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科給事中臣周怡謹奏,為懇乞天恩認罪回話事。先該臣題「為内外大臣不和,乞賜天語嚴責,以敦國體,共濟時艱事」等因,於嘉靖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申時欽奉聖㫖:「周怡這厮所說諸臣不和,負君致禍都是。然
本心初發,只是訕謗,曰:朕日事禱祀,不知先務和徳於上,人和薫蒸,神之聽之。夫朕事天禮神,多荷洪庇,至於四方之廣,豈得都無水旱?若論天下治安,則你毎凡為有位者,果能秉公竭忠,修和盡誠,同心贊主,何患不治安焉?他毎内外諸臣不和,你毎知道,如何不即時指名劾奏?至此日纔說著從實輸情,回將話來。欽此。」臣聞命自天,驚悚戰慄,不知所措,委的昏迷,狂妄悖亂。荷䝉聖恩洪大,不即加以斧鉞,且令臣從實輸情回話。臣恭捧
綸音,委曲詳盡,伏地叩首,號泣仰嘆曰:「大哉!真聖人之言也!其容臣真天地之大也!其知臣真日月之明也,臣復何辭?」縁臣愚昧,竊覩聖明,孜孜求治,敬天憂民,昭格上下。諸臣不能仰體,各脩私怨,誠恐上負君父,下誤時事,心切慮之,欲效犬馬之忠陳於陛下。而臣之知識短淺,辭不達意,遂至狂妄悖亂,上瀆天聽,臣之罪也;又不能早見預論,臣之罪也。伏乞聖慈𢎞擴覆載之仁,大寛斧鉞之誅,矜臣之志,赦臣之愚。臣恐懼昏迷,不知所云,
不勝悚仄隕越之至。為此具本親齎,謹具奏聞,伏候勑㫖。嘉靖二十二年六月日題。 奉聖㫖:「這厮本心欲訕君上,且怒吏部不與太常用人同說,假以彈劾為名,實是結黨害善。况這厮毎所惡内直諸臣,以為贊事大道,好生悖肆無道。着錦衣衛拿來午門前好生打四十大棍,照楊爵例送鎮撫司牢固㭱着監候。」
訥谿奏疏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周怡 撰 朝代: 明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八岔口盔甲副將軍等砲,生鉄炸砲、鐃鈎等鎗,快鎗鉛子、鐵子、生鐵鈴火㭱火藥、硝磺起火火線,
太原府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明 張慎言 纂、明 關廷訪 修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四十年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天降窮阨浩無垠,金吾㭱鎻伴儒臣。久遭危患心猶泰,運轉亨機思欲頻。要信樂天為樂土,須知憂世是憂身。有詩吟咏忘顛沛,彷彿羲皇境上人。」
楊忠介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明洪武至崇祯 现代分类: 文学 | 诗词 作者: 明 楊爵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乎觸牆死聞者傷之子健㭱立亡子除
名山藏
| 传统分类: 史部 | 杂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何喬遠 著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流涕誦經爲爵祈免爵居獄五年從㭱牀著書授經
名山藏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何喬遠 撰 朝代: 明 版本: 崇禎沈猶龍等福建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題為反獄事。嘉靖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據陜西按察司呈,准本司署印副使張宏闗稱:嘉靖四年九月内,捉獲逆賊樊紳等一百四十三名口,公同都、布二司掌印官㑹問明白,通行呈詳,奏請發落。因見事干反逆,惟恐
踈虞,倣效刑部式様,做成木籠一十二箇,將各犯分置其中,又用㭱牀滚肚、腦鞦肘鐐,凡可治囚死命者,無不用心。毎日下監,躬親㸃閲,日取獄卒官吏不致疎虞,重甘結狀在巻。至十一月十七日,又親下監㸃視停當,分付毎放風一遭,止許二名,放畢,㭱上再放二名。叮嚀再三,回堂理事。本日申時分,據本司廵風吏周鎮禀稱,有司獄史高,獄典侯仲先及獄卒雷厚等放風,將樊紳、楊朴、張合、李儒、張萬良、樊綬、樊緯一籠七名,一時放風,被
樊紳、楊朴等將别起重犯魏剛、周鸞、任九子、李鎮、圓惠等肘鐐磕打脫卸,各執骨朶,將史髙并禁子張成、謝端、穆直、惠泰、王佐、閻保、彭隆打倒在内。侯仲先被傷奔走,亦來告禀。夲職當時鳴鼓,召集闔司吏農、承差、門𨽻家衆人等,各執噐械,急去邀捕。正遇羣賊將禁子趕打,内一賊已出監門。本職親督皂𨽻劉江等亂棍打死,斬首以滅,餘賊不敢出監。隨喚本司門前防䕶官軍,見在止有軍人四名,張得山、張濟甫、王回兒、王來,與同各役入
監撲捕。進入二門,至吞口門,被賊衆衝突前來,將軍人張得山等俱打傷重,奪去弓箭一副,刀二把,遂將皂𨽻王連射訖一箭,各役亦不得入,賊衆亦不能出。本職慮恐突出,隨令各役掀揭壓堦石頭,將吞口門壘砌牢固。及分投差人走報鎮、廵衙門,督令該道守、廵及調陜西都司西安左等四衛咸、長二縣官軍民快、地方人等,各執噐械,在於監外圍遶。地方總甲周仲其上監墻窺探,失脚跌入監内,當被各賊亂棍打死。各賊計窮,隨即舉
火燒毁監房。延至天明,又將監内不肯順從輕罪人犯詹兆等趕打成傷。恐傷無辜,嚴督官軍把鉞等各率軍兵人等一齊下監。樊紳等與官軍格闘。西安左衛指揮使把鉞部下,擒獲一名楊大學,斬獲賊級八顆。本衛掌印指揮使任傑部下,斬獲賊級二顆。城操指揮張鵬部下,斬獲賊級九顆。榆林城領班指揮僉事田鑑部下,斬獲賊級一十一顆。指揮田滋等斬獲賊級一顆。西安前衛掌印指揮使康壽部下,擒獲一名王河,斬獲賊級三
顆。本衛城操指揮僉事魏鎮部下斬獲賊級三顆。千户王相部下斬獲賊級五顆。本衛千户徐衡、任威等擒獲一名侯瓚。西安後衛掌印指揮僉事劉啓部下擒獲張合、李洪、李廷甫三名,斬獲賊級一十一顆。指揮楊茂、劉紳擒獲賊首一名樊紳,部下斬獲賊級二顆。本衛指揮髙應祥等斬獲賊級一顆。西安右䕶衛指揮僉事陸鑄部下斬獲賊級二顆。長安縣廵捕主簿楊元明部下擒獲一名薛添雲,斬獲賊級二顆。本縣皂𨽻周銳等斬獲賊
級一顆。咸寧縣民快皂𨽻康廷周、鄭守己、馬四等擒獲一名趙廷美,斬獲賊級二顆。禁子趙景雲等斬獲賊級一顆。城操軍人陳貴等擒獲一名趙顔。承差王平、吏張仲文、張天錫擒獲一名趙世傑。軍人尹政等將婦女劉氏、張氏、丘氏、鄒氏等捉獲,并首級賊犯俱送本職,躬親審驗明白。將生擒樊紳等一十一名分發西安府、衛,牢固監候。首級用㭱裝盛,各題寫真正姓名貯庫。又將各屍骸埋藏空便地内,亦用木牌題寫姓名訖。隨即下監,
查得反獄賊犯樊紳、楊朴等俱已斬獲,並無一名得脫。及查監簿别巻輕重囚犯詹兆等,亦無疎虞妄殺情故。緣係反獄事理,合闗本司,煩為轉達施行等因。准此,擬合通行呈詳。為此,今將前項緣由并擒、斬獲各犯姓名,理合開坐,伏乞照詳施行等因到臣。案查,先據陜西都、布、按三司呈,為萬分𦂳急賊情事,將㑹問過賊犯樊紳等招詞呈詳到臣。㸔得各犯除原謀首惡樊紳等外,其餘或係脅從之人,情有輕重,則法有全减。今一槩坐以
極典,恐三司官員倉卒鞫問,未得其真,將貽多殺之悔。已經具題,乞差給事中、刑部郎中前來,㑹同廵撫、廵按再行審鞫,分别輕重議擬。中間若有讐攀妄指及審無實跡者,亦要從公開釋去後。今據前因,㕘照陜西按察司署印副使張宏,明知逆賊樊紳等係凌遲斬罪重犯,不行分發各該衙門牢固收監,却將原謀首惡并臨時從逆及各犯家屬聚處一監,又不督令司獄吏典、禁子人等如法肘鐐釘㭱,嚴切闗防,以致兇犯結謀反獄,俱
合有罪。㕘詳呈報情詞,事既早覺,不得出監。官兵圍繞於外,賊雖兇悍,終是在㭱之虎。官軍既入,當先格闘者固宜斬殺,其餘人犯合就一名名擒縛,分發各衙門牢固收監待命,明正典刑,肆諸市朝,以正國法。顧乃一槩斬首,恐在㭱之囚亦所不免。况囹圄之内,隙地能有幾何?雖多亦無容足之所。彼兇狠𢬵命之人,若果勢猛力齊,則格鬬之際,官兵、禁卒豈無所傷?束手待斃之状,昭然可見。且始既疎於禁防,終乃恣夫屠戮,既非臨敵對
陣之比,浪稱斬獲首級之功。其拒敵傷人之輩,固所宜然,而駢首就戮之徒,豈無寃濫?中間縱有可矜疑當開釋之人,死者不可復生,有乖朝廷欽恤之意。推原各官之心,不過以前項人犯,黨𩔖寔繁,存之恐生他患,故欲乘機殺之無遺,庶使將來可免防範。原情夲為防變,論法則有未宜。但事在陜城,臣相離地逺,莫究其詳,鎮、廵官員必有所處。緣臣先有論奏,今不得不言如木。伏乞勑下法司,㕘詳前後招報情詞,奏行陜西廵撫、廵按等
官,將各該有罪人員依法㕘究。其斬獲首級者,應否論功,徑自奏請定奪。縁係反獄事理,為此具本,專差承差馬廷璋親齎,謹題請㫖。
關中奏議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楊一清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凡此皆爵一時愚昧之見,狂妄之詞,信有罪矣。二月初四日,
宸聰初五日,械繁下獄。十三日夜復蒙笞,且僃極拷掠,血淋漓,衣前襟盡成赤紫色。桎梏㭱鎻,晝夜困苦,間伺驚惕,罔敢疎寛。坐臥處,血流地上,可手抔之。履襪衾苫之類,爲血所沾,若滯於水中然。天威震動之下,人人悚懼,謂爵必死而不可救矣。延兩月餘,夏四月初九日,九廟災,天子詔百官使言時政闕失。天佐應諂上疏,其略囗:凹下以宗廟災變,痛自修省,凡政事闕失,許各衙門條陳,且欲務關國體民瘼,不許泛濫彌文,虗應故事。仰見皇上畏天之誠,求言之切,治道更新之會,轉災爲祥之
機也。大小臣工,孰不感惕,思效其愚。
国朝献征录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焦竑 著 朝代: 明 版本: 明万历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板底鑿墜石口㭱葢周钮多鑚引線眼内两旁
練兵節要
| 传统分类: 子部 | 兵家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李自蕃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恭足有鐐則重坐臥有㭱則不敢以𡚶動監之
皇明文徵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明 何乔远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此爲尸蹷當剌期門巨闕恍惚尸蹷煩痛中㭱及僕參
醫學綱目
| 传统分类: 子部 | 医家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樓英 撰 朝代: 明 版本: 嘉靖四十四年(1565)曹灼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㭱權有匿名投書指斥時事罪吉祥忠不及亨吉祥怒魏
皇明通紀述遺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卜世昌 著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33年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一酷刑濫刑之宜禁也查㭱牀三頊久經禁革近楚
【乾隆】長沙府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張雄圖 纂、清 呂肅高 修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十四年(1749)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鎻在鐐頭白日不消帶肘密櫺㭱㭱住手腳夜間更
實政錄節鈔
| 传统分类: 史部 | 职官类 | 官箴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林則徐 著 朝代: 清 版本: 道光17年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報病故等語查舊有㭱床之設後禁止議覆仍
撫吳疏草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韓世琦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鎻過夜索詐不遂,將本犯私加鎖項。過夜打腦荅,打脚板索詐新犯不遂,或以手磕撞胸額,或將㭱犯打其脚板。
先儒正修錄
| 传统分类: 子部 | 儒家类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清 于準 纂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二十八日,提牢官丘
洲峰。乃獨仗公義,遷予於監東獄卒小房,幸脫籠㭱。九月朝審,予帶長板扭𬫴出門,觀者如堵,爭欲一見顔色,至擁塞不能行。入朝,坐西廊下,内臣圍予觀者以千數,有餽飮食者,有送銀錢者,子俱卻不受。內臣益鼓舞稱贊,而罵嚴嵩老賊者以萬數。審時,爲首報筆者,則吏部左侍郞王用賔也。衆判以比律,情眞奏請。題奉欽依,着照舊監候處决。甲寅年三十九歲。
三賢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元 劉文靖 撰、明 杨继盛 撰、明 孙奇逢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四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禁用㭱牀
則例便覽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沈書城 輯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一、問刑衙門,不許獄內用㭱床,違者禁卒。一。徒罪以下人犯無病而串通獄官、醫生,揑稱有病者○病已痊愈,而該佐領、驍騎校、地方官不即送監審結者。一遇告人命,不先究致死根因明確,槩行檢驗
者。工例。
大清律集解附例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朱軾 纂 朝代: 清 版本: 雍正武英殿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金定中㭱正老臬售自仞治
欽定中樞政考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军政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尹繼善 選、清 阿桂 著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二把風㭱十二個水袋十二條百子砲九位擡
盂縣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張嵐奇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七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上奏四月一日宣來爵晝夜樞鎻右脛前爲㭱木轉磕
月鹿堂文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張師繹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回申等事取訖各各招伏乞遍行今後牢門并㭱床鎖鑰從提牢官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著 朝代: 清 版本: 石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吏科給事中臣周怡謹奏:為懇乞天恩,認罪回話
事。先該臣題為內外大臣不和,乞賜天語嚴責,以敦國體,共濟時艱事等因,於嘉靖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申時,欽奉聖旨:周怡這廝所說諸臣不和,負君致禍,都是。然本心初發,只是訕謗,曰:朕日事禱祀,不知先務和徳於上,人和薫蒸,神之聽之。夫朕事天禮神,多荷洪庇,至于四方之廣,豈得都無水旱?若論天下治安,則你毎凡為有位者,果能秉公竭忠,修和盡誠,同心贊主,何患不治安焉?他毎內外諸臣不和,你毎知道如何?不實時指
名劾奏。至此日纔說著從實輸情,回將話來。欽此。臣聞命自天,驚悚戰慄,不知所措,委的昏迷狂妄悖亂。荷蒙聖恩洪大,不即加以斧鉞,且令臣從實輸情回話。臣恭捧綸音,委曲詳盡,伏地叩首,號泣仰嘆曰:大哉!真聖人之言也!其容臣真天地之大也,其知臣真日月之明也。臣復何辭?縁臣愚昧,竊睹聖明孜孜求治,敬天憂民,昭格上下。諸臣不能仰體,各修私怨,誠恐上負君父,下誤時事,心切慮之,欲效犬馬之忠,陳於陛下。而臣之知識短淺,辭不達意,遂至狂妄悖亂,上瀆天聽,臣之罪也。又
不能早見預論,臣之罪也。伏乞聖慈弘擴覆載之仁,大寛斧鉞之誅,矜臣之志,赦臣之愚。臣恐懼昏迷,不知所云,不勝悚仄隕越之至。為此具本親齎,謹具奏聞,伏候勑旨。嘉靖二十二年六月日題 奉聖旨:這廝本心欲訕君上,且怒吏部不與太常用人同說,假以彈劾為名,實是結黨害善。況這廝毎所惡內直諸臣,以為贊事大道,好生悖肆無道。著錦衣衛拿來午門前好生打四十大棍,照楊爵例,送鎮撫司牢固㭱著監候。
訥溪奏疏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周怡 撰 朝代: 宋 版本: 指海 刊印朝代: 清 |
則法苟㭱存不顧政之虎逝而臺憲之心獲矣以名檢中
東田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明洪武至崇祯 现代分类: 文学 | 诗词 作者: 明 馬中錫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一、獄禁所當矜恤,仰該道行府州縣官並司獄司官,常加㸃視,督令獄卒遵奉上諭,不許擅用㭱牀,將見今囚犯如法收禁。冬設暖湯,夏備凉漿,合得囚糧,依數支養。若有疾病,令醫治療,不許縱令獄卒人等尅落衣糧,逞意凌虐,因而瘦死,及將平民枉禁。仍具獄官吏卒名
數及見監囚數開報。
大清會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伊桑阿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二十九年(1690)內府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爵十九進帛㭱十方祝版一座
汝陽縣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李根茂 纂、清 邱天英 修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二十九年(1690)刻乾隆間剜修重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杓五香爐十燭晕十對帛㭱十燎二
鳳翔府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周方炯 纂、清 達靈阿 修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三十一年(1766)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越三月,攺繫於小請室,雖幸脫籠㭱,然濕狹隘,臭穢幽暗,晝不見日,夜不見星,邪溷之氣,塡塞五內,此固病之所由積也。至甲寅夏四月,獄疫大作,死者枕籍爲伍,遂染病而不可藥。提牢者之殘毒,又如初入獄然。吏卒皆以必死惜之,至有相與泣下者。迨五月,幸代之者,我養虛公也。廼檢醫
藥,視飮食,察形脉,候寒𤍠,臨榻撫摩,存問旁午,有踰骨肉。且說堂出予,老監遷於外庫,復維持保護。周悉備至,故楊子得有今日,皆養虛賜之耳。
臨海縣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洪若皋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二十二年(1683)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陵無不發掘及至燒取玉㭱金𨭽骸骨并𥁞乃不重痛哉若違
新編古今事文類聚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祝穆 編、元 富大用 編 朝代: 清 版本: 萬曆三十二年(1604)金陵書林唐富春德壽堂刻清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祝板一大帛㭱
陵川縣誌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徐炢 著 朝代: 清 版本: 清光緒8年刻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