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壬子朔,前門下評理致仕朴林宗卒,𣴑趙𰵯、鄭道傳于遠地,削南誾、尹紹宗南在、趙璞職逺流地。癸丑,削判典
校寺事吳恩忠職,逺流我海州,與邸。前判開城府事栁源。遣宦者金師幸賜我太祖白銀一然,紗羅各一匹。乙夘,世子謁積慶園及孝順殿,判典客寺事趙英珪等,殺守侍中鄭夢周,流金震陽、李擴、李李敢、権弘、鄭熈、金𤱔、徐甄、李位、李中及李崇仁、李種學、趙瑚等。丙辰,召還趙浚等。丁亥,以裴克𤎉守門下侍中,趙浚、切曼殊為門下賛司左右使,李豆蘭知門下府事。我卷四十六、二十七。
恭靖王判宻直司事,趙珪為宻有副使,尹師德知宻大直司事,閔開𠔥天司憲,李廷堅、金子粹為左右常侍,崔云嗣、李文和為左右引,権𰬦為司憲,执義、朴貫、栁珦為掌令,宋因、全順為左右献納,鄭擢、金陞為持平,崔纮為右正言。
高麗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载记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鄭麟趾 著 朝代: 清 版本: 寫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