利多於銀也。織皮者,梁州之地,山林爲多,獸之所走。熊、羆、狐、狸四獸之皮,製之可以爲裘,其毳毛織之可以爲罽也。西傾因桓是來,浮于濳,逾于沔,入于渭,亂于河。西傾之南,桓木出焉,自西傾而浮于濳水。迤。邐接漢、沔,逾褒斜而北,以入于渭,絶河而渡曰亂。黑水、西河惟雍州。
雍州之域,西據黑水,東距西河,謂之西河者,主冀都而言也。弱水旣西,西海之山有水焉,散渙無力,不能負芥,故名曰弱。旣西者,導之西流也。涇屬渭𬇞涇、渭𬇞三水名。涇水入渭,渭水入河。
節註便蒙書經
| 传统分类: 经部 | 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王敞節 著 朝代: 清 版本: 嘉慶07年西爽閣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一、本都院素性耿介,最愼交遊,恐有無稽棍徒,捕風捉影,或捏稱鄕里,或冒稱知交,投遞書札,違禁請謁。掛號吏及把門人役,毋許混投,以開倖竇。如違,定行究懲。飭禁横抽鹽稅示爲飭禁藉稅橫抽擾害,以安民生事。照得泉屬產鹽之區,原有潯、𬇞、浯、惠四場,商販行鹽,載運車橋港貿易,畫一徵輸,故名曰車橋鹽稅。凡四場貿易鹽石,設館徵稅,以便商販行運,而無透越漏課之弊,法甚善也。詎知年久弊生,近聞沿海各處不遵舊
規,多設稅館,差役巡丁,勒索擾害,任意橫抽,漫徵無忌,深可痛恨。查鹽例開載:三十觔無引票爲私鹽,負鹽易米者勿論。今訪得車橋各處,不論孤貧寡婦,與夫負鹽易米者,或三五觔,或十餘觔,一被捉獲,立拏解府,入門不問曲直,重責枷號示衆。
正誼堂集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吳元炳 輯、清 張伯行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五年固始吳元炳金閶節署本 刊印朝代: 清 |
李靖十月𬇞辛未李
唐書合鈔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沈炳震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洲場𬇞洲場
南靖县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总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姚循义 著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酈氏水經注引春秋說題辭:石之爲言託也,託,立法也。說题辭:磐,山中石磐紆,故稱磐。
釋水:水之爲言演也,陰化淖濡,流施潛行也。水者,天地之包幕,五行之始焉,萬物之所由生,元氣之津液也。瀆者,通也,所以通中國垢濁也。江,貢也,所出珍物,可貢獻也。河者,水之伯,四瀆之精。河之言何也?河之爲言荷也,荷精分布,懷陰引度也。又播也,播爲九流,出龍圖也。
尙書大傳:濟者,齊也,齊其度量也。洛之爲言繹也,言水繹繹光耀辭。渭之言布也,渭渭流行貌。湖,都也,言流瀆四面所隈都也。汝水,汝之爲言女也。女取其生孕也。說題辭宋氏注:潮,朝也,水朝宗於海。一曰:朝曰潮,夕
曰汐。水所出曰𬇞,汭之言内也。山絶水曰亹。亹之言門也。水所停止深者曰瀦。
廣釋名
|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训诂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傅世洵 輯、清 張金吾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年间林山房本 刊印朝代: 清 |
程氏曰洛旣北八河河之南洛之北兩閒爲𬇞汭之爲言在
字林經策萃華
|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字书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傅世洵 輯、清 墨莊氏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年间林山房本 刊印朝代: 清 |
戎戎别在國者渭水出蘭渭縣美陰縣河渭𬇞渭水喂處舟僑虢夫
春秋左傳音訓
| 传统分类: 经部 | 春秋类 | 左传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楊國楨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年湖北崇文書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二年襲諡。溫隱
石城。一年薨。襲封追十四年封。王諡奏復冠端隱帶。二十七年卒,無子,除。弋陽榮莊王僖順王莊僖王端惠王恭懿王奠壏惠覲鍒榮宸𬇞僖拱𭫀莊多焜。端
庶五子。莊嫡一,順嫡一,僖嫡一,惠庶一。景泰二子成化子弘治子嘉靖子。嘉靖年以鎭。二年襲,十七年二年襲。三十三國將軍封。弘治襲封,正封三十年襲封,加封。天十年薨。德九年年薨。萬暦五順五年薨,年薨,無薨子,除。鍾陵覲錐,靖庶三子,成化九年封。弘
建安封。薨。岷
十四年王。景泰襲封。十襲封十王。弘治五年襲,四年襲。南充王十八年封。世曾封,二十三年襲,六年薨,三年薨,十七年封,三十封薨。萬暦十封。世孫孫,天啟八年就封。天順襲封,嘉一年薨,五年改,四十二二年襲,藩雲南。
明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高宗 钦定、清 張廷玉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绪二十九年五洲同文书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爾漢董𬇞密獨多又私帶烏槍獻其貝勒岳託臨去時奏云此番
正續東華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王先謙 編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十三年擷華書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哈達總兵王英等由同安進勦逆賊至𬇞州潯尾等地方宣諭僞
東華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王先謙 編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十三年擷華書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今予惟恭行天之罰。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賞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子則孥戮汝。五子之歌太康失邦,昆弟五人須于洛𬇞,作五子之歌。五子之歌:太康尸位,以逸豫滅厥德,黎民咸貳,乃盤遊無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窮后羿
因民弗忍,距于河,厥弟五人,其母以從,徯于洛之汭,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其一曰: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寕。予視天下,愚夫愚婦,一能勝予。一人三失,怨豈在明,不見是圖。予臨兆民,懔乎若朽索之馭六馬。爲人上者,奈何不敬?其二曰:訓有之:内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彫牆。有一于此,未或不亡。其三曰:惟彼陶唐,有此冀方。
尚書表注
| 传统分类: 经部 | 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胡鳳丹 輯、南宋 金履祥 表注 朝代: 清 版本: 同治八至光绪三年永康胡氏退補齋本 刊印朝代: 清 |
彼爲一郡一邑,有愧是多矣。葢蔣氏之行誼著于鄕里者如此。考其世,自洪熙至于弘治,六七十年閒,適國家休明之運,天下承平,累世熙洽,鄉邑之老,安其里居,富厚生殖,以醕德惠利庇䕃一方者,往往而是。蔣氏乃其著者,至于君之世,有可慨者矣。然觀煉之所稱述其行事,猶有先世之遺風焉。君卒于嘉靖元年月日,年若千,葬以某年月日。孺人卒于嘉靖十八年某月曰,年六十九,葬以嘉靖三十二年某月日,墓在王巷先塋之次。子男三:炎、煉、爕,女三。孫男
五。炎巳先卒,故葬與請銘者煉也。銘曰:靑邱之旁,吳淞之𬇞。爰有君子,克昌其裔。阿不嗇其施,民之攸旣。鄉人父兄,笑語洩洩。朋酒斯饗,樂我豐歲。於惟帝力,伊誰之致。年往化徂,日月其逝。我銘斯藏,思爾之世。
震川先生全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明洪武至崇祯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歸有光 撰 朝代: 清 版本: 道光二十三年南昌府学本 刊印朝代: 清 |
玄之念忘其菲薄曲賜提那來自夏𬇞固乞還山權
忠雅堂評選四六法海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蔣士銓 評選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其川涇𬇞注云汭在豳地詩大雅公劉曰芮鞫之
目耕帖
| 传统分类: 经部 | 群经总义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馬國翰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十年楚南湘遠堂本 刊印朝代: 清 |
嵩嶼者,前撫張學聖過廈門之所也。嵩嶼數里至鼎尾,鼎尾有港;鼎尾數里至排頭,排頭十里至高浦,高浦有城,高浦十里至石潯,石潯十里至𬇞州,則賊築城此地,以牽制我師者。𬇞州十里至劉五店,之數處者,無處不可渡廈門,而高浦爲適中之地,人煙輳集,又有堅城,乃棄而不鎭,反使賊得逍遙于𬇞州之滸,臣又不知其何。解也。以臣愚見,宜設大將一員,兵數千鎭守高浦城,則𬇞州之形危。又分一二大營于排頭、鼎尾等處,而泊舟師其下,則岸上之陸兵可以護岸下之舟師,岸下之舟師又可以渡岸上之陸兵,是同安一路賊無日不防矣。其分撥駐守鎭
海衞高浦城等處兵將者,靖南王之事也;分撥海門舟師者,海澄公之事也;分撥高浦、鼎岸各處舟師者,副將施琅之事也。
皇朝掌故彙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張壽鏞 著、清 宋文蔚 編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八年求實書社本 刊印朝代: 清 |
求文出公玫書心乙長𬇞廣奏稿
林文忠公政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林則徐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五年長州黃氏本 刊印朝代: 清 |
凌世韶,字宮球,號蒼舒,江甯人。性恪靜,言笑不茍,以詩文雄一時。舉崇禎四年鄕試。七年成進士,除福淸知縣。不事鞭朴,上官督催科不應,謫汀州經歷,署甯
化知縣。縣境瀕海,土音難辨,鄉民納稅至者,吏胥多誣爲盜而奪其貲。世韶知之,痛懲以法。遷嚴州推官,入爲户部主事,進郞中,以忤時去位。國變後,與金聲起義,眾潰爲僧,隱黃山半峯。有貴人持百金求爲其父志墓,麾之去,曰:臂可斷,此文不可作也。嘗手評謝翶晞髪集,深心懸解,著有𬇞沙集。與世韶最善者,有陳丹衷,宇𣅐眧,一字涉江,上元人。事母孝,能詩文,工書畫。舉崇禎十二年鄉試,十六年成進士,除御史,見兵積疲不可用,疏請召募苗兵以爲助,事不果行。福王時,宣諭江北,著魂遠遊賦以自傷。
金陵通傳
| 传统分类: 史部 | 传记类 | 总录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陳作霖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十三年瑞華館本 刊印朝代: 清 |
王有𬇞妻束氏麒麟妻劉氏
寧國府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魯銓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一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汭水出小隴山其川名𬇞
合校水經注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河渠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北魏 酈道元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要盟錄曰:金人遣楊天吉、王𬇞字堇撒離拇來,詔吏部尙書王時雍知四方館事,帶御器械王列館之,吏部員外郎王及之充引伴官。虜請畫河爲界,朝廷不得已從之,遣聶昌、耿南仲爲吿和使,始稱聽命無違,以畫河爲界。王及之擅改爲黃流爲
界,聽命無違,爲虜張皇,其意非止畫河而已。王汭來,聞粘罕軍已至西京,不復請三鎭,直以畫河爲言,陛對殊不遜,有奸臣輔闇主之語,上下洶懼。十八日己卯,康王渡河至濬州。是日時天大寒,有冰蔽河而下。康王臨河,顧謂耿延禧、高世則曰:議者謂閏年不冰,今復如此,豈保虜人不向南哉?至濬州,猶未知粘罕已渡之端的。粘罕陷西京,以前知澤州高世由爲畱守。粘罕在西京,引諸金人看永安諸陵,使人入謁
眞宗、仁宗陵,至恭,不謁裕、熙二陵,有焚毁之意,禁止諸兵不得刦掠陵廟器物。
三朝北盟會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纪事本末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徐夢莘 撰 朝代: 清 版本: 苑許函度本 刊印朝代: 清 |
則有城可守居民皆爲我用又泉州之藩籬也同安一縣逼處厦門𬇞
碑傳集
| 传统分类: 史部 | 传记类 | 总录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錢儀吉 纂 朝代: 清 版本: 宣統年間江楚編譯書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此段諫詞甚詳,不似三傳之畧矣。芋尹葢芋尹葢,陳大夫之爲芋尹者。楚子西、子期伐吳,及桐𬇞,陳侯使公孫貞子吊焉,芋尹葢爲介。貞子及良而卒,將以尸入。吳,使太宰嚭勞且辭曰:以水潦之不時,毋乃廩然隕大夫之尸,以重寡君之憂,寡君敢辭。上介芋尹葢對曰:寡君聞楚爲不道,薦伐吳國,滅厥民人。寡君使葢備使弔君之下吏,無祿使臣,逢
天之慼,大命隕墜,絶世于良,廢日共積,一日遷次。今君命逆使人,曰:毋以尸造于門,是我寡君之命委于草莽也。且臣聞之曰:事死如事生,禮也。于是乎有朝聘而終以尸將事之禮,又有朝聘而遭喪之禮。若不以尸將命,是遭喪而還也,毋乃不可乎?以禮防民,猶或踰之。今大夫曰死而棄之,是棄禮也,其何以爲諸侯主?先民有言曰:無穢虐士,備使奉尸將命。
春秋紀傳
| 传统分类: 经部 | 春秋类 | 春秋总义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李鳳雛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一年古大化裏本 刊印朝代: 清 |
一終𮝢發京邑𬍺歸𣼐𬇞精魄何之英名孰繼空言
關中金石文字存逸考
| 传统分类: 史部 | 目录类 | 金石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毛鳳枝 撰 朝代: 清 版本: 稿本 刊印朝代: 清 |
罹黨姗渚爲露祭慶謂𬇞城長至之後二日近故降夫司
史外
| 传统分类: 史部 | 杂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汪有典 著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𬇞則夫因舜有漁於雷澤之事遂謂所遷之負夏卽雷夏澤者
經笥質疑易義原則
| 传统分类: 经部 | 易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張瓚昭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