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錢價南北倍殊,敬議南鑄北用,併議新舊兼行廣布以阜民財,以濟邊餉事。臣惟錢貨之司,號稱泉府,所貴於斟酌時宐,流通因滯,故利𮨾而天下可富也。粤自世宗皇帝曁神宗皇帝,兩聖都極,將及百年,南北兩京各鑄通寳,以裕民酴國,亦百年於玆矣。乃在北者以五六文凖銀一
分,衽南者以十一二文凖銀一分。北錢行至兖州而止,南錢亦至兖州而止,均是錢也,精麄不甚相遠,較輕重,北錢重一錢二三分,南錢亦一錢一二分,何錢價高下大相懸也?蓋縁銅鉛產自蜀、楚,去南京稍近,轉販至北,則水脚多費。臣自本年二月叨任本部,竊以爲南鑄費省,北鑄費多,經營總爲軍國,南北何分彼此?若鑄之南而用之於北,則二轉移間,將可得倍收之息。如南鑄用十萬金,則幾
有十萬之羙;用二十萬金,則幾有二十萬之美,不猶愈於加派以爲民困乎?
海防奏疏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汪應蛟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清 刊印朝代: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