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諍 | ||||||||||||||||||||||||||||||||||||||||||||||||||||||||||||
| 类别 | 汉语字词典 | ||||||||||||||||||||||||||||||||||||||||||||||||||||||||||||
| 释义 | 諍 U+8acd 字形信息Unicode: U+8acd 结构: ⿰言争 笔画: 13 部首: 言 拼音: zhèng、zhēng 注音: ㄓㄥˋ、ㄓㄥ 词典解释諍 zhèng 直言规劝。 有能盡言於君,用則留之,不用則去之,謂之諫;用則可生,不用則死,謂之諍。 《说苑·臣术》 玄亮率諫官叩延英苦諍,反復數百言。 《新唐书·崔玄亮传》 正色危言,以犯以諍。 《三贤赞》 通“靖”。细小。参见“諍人”。 通“静”。 内得其民之心,外知敵之情,陣則知八陣之經,見勝而戰,弗見而諍,此王者之將也。 《孙膑兵法·八阵》 諍,借爲静。意謂没有取勝的把握就按兵不動。 邓泽宗注 zhēng 通“争”。 用同“睁”。瞪大着眼睛。 諕得我如癡似諍,眼花。 《升仙梦》第三折 康熙字典諍【酉集上】【言字部】 【唐韻】【集韻】【韻會】𠀤側迸切,爭去聲。【說文】止也。【韻會】謂止其失也。【正韻】諫諍,救正也。【前漢·王褒傳】諫諍卽見聽。【說苑·臣術篇】有能盡言于君,用則可生,不用則死,謂之諍。 又【列子·湯問篇】東北極有人,名曰諍人,長九寸。 又【集韻】通作爭。【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又【集韻】【韻會】甾莖切【正韻】甾耕切,𠀤音爭。訟也。【後漢·劉聖公傳】平理諍訟。【晉書·王沈·釋時論】闒茸勇敢於饕諍。【註】叶平聲。 〔【說苑·臣術】有能盡言于君。〕 謹照原書臣術下增篇字。 《康熙字典》 说文解字注諍 止也。經傳通作爭。从言。爭聲。側逬切。十一部。 《说文解字注》 在古籍中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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