𨈓指陽也陽也作爭
補注釋文黃帝內經素問
| 传统分类: 子部 | 医家类 现代分类: 中医 作者: 唐 王冰 注 朝代: 唐 版本: 明趙府居敬堂刻本 刊印朝代: 唐 |
𨊍𨊍,𨈔𨈦。𨈢。躭䠲。𨈥𨈞。䠹𨈙,𨈛,軀。𨉭𨈓,𨉀,䠸。𨈚𨉜。𨉴。𨉐,𨊕。𨉾𨊅。𨈜𨈭。躸躿。躴躴。𨉷𨉝,𨉬䠽。𨈴上聲。躶𨉿。𨈧𨈻。軁。
𨉡。𨈕,𨈵。𨈲。躽。䠷,矮,𨉥。躰軆。𨈶𨉃。𨉈。𨊎去聲。 𨉛䠶,射。䠿,𨉆,𨊉。䡀入聲。𨉋。𨉌。𨊒。𨊞,𨈸。
龍龕手鑒
|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字书之属 现代分类: 语言 作者: 辽 釋行均 撰 朝代: 辽 版本: 四部叢刊續編影印宋刻本 |
身,軀,𨈬,軁,𨈛,𨈪,躭,𨉯,躳,躬,䠸,𨈚,䠿,躱,躰,軆,躴,躿,躽,䡀,軄,𨈭,躶,䠽,𨈓,𨈩,躸。
玉篇
| 传统分类: 经部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北宋 陳彭年 重修 朝代: 北宋 版本: 四部叢刊景元刊本 |
𨈓
林同孝詩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南宋建炎至德佑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林同 撰 朝代: 南宋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南宋 |
張九宗節濯𬚀馮檝𨈓以鬷
新編事文類聚翰墨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劉應李 輯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小鰕𨈓𢚋
東醫寶鑒
| 传统分类: 子部 | 医家类 现代分类: 中医 作者: 明 許浚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𨈓泡、
安顺府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常恩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璞白契⿔毁嗣張應琳同張應璞之妻張田氏背負幼孩張𨈓
高宗純皇帝聖訓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诏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愛新覺羅弘歷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方言:拔,父也。一曰罷蒙,母也。一曰明的孩也。努介,食食也。一曰儂𨈓忽往飮酒也。一曰呵交努擬,食肉也。呵巴,飮茶也。呵應,食烟也。
黔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杂记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田雯 撰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至乾隆間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拔父也一曰罷蒙母也一曰明的孩也努介食食也一曰儂𨈓
黔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学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田雯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餘役名細法𨈓扵今愚誘抑正坏悲狗孤是真惟心據波僅石
復初齋文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翁方綱 撰 朝代: 清 版本: 稿本 刊印朝代: 清 |
三月十四日,劉賢齋以糾滅毀摟,控吳紅毛等一案。三月十四日,宗海山以摟掠情慘,控李明齋等一案。三月十四日,楊翰章以守分遭害,控陳子春等一案。三月十四日,
李世萬以統摟兇毀,控蕭曉衡等一案。三月十四日,何興發以糾滅兇毀,控聶竹村等一案。三月十四日,田太俊以大夥抄刦,控胡文安等一案。三月十四日,羅福全以乘勢抄毀控陳子春等一案。三月十四日,彭世興以統毀兇摟,控陳子春等二案。三月十四日,陳海淸以慘遭毀摟,控曹錦堂等一案。三月十四日,張洪盛以聚匪抄毀,控向𨈓巴、陳子春等一案。三月十四日,楊文英以糾滅毀摟,控陳子春等一案。三月十四日,文繪閣以聚滅毀摟控郭雨堂等一案。三月十四日,鄧豐盛以平遭擄刦,控聶竹村、郭雨堂等一案。
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王之春 著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人天且劓天去髪之刑𨈓去鼻之
周易說宗
| 传统分类: 经部 | 易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閻鋅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𨈓增躭四𨈘
御定康熙字典
|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字书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張玉書 纂、清 陳廷敬 纂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五十五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齋生五歳,即詢奠父白:我生従何𠁅來?識者異根人膠庠爲諸生高等,屢試不遇。丰四十,喟然曰:聖散之學,科舉之謂邪?遂棄舉業,
手𨈓朱予書,晝道讀之,至捐寢食。胷有所得,両誨披鐸秉燭,書積卯十,裒然成帙,自刪𧥟名曰記疑書的。諸讀隂陽利古治弥形神理氣之𭙼属𢡼者,佛老之原流,横説豎説,洞筋𩪄,小疵大醇,皆于朱予
有所彂朙。律㞐家焚,動止不苟,孝于親,友于弟,喪,紧遵𡩚禮,周䘏無徳色。纂朱子書,竄近眼錄例爲十如卷。又建祠以祀朱子,率門犬子弟講學其中,隨犬禀以開導,如羣于河,各飽𡙣氣厲,至耄不
衰,是𢍓能體認朱子者。自齋歿後,二十季金以事逷其里,後學晚進,沐洽其澤者,皆弃。重奠𦘠稱述其爲犬公請于學,使妥其於學宫。噫,謂篤志强𠠲者𬽈齋殆其犬歟?
讀書日記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说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劉源渌 撰 朝代: 清 版本: 雍正五年(1727)劉行秉等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訉係余紹連起意於酒肆局賭,即與駕船誘賭無異,應比例問擬,将余紹連比照駕船誘諸一次,杖一百,徒三年;余紹魁等照為從例減一等,杖九十,徒二年。牛均比例問擬,免其剌字。
江蘇司題:地保荆玉山狗情説合,賄和,将應扺人命捏報浮屍,出脱孔人全罪。該犯尚無受賄,比照証佐不言實情,致罪有出入者,減罪人罪二等,於正兇絞罪上減二等滿徒。
四川十司。八年題:朱幗俸至田洪佐家飲醉,與田洪佐口角争毆,田洪佐之妻田張氏取𮌔粮旁所放鋤柄向毆,朱幗俸奪過鋤柄,毆傷田洪佐身死。因田張氏取鋤柄時,誤将旁邉膏粮拉倒火爐,被火引燃,延燒房屋,致将田張氏之女田双𫤘、田𨈓疤等燒斃,田洪佐屍身亦被燒燬。将朱幗俸比照毆死一家三命斬决例,量减為斬監候。
成案備考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輯 朝代: 清 版本: 澹香書屋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又諭:刑部覈覆:湖南乾州廳苗民張應琳商同張田氏謀死姪女張𨈓東省兗州東省兗州女并張學能
謀死堂伯母張章氏,互相圖賴一案。朕細閱情節,緣張學能與張章氏有祖遺來步兜山場一處,張應璞等本屬無分,詎張應璞與弟應琳檢出舊存契紙,內載來步兜山場字樣,欲行爭占,經寨長查明,實係張學能祖業,將張應璞白契扯毀。嗣張應琳同張應璞之妻田氏背負幼孩張𨈓女赴山檢收桐子,被張學能喝阻,並聲言報官。張應琳遂起意將𨈓女致死圖賴。張學能畏懼,因亦將堂伯母張
章氏致死搪抵。該部議覆,將張學能依謀殺緦麻以上尊長律,擬斬立決;張應琳依故殺姪女圖賴人例,發附近充軍,固屬照例辦理。但此案起釁由於張應琳謀占張學能山場,先將𨈓女致死圖賴,是張應琳本屬理曲。乃張學能謀死緦麻尊長,律應斬決,而張卒琳因故殺卑幼,律止發遣,不至於死。是張應琳家僅傷張𨈓女一命,而張學能之伯母張章氏已經被害,張學能以關於倫理,又應擬斬
立決,是理直之家,轉以兩命抵一命,未為平允。且張應琳係張學能近宗,張學能正法之後,伊家無人,所有產業,自必仍歸張應琳家執業。該犯既得免死,仍獲遂其謀產之心,則狡詐兇殘者,勢必不復知所徵儆。且恃長而謀死卑幼者必多矣,非辟以止辟之道。嗣後除尋常謀死卑幼,希圖詐賴,不致被詐之家又釀成人命者,自應照舊例辦理外,其有被詐之家因其謀死卑幼,復釀成人命致一死。
一、抵如此案者,圖詐之犯,即使所殺係屬卑幼,亦未便僅照向例擬遣,使兇惡之徒無所畏懼,其應如何改擬絞候之處,著刑部另行定議具奏,載入則例遵行。所有張應琳一案,即照新例辦理。
清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溥儀 撰 addNames: 清歷朝實錄 朝代: 清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𨈓女一命而張學能之伯母張章氏已經被害
續增駁案新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著 朝代: 清 版本: 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煎其母食後服服一二𨈓且笁去舊乳第三服後却今兇飲
馮氏錦囊秘錄
| 传统分类: 子部 | 医家类 现代分类: 中医 作者: 清 馮兆張 著 朝代: 清 版本: 鉛印 刊印朝代: 清 |
光緖十八年春,有嘓匪二股,一由川陜老林出走,一由儀、巴上竄,合股於南、廣之交,多至二百餘人,結隊橫行,揚兵露銃,轉掠各鄕場,牧令互諉,縱容數月之久。五月,將由廣元深入南江。陳把總仲溶率汛卒迎捕,猝相遇於木門市,佩鎗橫矛,親禦賊於市橋,賊云願借路過。時匪首爲王𨈓𨈓周蠻刀,大府指索甚急,陳因言必留王、周二人,方許過。賊衆怒,攢矛刺陳,陳嫻武藝,連格殺數人,又以洋鎗擊斃一人。方酣戰間,倐被一賊發擡銃擊傷頭顱而死。後兵至,賊多伏誅。癸甲襄校錄:
敎匪之亂,常以川、楚老林爲根據地。其地毗連三省,推諉牽掣,以致勞師數年,未克蕆功。卓秉恬有川陜、楚老林情形,亟宜區處一疏,時論韙之。其略云:爲敬陳川、陜、楚老林情形,亟宜區處,仰祈聖鑒事。
民國南江縣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民国 董衍 修、民国 岳永武 纂 朝代: 民国 版本: 鉛印本 刊印朝代: 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