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字形信息Unicode: U+31a7f 结构: ⿰氵冀 笔画: 19 部首: 氵 在古籍中的用法論曰:李訓、鄭注、舒元輿謀誅宦官,事敗身死,唐時士大夫反有快之者,於是有其時誅三孽之語,則貿理甚矣。夫文宗之畏宦監,如豺虎之在其側,不 能頃刻安者,有能除之,則除之可也。元與等以□茅賤士,介身登朝,受付托之重,而清君側之奸,勢不得不有所白樹以大其援,卽不得不有所擯斥,以去共異。而其時舊臣世家,皆以專權嫉之,身死族滅,又無人以暴其𡨚。卽秉筆之士,沿習一時之餘論,以肆詆譏,要之非公論矣。夫訓、注非君子,而共志不可没也。元輿黨訓、注,而其心非爲邪也。使元輿等功成,庻幾神龍之五王;卽不成,亦不失爲東𱩿之陳蕃、竇武。綱目書李訓、舒元輿、鄭注謀誅宦官,不克,仇士良殺訓注。元輿曰誅,與討賊也。曰 不克,惜之也。曰仇士良殺訓注,元輿殺無罪也。 金華徵獻畧 | 传统分类: 史部 | 传记类 | 总录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王崇炳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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