飭據前任通州、升任貴州遵義府知府平翰,督率委員紳董,勸諭捐修,當經奏明,責令該員一手經理。旋據稟報,將通江引潮之姚港等二十七港,照業食佃力之例,開挑深通,共出土五十六萬二千四百餘方。又白蒲鎭
六十里河道半屬淺塞,未能納潮。內近田之三十里,亦照業食佃力挑辦。其最淺之七處,計長三十里,係平翰首先捐廉,勸諭紳董捐挑,一律挑深三尺,卽以挑出之土加培圩岸。又修復唐家閘、鹽倉壩、正閘、耳閘,以爲蓄洩關鍵,並以工餘之項修理該州試院,統共用銀一萬八十八兩零,均由官紳籌捐興辦,次第完工,並將捐數用數,榜示曉諭。又各鄕董事,或開挑柴南沙界河,加築圩岸,或修築餘中頭橋至四甲壩十餘
里河岸,或開挑六𱖟港、民灶沙、雙鼻子港及紫琅書院公田旁通各河道,或改建西三十里鎭之翔鳳橋,亦俱一律吿成,不在捐數之内。
林文忠公政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林則徐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五年長州黃氏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