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曰:扃聞之,橫木之神,其司直郢土之陰,可以酬而訴也。願召巫,用酒肴以寄詞為祝,使其有媿,必榜且戮,掾無鬱也。于是乃與譔為祝言一闋,以道所惡。其詞曰:
傾江漢之長瀾兮,淘晨雲于宿靄。惟附巘之横峰兮,寫廿灣之清泚。聞横木之留古神兮,宅同麓之𮎰邸。茹清明之靈英,含瑞光而為體。與午節及皎峭兮,惡晴明之闇靄。粤客子之何羈兮,啁我血于癘鬼。癘鬼之狀,草剏樸樕。蹴折兮蜍背,棚横兮蠆腹。板聱兮薄頂而虵顙,𱂽掞兮赤臉而鼠目。伺差池于隟情兮,投怪言以禍福。拒良藥于煩痰兮,謗嘉肴而謂之毒衣。聲戾氣以為介兮,避神丹之利鏃。彼怪魅之杇險兮,非神君兮孰能以族?洗身而為詞兮,望皇靈于樠木。雜記:
沂水北一百里有峴,曰將軍,甚靈,民置祠于路左,享之不已。
沈下賢文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汉至五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唐 沈亞之 撰 朝代: 清 版本: 陳氏晚晴軒抄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