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器之不可捨金銀,猶琴之不可捨桐,墨之不可捨膠。第八、秀碧湯,石凝結天地秀氣而賦形者也,琢以爲器,秀猶在焉,其湯不良,未之有也。第九、壓一湯,貴欠金銀,賤惡銅鐡,則甆瓶有足取焉。幽士逸夫,品色尤宜,豈不爲瓶中之壓一乎?然勿與誇
珍衒豪,臭公子道。第十、纒口湯,猥人俗輩,煉水之器,豈暇深擇銅鐡鉛錫,取𤍠而已。夫是湯也,腥苦且澀,飲之逾時,惡氣纒口而不得去。第十一、減價湯,無油之瓦,滲水而有土氣,雖御胯宸緘,且將敗德銷聲。諺曰:茶瓶用瓦,如乗折脚駿登高。好事者幸誌之。
第十二、法律湯,凢木可以煑湯,不獨炭也,惟沃茶之湯,非𱛠不可。在茶家亦有法律。水忌停,薪忌薰,犯律踰法,湯乖則茶殆矣。第十三、一面湯,或柴中之麩火,或焚餘之虗炭,木體雖盡,而性且浮,性浮則湯有終嫩之嫌。
淸異錄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纂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北宋 陶穀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