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承上文言伊尹不有天下之事目此復言周公所以不而天卜之意。一用事字,本文有實事也。一用意字,木文只舉人意,無實事也。趙氏曰:太丁,湯之太子,未立而死,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太丁弟也。太甲,太丁子也。程子曰:古人謂歲爲年。湯崩時,外内方二歲,仲壬方四歲,惟太甲差長,故。
幼不知當時嵗,則孟子此於趙氏之後,葢以折衷之也。惟太甲差長之說或未盡。〇麟
無由可之。顚覆,瓌亂也。典刑,常法也。桐,湯墓所在。艾,治也。說文云:芟草也。葢斬絶自新之意。亳,啇所都也。
來。○月林𢀑氏曰:處仁以存心言,遷義以處事言。〇儆弦徐氏曰:太甲欲亦不忍輕以有天下之會,而況又當𭥤君之顚覆,則似乎所歸。然而天意已屬太甲,則其二年四年者,天若或促之也。
四書明儒大全精義
| 传统分类: 经部 | 四书类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清 湯傳矩 輯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四十四年(1705)刻後印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