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所受俸錢,爲築社學。淶之紳士趙君宇祺、王子峋、趙子芳茅,咸割西郊之地,合而得十四畝,美哉始基之矣。談君審向定方,鳩工而捄,庀材
而削,築堂三楹,顔曰維風。堂左右珥以小屋,東西廂各三楹,垣以完之,門以捫之。外顔曰仕學津梁,丙顔曰雲階,義有取也。門以内,結茅四楹,几案牀椅無不備,購書十二部,延士之積學濯行者,擁臯比,萃邑之俊秀子弟授經肄業。歲時公則戾止,課業者業,並課受業者業,而蒸蒸然,彬彬然,淶人其興己乎?公顧而樂之曰:學者莫先於治生,使修脯不供,疇能枵腹而橫經也?更捐俸錢,置民田三區,合一百五十畝,歲入租廩餼其帥,勒之石,以示久
遠。且誠之云:社師貴得人,三載則更。學之堂勿引冠葢爲居停也,勿納壺觴爲般樂也;學之門,勿招少壯及巾幗司啓閉也;學之田勿以畊𮒗累社師也;田之租勿容吏胥𫂲願而中飽也。
易州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張登高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十二年(1747)刻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