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省條例七卷,四方館條例一卷。
續資治通鑑長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宋 李燾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庾條為臨川太守。條,氷之弟,翼之兄。而條於兄弟最凡劣,故禄位不至。
册府元龜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宋 王欽若 撰、宋 楊億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此條複出。
宋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元 托克托(脫脫)等 撰、清 林蒲封等 考證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庚申,詔賜楚府、湘府鈔各五萬錠。○廣東韶州府鬪龍山民郭日輝等作亂,潮州衛指揮趙興率兵討平之。○是月,更定大明律。先是,刑部奏言:比年律條增損不一,在外理刑官及初入仕者不能盡知,致令斷獄失當。請編類頒行,俾知所遵守。遂命翰林院同刑部官取比年所增者,參考折衷,以類編附。舊律名例律附於斷獄下,至是特載之篇首,凡三十卷,四百六十條。
名例一卷,四十七條。吏律二卷,曰職制十五條,曰公式十八條。戶律七卷,曰戶役十五條,曰田宅十一條,曰婚姻十八條,曰倉庫二十四條,曰課程十九條,曰錢債三條,曰市廛五條。禮律二卷,曰祭祀六條,曰儀制二十條。兵律五卷,曰宮衛十九條,曰軍政二十條,曰關津七條,曰廄牧十一條,曰郵驛十八條。刑律十一卷,曰盜賊二十八條,曰人命二十條,曰鬪毆二十二條,曰罵詈八條,曰訴訟十二條,曰受贓十一條,曰詐偽十二條,曰犯姦十條,曰雜犯十一條,曰補亡八條,曰斷獄二十九條。工律二卷,曰營造九條,曰河防四條。書成,命頒行之。○故元丞相失烈門潛通塔失海牙等,率其部下襲刼捏怯,來至,也速迭兒、僉院安達納哈出所殺之,其部下潰散。詔令朵顏、福餘等衛招撫之,送大寧,給與糧食,仍還全寧居住。
明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胡廣 撰、明 張居正 撰、明 溫體仁 撰 朝代: 明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明 |
按察四條:
歷代名臣奏議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楊士奇 編、明 黃淮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徒流人逃條已言之矣○此條與脫監反獄條
王儀部先生箋釋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王肯堂 原釋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東條西條相紏纏,
石倉歷代詩選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明 曹學佺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吳韋昭註。昭字宏嗣,雲陽人,官至中書僕射,三國志作韋曜。裴松之註謂爲司馬昭諱也。國語出自何人,說者不一。然終以漢人所說爲近古。所記之事,與左傳俱迄智伯之亡,時代亦復相合。中有與
左傳未符者,猶新序、說苑同出劉向,而時復牴牾。葢古人著書,各據所見之舊文,疑以存疑,不似後人輕攺也。漢志作二十一篇。其諸家所註,隋志虞翻、唐固本皆二十一卷,王肅本二十二卷,賈逵本二十卷,互有增減。葢偶然分併,非有異同。惟昭所註本,隋志作二十二卷,唐志作二十卷。而此本首尾完具,實二十一卷。諸家所傳南北宋版,無不相同。知隋志誤一字,唐志脫一字也。前有昭自序,稱兼采鄭衆、賈逵、虞翻、唐固之注。今考所引鄭說、虞
說寥寥數條,惟賈、唐二家援据駁正爲多。序又稱凡所發正三百七事。今考註文之中,昭自立義者:周語凡服數一條、國子一條、虢文公一條、常棣一條、鄭武莊一條、仲任一條、叔妘一條、鄭伯南也一條、請隧一條、凟姓一條、楚子入陳一條、晉成公一條、共工一條、大錢一條、無射一條。魯語朝聘一條、刻桷一條、命祀一條、郊禘一條、祖文宗武一條、官寮一條。齊語凡二十一鄉一條、士鄉十五一條、良人一條、使海於有蔽一條、八百乘一條、反胙一條、
大路龍旂一條。晉語凡伯氏一條、不懼不得一條、聚居異情一條、貞之無報一條、轅田一條、二十五宗一條、少典一條、十月一條、嬴氏一條、觀狀一條、三德一條、上軍一條、蒲城伯一條、三軍一條、錞于一條、吕錡佐上軍一條、新軍一條、韓無忌一條、女樂一條、張老一條。鄭語凡十數一條、億事一條、秦景襄一條。楚語聲子一條、懿戒一條、武丁作書一條、屏攝一條。吳語官帥一條、錞于一條、自𠜲一條、王總百執事一條、兄弟之國一條、來告一條、向檐
一條。越語乘車一條、宰一條、德虐一條、解骨一條、重祿一條。不過六十七事。
四庫全書總目
| 传统分类: 经部 | 书类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清 纪昀 撰 addNames: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四庫提要、欽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朝代: 清 版本: 武英殿本 刊印朝代: 清 |
○法部會奏:詳訂檢察廳調度司法巡警章程,計分八節,都十八條。第一節總綱十六條,第二節逮捕人犯十四條,第三節、摉索證據十六條,第四節護送人犯九條,第五節、取保傳
人八條,第六節檢驗屍傷五條,第七節接收呈詞五條,第八節附則六條。從之。官報。
清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溥儀 撰 addNames: 清歷朝實錄 朝代: 清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一十三條内二條分爲五條又四條並爲二條敬擬
讀例存疑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薛允升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十一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約二十條專條一
皇朝掌故彙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張壽鏞 著、清 宋文蔚 編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八年求實書社本 刊印朝代: 清 |
吳韋昭注。昭字弘嗣,雲陽人,官至中書僕射,三國志作韋曜。裴松之注謂爲司馬昭諱也。國語出自何人,說者不一。然終以漢人所說爲近古。所記之事,與左傳俱迄智伯之亡,時代亦復相合。中有與
左傳未符者,猶新序、說苑同出劉向,而時復牴牾。蓋古人著書,各據所見之舊文,疑以存疑,不似後人輕改也。漢志作二十一篇。其諸家所注,隋志虞翻、唐固本皆二十一卷,王肅本二十二卷,賈逵本二十卷,互有增減。蓋偶然分倂,非有異同。惟昭所注本,隋志作二十二卷,唐志作二十卷。而此本首尾完具,實二十一卷。諸家所傳南北宋版,無不相同。知隋志誤一字,唐志脫一字也。前有昭自序,稱兼采鄭衆、賈逵、虞翻、唐固之注。今考所引鄭說、虞
說寥廖數條,惟賈、唐二家援據駁正爲多。序又稱凡所發正三百七事。今考注文之中,昭自立義者:周語凡服數一條、國子一條、虢文公一條、常棣一條、鄭武莊一條、仲任一條、叔妘一條、鄭伯南也一條、請隧一條、瀆姓一條、楚子入陳一條、晉成公一條、共工一條、大錢一條、無射一條。魯語朝聘一條、刻桷一條、命祀一條、郊禘一條、祖文宗武一條、官寮一條。齊語凡二十一鄕一條、士鄕十五一條、良人一條、使海於有蔽一條、八百乘一條、反胙一條、
大路龍旂一條。晉語凡伯氏一條、不懼不得一條、聚居異情一條、貞之無報一條、轅田一條、二十五宗一條、少典一條、十月一條、嬴氏一條、觀狀一條、三德一條、上軍一條、蒲城伯一條、三軍一條、錞于一條、呂錡佐上軍一條、新軍一條、韓無忌一條、女樂一條、張老一條。鄭語凡十數一條、億事一條、秦景襄一條。楚語聲子一條、懿戒一條、武丁作書一條、屏攝一條。吳語官帥一條、錞于一條、自亞刂一條、王總百執事一條、兄弟之國一條、來吿一條、向檐一
條。越語乘車一條、宰一條、德虐一條、解骨一條、重祿一條。不過六十七事。
四庫全書總目(粵本)
| 传统分类: 史部 | 目录类 | 经籍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紀昀 撰 addNames: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提要、欽定四庫全書、四庫提要 朝代: 清 版本: 同治七年廣東書局 刊印朝代: 清 |
第四十二條頒給條例
約章成案彙覽乙篇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北洋洋務局 纂輯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十一年北洋洋務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選人條例
全唐文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清 董诰 辑 addNames: 欽定全唐文 朝代: 清 版本: 嘉慶十九年武英殿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一條一條作條例條約絛規
法律名辭通釋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劉天佑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十四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七月十九日於海牙歸結之條約揭於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三條具備條件之病院船
光緒丁未政藝叢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鄧實 輯 朝代: 清 版本: 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來福三十六條三十六條三十六條三十三條二十五條
光緒癸卯政藝叢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鄧實 輯 朝代: 清 版本: 石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第三條一千八百九十三年十月三日條約第三條第四條所訂明各種限制悉
中外約章纂新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十年時中書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賑濟條約
世宗憲皇帝硃批諭旨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诏令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雍正十年至乾隆三年敕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條。
御定淵鑑類函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張英 纂、清 王士禛 纂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定條約十三條臣覆加勘正増為十六條於十
李肅毅伯奏議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李鴻章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五年鴻文書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長條短條屬行人,猶有持斤
御選宋金元明四朝詩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清 張豫章等 輯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漕糧條禁七條秦瑞寰
新編文武金鏡律例指南
| 传统分类: 史部 | 职官类 | 官箴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凌銘麟 著 朝代: 清 版本: 康煕27年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刑律十一卷,曰盜賊,二十八條,曰人命,二十條,曰鬭毆,二十二條,日罵詈,八條,曰訴訟,十二條,曰受贓,十一條,曰詐偽,十二條,曰犯姦,十條,曰雜犯,十一條,曰捕亡,八條,曰斷獄,二十九條。
钦定續通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嵇璜 纂修、清 曹仁虎等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終條理也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
朱子文集大全類編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南宋建炎至德佑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朱熹 輯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秋其芽條皆爲條身卧根作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著 朝代: 清 版本: 石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條煌煌
高宗純皇帝聖訓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诏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愛新覺羅弘歷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不暇皆由此條作之俑也此條與第一條互相激射流弊甚大後
光緒壬寅政藝叢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鄧實 輯 朝代: 清 版本: 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日、韓倂合條約成。倂合條約:
朝鮮王朝實録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民国 朝鮮史編修會 撰 addNames: 朝鮮實錄 朝代: 民国 版本: 朝鮮影印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雍正元年,巡視東城御史湯之旭奏:“律例最關緊要,今《六部見行則例》,或有從重改輕,從輕擬重,有先行而今停,事同而法異者,未經畫一。乞簡諳練律例大臣,專掌律例館總裁,將康熙六十一年以前之例並《大淸會典》,逐條互訂,庶免參差。”世宗允之,命大學士朱軾等爲總裁,諭令於應增應減之處,再行詳加分晰,作速修完。三年書成,五年頒布。蓋《明律》以《名例》居首,其次則分隸於六部,合計三十門,都凡四百六十條。順治初,釐定律書,將《公式》門之信牌移入《職制》,漏洩軍情移入《軍政》,於《公式》門删漏用鈔印,於《倉庫》門删鈔法,於《詐僞》門删僞造寶鈔。後又於《名例》增入邊遠充軍一條。雍正三年之律,其删除者:《名例律》之吏卒犯死罪、殺害軍人、在京犯罪軍民共三條,《職制》門選用軍職、官吏給由二條,《婚姻》門之蒙古、色目人婚姻一條,《宮衞》門之懸帶關防牌面一條。其併入者:《名例》之邊遠充軍併於充軍地方,《公式》門之毁棄制書印信併二條爲一,《課程》門之鹽法併十二條為一,《宮衛》門之衝突儀仗併三條爲一,
《郵驛》門之遞送公文併三條爲一。其改易者:《名例》之軍官軍人免發遣更爲犯罪免發遣,軍官有犯更爲軍籍有犯;《儀制》門之收藏禁書及私習天文生節爲收藏禁書。其增入者:《名例》之天文生有犯充軍地方二條。總計《名例律》四十六條。《吏律》:曰《職制》十四條,曰《公式》十四條。《戶律》:曰《戶役》十五條,曰《田宅》十一條,曰《婚姻》十七條,曰《倉庫》二十三條,曰《課程》八條,曰《市廛》五條。《禮律》:曰《祭祀》六條,曰《儀制》二十條。《兵律》:曰《宮衛》十六條,曰《軍政》二十一條,曰《關津》七條,曰《廐牧》十一條,曰《郵驛》十六條。《刑律》:曰《賊盜》二十八條,曰《人命》二十條,曰《鬭毆》二十二條,曰《罵詈》八條,曰《訴訟》十二條,曰《受贓》十一條,曰《詐僞》十一條,曰《犯姦》十條,曰《雜犯》十一條,曰《捕亡》八條,曰《斷獄》二十九條。《工律》:曰《營造》九條,曰《河防》四條。蓋仍《明律》三十門,而總爲四百三十六條。律首《六贓圖》、《五刑圖》、《獄具圖》、《喪服圖》,大都沿明之舊。《納贖諸例圖》、《徒限內老疾收贖圖》、《誣輕爲重收贖圗》,銀數皆從現制。其律文及律注,頗有增損改易。律後總注,則康熙年間所創造。律末並附《比引律》三十條。此其大較也。自時厥後,雖屢經纂修,然僅續增附律之條例,而律文未
之或改。惟乾隆五年,館修奏准芟除總注,並補入《過失殺傷收贖》一圖而已。
清史稿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民国 趙爾巽 撰 朝代: 民国 版本: 關外二次本 刊印朝代: 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