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曰:水火漂焚,世間禍害,莫此爲酷。今乃决水放火,以害居民,罪其輕乎?此其所以
不爲上真所容,明神必戮也。天聖二年,大名府黃河𪤢口,忽壩▲俱破,水遂横流,其勢頗猛。時韓魏公判北京,忽一吏馳報,𪤢口有一大龜,久爲𪤢患。龜若潜伏,水自安流。龜若出浮,水必汎濫。今出浮矣,爲之柰何?時使臣鄭圭奉命,適至堤所,一箭射殺其龜。旣而爲龜所訴,閻羅追攝鄭圭,使與龜對。其日,適遇真武靈應真君下降,𠷕呸羅山,校勘生死,遂蒙真君雪正,將𪤢口妖龜,向空碎爲㣲塵,不使人間復有此物爲
人之害。仍命直符押還鄭圭,復歸人間。然則水可决乎?李轅事母最孝。薄暮,忽有客欲來投宿,轅適臨溪烹雞,客謂必以相欵。旣而具飯,乃脫粟也,客大怒,不食而出。轅實告曰:母病思𠬦,山居無有,故烹一雞,不及君也。客怒愈甚。是夕,即從屋後,乘風放火,將及其廬,忽天雨反風,火即隨滅。旣而,隣里聚觀,乃見一人卧在火中,所執火炬尚猶在手。細視,乃客也,且自言曰:我俠士也,以亡命至此,不謂主人待我如是,當縱
火時,明見一大神,狀如神君,立於空中,叱火令反,故至反及,今則死矣。言訖遂絶。然則放火,是可爲乎?
太上感應篇
| 传统分类: 道教部 | 太清部 现代分类: 道教 作者: 南宋 李昌齡 著 朝代: 南宋 版本: 正統道藏本 刊印朝代: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