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戌。戶科給事中姚宗文:今新律既頒,皇上御宇垂五十於茲矣,而勉勉綱紀之效未覩也。揆之前代,所為,與治同道者無一有,而與亂同事者無一不有。起廢官、補僚舉,枚卜,廷臣時請之,而上堅持之。至如考選諸臣,一經候命,焂已三年。有臣不用,與無臣同;仁賢空虛,而禍中於國,愛惜人才,與自為社稷計,兩者俱悞。大凡言官論人論事,意有邪正,言有是非,明知其非而非者,不妨顯斥之,罪譴之,正而是者褒加之,隨施行之。其宸斷未决者,下廷臣公議,則國家得言官之用而言職舉。今皇上深居靜攝,如慧劍不割,帷燈不照,諸臣疏論,總歸塵閣,其得失原有定論,而廟堂一無處分。其言廢則其官軽,在列者銷鑠將盡,後來者困頓不前。乞將
考選一疏,即簡發施行,多士敬猷,羣策畢舉,天下事正可為也。留中。○准寧陽王載垿庶第三子翊𨫾封為寧陽王。長子樂昌王庶第二子鼐釶為鎮國將軍。富順王長子常湢第二子由檉,永新王府鎮國將軍載𡍓庶第四子翊鑘,樂昌王府鎮國將軍廷墢嫡第四子鼐俱為輔國將軍。富順王府輔國將軍翊錓庶第五子常滬為奉國將軍。都梁王府奉國將軍載趠嫡第三子翊載𡊢嫡第二子翊鏡,載墑庶第六子翊。高密王府奉國將軍頤襜嫡第一子壽陽曲王府奉國將軍表褵第嫡一子知咣、表嫡雙生第一子知耿、第二子知吙。陽山王府奉國將軍載庶第二子翊鑶,汝陽王府奉國將軍睦𤬾嫡第三子勤𧀛、第四子勤樂平王府奉國將軍旭枺庶第二子融鼐鍇嫡第一子鼎深、鼐嫡第一子鼎瀝,俱為鎮國中尉。都梁王
府鎮國中尉翊𨫕嫡第五子常濼,翊鐓嫡第一子常灃,翊嫡第一子常漮,翊𨮼嫡第三子常滻,鉅野王府鎮國將軍觀𤊶嫡第五子頤𠹈,俱為輔國中尉。都梁王府鉅野王府新野王府曲陽王府輔國中尉常𦺾嫡第一子由楨、頤蘲嫡第五子壽𨫖、頤㒦嫡第一子壽銟,碩嫡第三子慎廞、第二子慎廞,俱為奉國中尉,各給誥命、祿米如例。
明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胡廣 撰、明 張居正 撰、明 溫體仁 撰 朝代: 明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