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表鐡尺律黃鍾副別者,其長短及口空之圍徑並同,
而容黍或多或少,皆是作者旁庣其腹,使有盈虛。
隋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魏 徵 撰、清 張映斗 考證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庣,吐雕切,不滿之貌也。竒,居宜切,餘數也。
攈摭,上居運切,下之石切。攈摭,取拾也。攈,或作捃。□□,當作宛,字之誤也。宛田者,中央隆髙。爾雅曰:「宛中,宛邱。」又曰:「邱上有邱為宛邱。」皆中央隆髙之義也。
九章算術
| 传统分类: 子部 | 天文算法类 | 算书之属 现代分类: 科技 作者: 晋 劉徽 注、唐 李淳風 注釋、唐 李籍 音義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梁寳鐵尺律黄鐘副别者,其長短及日空之圍徑並同,而容黍或多或少,皆是作者旁庣其腹,使有盈
虛。
律呂新書
| 传统分类: 经部 | 乐类 现代分类: 艺术 作者: 宋 蔡元定 撰 朝代: 宋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其法用銅,方尺而圜其外,旁有庣焉。
文獻通考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元 馬端臨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隋志載漢斛銘曰:「律嘉量斛,方尺而圎其外,庣旁九厘五毫,冪百六十二寸,深尺,積一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魏陳留王景元四年,劉徽注九章商功曰:「當今大司農斛,圍徑一尺三寸五分
五厘,深一尺,積一千四百四十一寸十分寸之三。王莽銅斛,於今尺為深九寸五分五厘,徑一尺三寸六分八厘七毫。以徽計之,於今斛為容九斗七升四合有竒,比魏斛大而尺長,王莽斛小而尺短也。」祖冲之以圜率攷之,此斛當徑一尺四寸三分六厘一毫九秒二忽,庣旁一分九厘有竒。劉歆庣旁少一厘四毫有竒,劉歆数術不精之所致也。
鐘律通考
| 传统分类: 经部 | 乐类 现代分类: 艺术 作者: 明 倪復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不識嘉量舊說方八寸圓其外庣其旁容六斗四升者皆非是
樂律全書
| 传统分类: 经部 | 乐类 现代分类: 艺术 作者: 明 朱載堉 撰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鄭藩刻增修清印本 刊印朝代: 明 |
律嘉量斛,方尺而圓其外,庣旁九釐五毫,羃百六十二寸,深尺,積一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祖冲之以圓率考此斛,當徑一尺四寸三分六釐一毫九抄二忽,庣旁一分九毫有奇。劉歆庣旁少一釐四毫有奇。魏陳留景元四年,劉徽註九章商功曰:當
今大司農斛,圓徑一尺三寸五分五釐,深一尺,積一千四百四十一寸十分之三。王莽銅斛,於今尺為深九寸五分五釐,徑一尺三寸六分八釐七毫。以徽術計之,於今斛為容九斗七升四合有奇。此魏斛大而尺長,王莽斛小而尺短也。梁、陳依古,齊以古升五升為一斗。後周武帝晉國造倉,獲古玉斗,改制銅律,累黍積龠,與衡度無差,惟為銅升徑七寸一分,深二寸八分,重七斤八兩。今若以數計之,玉升積玉尺一百一十寸八分有奇,斛
積一千一百八十五分七釐三毫九抄。又甄鸞筭術云:玉升一升,得官斗一升三合四勺。此玉升大而官斗小也。以數計之,甄鸞所據後周官斗積玉尺九十七寸有奇,斛積九百七十七寸有奇。後周玉斗并副金錯銅斗,及建德六年金錯題銅斗實銅,以秬黍定量,以玉秤權之,一斗之實皆重六斤十三兩。隋開皇以古斗三升為一升,大業初復依古斗。唐六典:量容千二百黍為龠,二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三斗為大斗,十斗為斛。宋
范鎮論周鬴方尺者八寸之尺,深尺者十寸之尸,且創為圓分之説,謂圓分一當方分四分之三。陳暘樂書所載斛圖,盖范鎮之斛也。
古今律歷考
| 传统分类: 子部 | 天文算法类 | 推步之属 现代分类: 科技 作者: 明 邢雲路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按管子云:齊西之粟,釜百泉,則鏂二十也。齊東之粟釜十泉,則鏂二泉也。晏子曰: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釜十則鍾。夫釜粟百錢,而區二十錢,釜粟十錢,而區二錢,則五區為釜明矣。四升為豆,四豆為區,此以四而登也。五區為釜,釜乃八斗。十釜為鍾,鍾乃八斛。二四如八,亦以四而登也。此晏子所謂各自其
四以登於釜者也。若陳氏之量,則每量各如四分之一,是故五豆為區,區乃二十升。五區為釜,釜乃百升。十釜為鍾,鍾乃百斗。比舊量區多四升,釜多二斗,鍾多二斛。故晏子曰:鍾乃大矣。先儒錯會晏子之意,誤以六斗四升為釜。算家以術考之不合,則又穿鑿以為方尺者,八寸之尺,深尺者,十寸之尸。效尤漢志庣旁之説,誤益甚矣。按洪武正韻亦謂鍾為八斛。然則釜為八斗,與今黃鍾筭法全合。
樂律全書
| 传统分类: 经部 | 乐类 现代分类: 艺术 作者: 明 朱載堉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梁表鐵尺律黃鐘副别者,其長短及口空之圍徑並同,而容黍或多或少,皆是作者旁庣其腹,使有盈虚。
蔡子曰:梁表尺三律,與宋氏尺二律,容受不同。史謂作者旁庣其腹,使有盈虚,則當時制作之踈,亦可見矣。晉前尺律黃鐘止容八百八黍者,失在於徑三分也。古銀錯與玉尺玉斗合,玉斗之容受,與晉前尺徑三分四釐六毫者,不甚相遠,但玉尺律徑不及三分,故其律遂長,而尺長於晉前尺一寸五分八釐。葢自漢、魏而下,造律竟不能成,而度之長短,量之容受,權衡之輕重,皆戾於古,大率皆由徑三分之説誤之也。
苑洛志樂
| 传统分类: 经部 | 乐类 现代分类: 艺术 作者: 明 韓邦奇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又按:漢書斛法,方尺,圎其外,容十斗,旁有庣焉。當隋時,漢斛尚在,故隋書載其銘曰:
荆川稗編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唐順之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又按漢書斛法:方尺,圓其外,容十斗,旁有庣焉。當隋時,漢斛尚在,故隋書載其銘曰:
歷代名臣奏議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楊士奇 編、明 黃淮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漢斛銘文曰:律嘉量,方尺,圜其外,庣㫄九釐五毫,羃百六十二寸,深尺,積一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
大學衍義補
| 传统分类: 子部 | 儒家类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明 丘濬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末室庣𢈊㢂來㡾夜
陳明卿太史考古詳訂遵韻海篇朝宗
|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韵书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陳仁錫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徑當一尺四寸有竒也庣旁九釐五亳者徑一尺四寸有竒之
新刋群書攷正性理大全
| 传统分类: 子部 | 儒家类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明 胡廣 撰 朝代: 明 版本: 嘉靖三十七年(1558)梅軒余應陽敬賢堂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又按漢書斛法方尺圎其外容十斗旁有庣以
會通館校正宋諸臣奏議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宋 趟汝愚 輯 朝代: 明 版本: 弘治三年(1490)錫山華氏會通館銅活字印本 刊印朝代: 明 |
愀、瞍有韻。摻、劭、哨肖、宎嶠、轎、
僄、摽彯、剽噍、僬篍、譙詔、鷂獠、覜要、票徼、噭、顤、㴥蓧、邵、卲、燿、橈、鄵、翏、廖、繡、鷚、翛、熇、戮、揱、箾、蹻屩。古叶踰、膠、憂、優、休、媮、舟、啾、秋、侯、兆、遽、笑、廟二蕭澆
切。韓浞子名。梟,摴蒲采名。集韻本作𣘖,憿
也。○又苦皎切,幸也。〇錫韻古歷切,疾也。集韻或書作㦘徼。〇翹
巨要切。集韻尾起也。荍。○凋書雕弊之迹。○又嘯韻多嘯切,義同。○恌
挑極。〇笑韻徒弔切,見掉字下。佻
又徒了切。詩小東義同。一曰:偷也。〇嘯韻他弔切。方言疾也。○𣂥𣂀韻斗旁耳。周禮註:耳三寸,實一升。通作庣。前律志:量者龠合升。〇蕭
蒿,或云牛尾蒿,似白蒿,白葉,莖麤,科生,多者數十莖,可作燭,有香氣,故祭祀以脂𤑔之爲香。
古今韻會舉要小補
|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韵书之属 现代分类: 语言 作者: 明 方日升 撰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三十四年(1606)周士顯刻重修本 刊印朝代: 明 |
方尺而圜其外旁有庣焉其上爲斛其下爲斗左耳
經濟類編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馮琦 纂、明 馮瑗 纂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三十二年(1604)周家棟等浙江虎林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又按:漢書斛法,方尺,圓其外,容十斗,旁有庣焉。當隋時,漢斛尙在,故隋書載其銘曰:
御制律呂正義後編
| 传统分类: 经部 | 乐类 现代分类: 艺术 作者: 清 允祿 纂、清 張照等 纂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其法用銅方尺而圜其外旁有庣焉
漢書注校補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周壽昌 註校補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十年長沙周氏本 刊印朝代: 清 |
律嘉量斛,方尺而圓其外,庣旁九釐五毫,羃百六十二寸,深尺,積一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
欽定續通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嵇璜 纂修、清 曹仁虎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庣
曲園雜纂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考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俞樾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九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銅方尺而開其外㫄有庣焉其
國語正義
| 传统分类: 史部 | 杂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董增齡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六年會稽章氏式訓堂本 刊印朝代: 清 |
也庣旁云云庣吐彫切廣韻謂不滿之貌莽為
欽定西清古鑒
| 传统分类: 史部 | 目录类 | 金石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梁詩正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十四年集成圖書公司本 刊印朝代: 清 |
阯庣陿臚牲牢縣鐘虞局無隟地不足昭誠恪也遂花材
養素堂文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張澍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釋曰:庣者,當是內方斜徑與外圓徑之較。漢書律厯志:㫄有庣焉,鄭訓爲過,顔訓爲不滿之貌,義得相通。凡言袞者,皆據一邊而見兩邊之義。庣秀九釐五毫,兩之則一分九釐也。置內方一尺,作十寸,自之得百寸,倍之得二百寸,開方,得斜徑一十四寸一分四釐二毫一秒三忽,加洮一分九釐,共一十四寸三分三釐二毫一杪三忽,爲外徑,自乘,得二百五寸四十分九十九釐五十毫三十三杪六十九忽,爲方羿,以徽率圓𢍄一五七乘之,得三萬二千二百四十九寸三十六分二十二釐二毫八十九秒三十三忽,如方舁率二百而一,得一百六十一寸二十四分六十八釐一十一毫一秒四十四灮,爲圓舁,與斛畀一百六十
二寸爲相近矣。又隋書律厯志云:祖沖之以圓率攷之,此斛當徑一尺四寸三分六釐一毫九秒二忽,眺夯一分九毫有奇,劉歆庣㫄少一釐四毫有奇,歆算術不精之所致也。
艺游录
| 传统分类: 子部 | 天文算法类 | 算书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骆腾凤 撰 朝代: 清 版本: 嘉庆二十年(1815) 刊印朝代: 清 |
任今任縣在大陸澤西澤受邢水象任末之庣
羣經釋地
| 传统分类: 经部 | 群经总义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呂調陽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十四年葉長高本 刊印朝代: 清 |
漢志曰: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於黃鍾之龠,用度數,審其容,以子穀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籥,以井水凖其概,十龠爲合,十合爲升,十升爲斗,十斗爲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銅,方尺而圜其外,旁有庣焉,其上爲斛,其下爲斗,左耳爲升,右耳爲合龠。其狀似爵,以縻爵祿。上三下二,參天兩地,圜而函方,左一右二,陰陽之象也。其圜象規,其重二鈞,備氣物之數,合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也。聲中黃鍾,始於黃鍾,而反覆焉。
其斛銘曰:律嘉量斛,方尺而圜其外,庣旁九釐五毫,羃百六十二寸,深尺,積一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祖沖之以圓率考之,此斛當徑一尺四寸三分六釐一毫九秒三忽,庣旁一分九毫有奇,劉歆庣旁少一釐四毫有奇,歆數術不精之所致也。
隋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唐 長孫無忌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九年五洲同文书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漢志曰用銅方尺而圓其外旁有庣焉其上爲斛其下
禮樂通考
| 传统分类: 经部 | 礼类 | 通礼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胡掄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深一尺者九十分,有立圜一百四十五萬八千,以二千歸之,得黃鍾之積七百二十九个立圜分,以八十一歸之,空圜有九平圜分徑九分寸之三。由此觀之,則黃鍾之積,豈不適合兩歲之曰乎?雖兩歲有七百三十零半日弱,此積不及一分有奇,然此一分有奇者甚微,空徑稍寛,毫髪卽盈其數。黃鍾稍寛,則鬴徑亦當稍寛,內方尺之四隅不及抵圍,亦當微有庣旁。然其數甚微,不言亦可。且量器取其整齊,足以垂法,不妨少減庣處,以就內方,初不必計及毫釐也。若王莾之斛,雖亦出於黃鍾,然其造律,
或圍徑稍寛,於是積分稍多。以二千龠登於斛,遂有一千六百二十寸,其徑一尺四寸三分六釐一毫九秒二忽,於是内方四隅不抵圜周,不得不有庣旁。劉歆謂庣旁九釐五毫,而祖冲之以密率計之,庣旁一分九毫有奇,則漢斛大於周鬴。
律呂新論
| 传统分类: 经部 | 乐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錢熙祚 輯、清 江永 撰 朝代: 清 版本: 上海博古齋本 刊印朝代: 清 |
漢志曰: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於黃鍾之龠,用度數,審其容,以子穀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籥,以井水凖其槪,十龠爲合,十合爲升,十升爲斗,十斗爲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銅,方尺而圜其外,旁有庣焉,其上爲斛,其下爲斗,左耳爲升,右耳爲合龠。其状似爵,以縻爵祿。上三下二,參天兩地,圜而函方,左一右二,陰陽之象也。其圜象規,其重二鈞,備氣物之數,合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也。聲中黃鍾,始於黃鍾,而反覆焉。
其斛銘曰:律嘉量斛,方尺而圜其外,庣旁九氂五毫,羃百六十二寸,深尺,積一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祖沖之以圓率考之,此斛當徑一尺四寸三分六氂一毫九秒三忽,庣旁一分九毫有奇,劉歆庣旁少一氂四毫有奇,歆數術不精之所致也。
隋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唐 魏徵 撰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四年(1739)武英殿刻二十四史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