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踏視吳松故江,應有舊來出水支港,可以容易出海去處,盡行疏濬,務使支派𧷞通,出洩順便。開挑之際,
就命有司於已開河港之上,訪求古蹟,安置牐座,𬽷時啟丨,看守脩理,以防向後復淤之患。至大初,江浙行省督治田圍之岸,岸凡五等,高止七尺五寸,低止三尺,以水與田相等,地分高下爲差。至治三年,濬吳松江。泰定元年,命都水監任仁發開吳松舊江二道,烏泥、大盈二河。其法以戶有納苗田一頃五十畝,差夫一名,計四萬有奇,每名日支糧三升,中統鈔一兩。
二年,置都水庸田司於松江,掌江南河渠水利。三年,任仁發等於邑之潘家滨、烏泥涇各置二石牐,以遏渾潮,使牐内淸水衝渲,江道深闊。後至元間,又以置牐非宜,復開原堰直河,置斗門於張涇、盤車二堰。
同治上海縣誌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应宝时 著 朝代: 清 版本: 清同治10年吳門臬署刻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