迥居官臨之以莊,政寛而明,令簡而信,綏强撫弱,導以恩義,積年讎訟,一語解去,猾吏姦民,皆以感激,乆而悛悔,欺詐以革。暇則賔禮賢士,從容盡歡。進其子弟之秀者與之均禮,爲之陳說詩書。質疑問難者,不問蚤暮,勢位不得以交私。祠廟非典祀不謁,隱德潜善,無問幽明,皆表而出之,以勵風俗。或周其窮阨,俾全節行。聽决獄訟,期扵明允。凡上官所未悉者,必再三抗辨,不爲苟止。貴溪民僞作吳漸名,誣愬縣令石邦彦,迥言匿名書不當受,轉運使不謂然,遂興大獄,瘐死者十有四人。及聞省寺,訖報
如迥言。
宋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元 脱脱 著 朝代: 元 版本: 百衲本 刊印朝代: 明 |
乙酉,申嚴獄囚瘐死之罰。
宋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元 托克托(脫脫)等 撰、清 林蒲封等 考證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諸子孫弑其祖父母、父母者,陵遲處死;因風狂者處死。諸醉後毆其父母,父母無他子,告乞免死飬老者,杖一百七,居役百日。諸子弑其繼母者,與嫡母同。諸部内有犯惡逆,而隣佑社長知而不首,有司承告而不問,皆罪之。諸子弑其父母,雖瘐死獄中,仍支解其屍以徇。諸毆傷祖父母、父母者,處死。諸謀殺已改嫁祖母者,仍以惡逆論。諸挾仇敺死義父,及殺傷幸獲生免者,皆䖏死。諸圖財殺傷義母者,䖏死。諸爲人子孫,或因貧困,或信巫覡説誘,發掘祖宗墳墓,盗其財
物,賣其塋地者,驗輕重斷罪。移棄屍骸,不爲祭祀者,同惡逆結案。買者知情,减犯人罪二等,價錢没官;不知情,臨事詳審,有司仍不得出給賣墳地公㩀。諸爲人子孫,爲首同他盜發掘祖宗墳墓,盜取財物者,以惡逆論,雖遇大赦原免,仍刺字徙遠方屯種。諸婦毆舅姑者,處死。諸因姦毆死其夫及其舅姑者,陵遲處死。諸弟殺其兄者,䖏死。諸父子同謀殺其兄,欲圖其財而收其嫂者,父子並陵遲處死。諸兄因争,毆其弟,弟還毆其兄,邂逅致死,會赦,仍以故殺論。諸嫂叔争,殺死其嫂者,䖏死。諸因争虐殺
其兄者,雖死仍戮其屍。諸因争移怒戳傷其兄者,於市曹杖一百七,流遠。諸挾仇毆死其伯叔母者,䖏死。諸因争,兄弟同謀毆死諸父者,皆䖏死。諸挾仇故殺其從父,偶獲生免者,罪與已死同。諸妻因争,殺其夫者,䖏死。諸婦人問醫人買毒藥殺其夫者,醫人同䖏死。諸妻殺傷其夫,幸獲生免者,同殺死論。諸婿因醉殺其婦翁,偶獲生免者,罪與已死同。諸奴殺傷本主者,䖏死。諸奴詬詈其主不遜者,杖一百七,居役二年,役滿日歸其主。諸奴故殺其主者,陵遲處死。諸奴毆死主婿者,䖏死。諸
挾仇殺傷人一家,俱獲生免者,與已死同;其同謀悔過不至者,减等論。諸以姦盡殺其母黨一家者,陵遲處死。諸兄挾仇,與子同謀殺其弟一家者,皆䖏死。諸支解人煑以爲食者,以不道論,雖瘐死,仍徵燒埋銀給苦主。諸魘魅大臣者,䖏死。諸妻魘魅其夫,子魘魅其父,會大赦者,子流遠,妻從其夫嫁賣。諸造蠱毒中人者,䖏死。諸採生人支解以祭鬼者,陵遲䖏死,仍没其家產。其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並徙遠方。已行而不曾殺人者,比強盜不曾傷人不得財,杖一百七,徒三年;謀而未行者,九十七,徒二年半。
其應死之人,能自首或捕獲同罪者,給犯人家產;應捕者減半。
元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宋濂 著、明 王褘 著 朝代: 明 版本: 百衲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癸亥,命故金吾左衛帶俸都指揮同知王政子林,山東署都指揮
僉事程瑄子裕,俱襲為指揮使。○石亨瘐死刑部獄中,法司請斬首梟示,且疏其罪狀,榜諭天下。上曰:亨既死,其完尸瘞之。
明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胡廣 撰、明 張居正 撰、明 溫體仁 撰 朝代: 明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明 |
流以下皆个知在聽發遣庶幾瘐死無及於輕罪
國朝典匯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徐學聚 編纂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按:瘐死原刻訛瘦死。考漢書宣帝紀注,囚徒病,律名為瘐。今據改。
元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宋濂 撰、明 王褘 撰、清 王祖庚 考證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論曰:中使坐極刑,而勛猶乆詔獄,何也?吏非黔𢑱,毋瘐死獄乎?安淂三法各与一杖?惜洪武之丗不及此。
罪惟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查繼佐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部叢刊三編景手稿本 |
晏乂字明粲,宜春人。風度秀整,主趙崇澭家。後崇澭逮。繋,乂自請詣獄,俱以瘐死。
江西通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陶成 纂修、清 高其倬 總裁、清 謝旻 總裁 朝代: 清 版本: 雍正十年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論絞,瘐死獄中。
明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张廷玉等 著 朝代: 清 版本: 百衲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周氏年十八適許某,其翁欲淫之,周以義拒,攖刃刳腹而死。隣裡鳴之官,翁瘐死。
蘇州府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習寯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十三年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以廣西勦匪守城出力,賞道員楊翰、朱孫詒、同知彭焴、知州淩昆、參將陳友勝、都司何萬華、鮑得揚、守備瘐福禮等花翎,州同侯敬祺等藍翎,餘加銜升敘有差。
清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溥儀 撰 addNames: 清歷朝實錄 朝代: 清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劉之鳯,坐議嶽論絞,瘐死獄中;
明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張廷玉 撰、清 嚴福 考證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純時獄無瘐死者正統五年卒贈山陽伯
明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高宗 钦定、清 張廷玉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绪二十九年五洲同文书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邦亦免瘐斃一舉而三善備幸圖之
撫吳公牘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丁日昌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年門人林達泉本 刊印朝代: 清 |
不煩歸棼於秩以和得民民有自殺其伯指誣甲甲久瘐憫無能
碑傳集
| 传统分类: 史部 | 传记类 | 总录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錢儀吉 纂 朝代: 清 版本: 宣統年間江楚編譯書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未嘗不引大體易州上巨盜二人一人瘐死一人病
震川先生全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明洪武至崇祯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歸有光 撰 朝代: 清 版本: 道光二十三年南昌府学本 刊印朝代: 清 |
瘐釋訓瘐瘐病也說文無瘐字漢書宣帝紀或以掠
雷刻八種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雷浚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元年吳縣雷氏本 刊印朝代: 清 |
甚重兼患腹瀉精神十分委頓刑部恐該犯進監瘐斃趕緊提
仁宗睿皇帝聖訓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诏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愛新覺羅·颙琰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既久,未免瘐死。乞將合奏者暫去枷杻,仍繫鎖鐐,俟奏允處之。各處有貪酷官員,或挾怨故禁勘平人,或受賕故入人死罪者,除軍職及文職五品已上官奏請外,其六品以下即彼逮問械京。從之。
欽定續通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嵇璜 纂修、清 曹仁虎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有寳泉提舉張簡父子,訟彧不法十餘事,奉㫖就辯中書。彧書簡等所吿與已宜對者為牘,袖之視而後對,所吿皆無驗,並繫獄,簡瘐死。
钦定續通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嵇璜 纂修、清 曹仁虎等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四年九月,薛貞瘐亡於獄,中外始快其報云。酌中志卷之十一終,南海譚瑩校。
酌中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杂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潘仕成 辑、明 劉若愚 撰 朝代: 清 版本: 道光二十九年番禺潘氏本 刊印朝代: 清 |
輕比帝疑其受賄下之吏法司希旨坐絞竟瘐死○初
讀史碎金
| 传统分类: 史部 | 史评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胡文炳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元年蘭石齋本 刊印朝代: 清 |
臣査馬忠貧而無賴,詐稱官司差遣,圖騙錢財,情甚可惡。今己伏冥誅,亦其扳累多人之孽報不爽。至張
拱辰、何居廣,應如司擬,分别杖徒,照例外結。縁係從前奏聞之案,理合將審明完結縁由,繕摺奏明。諽奏:此等要犯,漫不經心,至於瘐斃,毫無引咎自責之辭,而混以伏冥誅三字,率意奏聞,若似乎以草草結案為幸者。類斯譀見,甚屬庸鄙,何以克稱封疆之職耶?
世宗憲皇帝硃批諭旨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诏令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雍正十年至乾隆三年敕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黜罷之時,往往詳讞不時報,囚多瘐死。監察御史程元鳳奏曰:
欽定續文獻通考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嵇璜 纂修、清 曹仁虎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虚故有火有火則有瘐有痰則咳嗽咳𠻳之甚則喘耳
馮氏錦囊秘錄
| 传统分类: 子部 | 医家类 现代分类: 中医 作者: 清 馮兆張 著 朝代: 清 版本: 鉛印 刊印朝代: 清 |
丁卯,監察御史張循理下獄死。初,御史趙儼按河南,虐斃多六六人,論死,循理故善儼,召儼出獄,飲而逸,循理瘐死。
国榷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谈迁 撰 朝代: 清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暨炎靈委御,人物道銷,霧翳三光,塵驚九服。秋卿司於邦典,高下在心;獄吏傳於爰書,出乷由己。內史溺灰然而被辱,丞相見牘背而行賕。戮逮棄灰,誅及偶語,長平痛積寃之氣,司敗切瘐死之魂。遂使五樓之羣,爭廻地軸;十角之旅,競入天田。國步於是艱難,刑政於焉弛紊。殷憂俟來蘇之后,多難佇撥亂之君。
全唐文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清 董诰 辑 addNames: 欽定全唐文 朝代: 清 版本: 嘉慶十九年武英殿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慮其瘐死故寛貸之非常制也帝毎遇奏囚色慘然御膳
明會要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龍文彬 撰 朝代: 清 版本: 清光緒十三年[1887]永懷堂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命京外獄囚之瘐滯未決者,亟加審覈,仍施疏理,從大臣所請也。
朝鮮王朝實録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民国 朝鮮史編修會 撰 addNames: 朝鮮實錄 朝代: 民国 版本: 朝鮮影印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甘肅禮縣人。囘亂,土豪羅五殺其父,巨勳欲赴死,母以弟幼沮之,命之娶,不可,乃訟五,五繫獄,始娶生子。五以賄出獄,巨勳與弟恆挾刃伺五。光緒初,竟擊殺五,巨勳自首繫獄,瘐死。母不食,亦卒。妻張,撫孤子成立。
清史稿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民国 趙爾巽 撰 朝代: 民国 版本: 關外二次本 刊印朝代: 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