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收回車運任墊放宣統貳年分役食銀杀拾杀錢弘分陸厘,除平貴銀杀拾貳両陸錢貳分壹厘。
交收回趙興任墊放宣統貳年分典史役食銀拾叁両伍錢,除平實銀粭貳両陸錢功分,凖叁錢貳分,
補交附儲捐雜項下以下四𣢸補。均補解。又貳觧費銀壹両杀錢捌分杀厘之𣢾,所需火費,應請照補登明文補。原交宣統貳年分武帝祭品扣平項下,應需𰝷銀叁錢貳分肆厘,又貮分觧費銀壹錢壹分戲厘,補原交宣統貳年分佐𤎉扣平項下,應需𰝷銀壹錢伍分致厘,又貮分觧費銀分陸厘,補原交宣統貳年分俸工和平項下,應需火工銀貳両杀錢捌分肆厘,反貳分觧費银錢捌分肆厘,
车抿、俸工、雜支等不補。又前五𣢾火銀貳拾両捌分壹厘,反貳分解費銀杀両𪻐分伍厘。前五件查係該年扣存俸工、佐亷、祭品、餉平及俸、襍支節省各項銀奢叁肆両陸錢玖分壹厘,經吕任連同應解節省貳炃並吳任交存餉平各欵,共銀肆百捌両貳分伍厘,以應領是年荒缺俸佐
亷銀貮百貳拾貳両叁錢貳分玖厘,詳請劃抵解𣢾,並將劃解不敷銀壹伯𢯙阿両陸錢父分陸厘,聲明别文補觧在案。
興化縣錢糧交待冊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著 朝代: 清 版本: 宣統二年 (1910)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