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求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意者可邪?其説又不可矣。今惟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
政必亂。若苟貧,是粢盛酒醴不浄潔也;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苟亂,是祭祀不時度也。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從上撫之,曰:“我有是人也,與無是人也,孰愈?”曰:我有是人也與無是人也,無擇也。則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厲之禍,罰而棄之,則豈不亦乃其所哉?故古聖王制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體;衣衾三領,足以覆惡。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無通臭,壟若參耕之畝,則止矣。死者既以葬矣,生者必
無久哭,而疾而從事,人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聖王之法也。今執厚葬久喪者之言曰:“厚葬久喪,雖使不可以富貧、衆寡、定危、治亂,然此聖王之道也。”子墨子曰:“不然。昔者堯北教乎八狄,道死,葬鞏山之隂,衣衾三領,榖木之棺,葛以緘之,既𣳜而後哭,滿埳無封,已葬,而牛馬乗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領,榖木之棺,葛以緘之,已葬,而市人乗之。禹東教乎九夷,道死,葬㑹稽之山,衣衾三領,桐棺三寸,葛以緘之,絞之不
合,道之不塪,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餘壤其上,壟若參耕之畝,取止矣。若以此若三聖王者觀之,則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故三王者,皆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豈憂財用之不足哉,以為如此葬埋之法?今王公大人之為葬埋,則異於此。”必大棺中棺,革闠三操,璧玉即具,戈劍、鼎鼔壺濫,文繡素練,大鞅萬領,輿馬女樂皆具。曰必捶捈差通,壟鋭比山陵。此為輟民之事,靡民之財,不可勝計也。其為無用若此矣。是故子墨子曰:
“郷者吾本言曰:意亦使其言,用其謀。”計厚葬久喪,誠可以富貧、衆寡、定危治亂乎?則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勸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若人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貧、衆寡、定危治亂乎。則非仁也,非義也,非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沮也。是故求以富國家,甚得貧焉;欲以衆人民,甚得寡焉;欲以治刑政,甚得亂焉;求以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千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禍焉。上稽之堯、舜、禹、湯、文、武
之道而政逆之,下稽之桀紂幽厲之事,猶合節也。若以此觀,則厚葬久喪,其非聖王之道也。今執厚葬久喪者言曰:“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夫胡説中國之君子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哉?”子墨子曰: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昔者越之東有輆沐之國者,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其大父死,負其大母而棄之,曰:鬼妻不可與居處。此上以為政,下以為俗,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則此豈實仁義之道哉?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
楚之南有炎人國者,其親戚死,朽其肉而棄之,然後埋其骨,乃成為孝子。秦之西有儀秉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燻上謂之登遐,然後成為孝子。此上以為政,下以為俗,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則此豈實仁義之道哉?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若以此若三國者觀之,則亦猶薄矣。若中國之君子觀之,則亦猶厚矣。如彼則大厚,如此則大薄,然則葬埋之有節矣。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猶尚有節;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獨
無節於此乎?子墨子制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領,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無菹漏,氣無發洩於上,壟足以期其所,則止矣。哭往哭來,反從事乎衣食之財,佴乎祭祀,以致孝于親。”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咸謂將欲為仁義,求為上士,上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故當若節葬之為政,而不可不察者,此也。”
墨子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学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周 題墨翟 撰 朝代: 周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