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安得以法䋲我?道士不敢對。孟公親焚香問之由,始自言爲馬識逺云。方守夀春時,王生爲法曺,嘗夜相過,說以迎虜,識逺拒不可,遂與通判謀翻城。又矯爲降文,宣言于下,以致吾殺身破家之禍。通判旣攘郡童而有之,王生亦用保境受賞,嗟乎𡨚哉!言訖,泣下,歔欷嘆曰:帝許我報有罪矣。瞥然而逝。王生
明曰乃死。前一說聞之厥子,後一說聞之陳觧元。承世所傳,或誤以爲一事云張氏獄政和初,宗室郇王神御判宗正,其第四女嫁楊侍郎之孫。楊蚤䘮父,其母張氏性𭧂猛,數與婦争詈。楊在元祐黨藉中人門户,不得志,婦尢欝欝。張常曰:汝以吾爲元祐家,故相凌,若此時節,會湏改變,吾家豈得終困?婦以其語郇王。王次子士驪,妻吳氏,王荆公妻族也,每出入宰相蔡京家,遂展轉逹於京。京以爲竒貨,即捕張寘開封府獄。府尹劾以誹謗乗輿,言渉不
道,罪至凌𮟑處斬。二法吏持其事曰:婦人尚無故殺,安得有大逆罪?尹怒,並枤之,二人皆以瘡潰死,張竟抵死。行刑之日,郇王瞿然,不謂遂至此。驪與两弟入市觀之,未幾,輒相繼死。驪見婦人被血,蹲屏帳間,又作鬼語曰:我本不欲校,無柰二法吏不肯。
新編分類夷堅志
| 传统分类: 子部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朝宋 洪邁 選、明 葉祖榮 編 朝代: 明 版本: 刊本(序刊) 刊印朝代: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