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眞言者,既得外䕶,委以經紀,擇同行者十人已還,同心齊志,如乗一船。又復别請一阿闍𥠖,以爲敎授,示明觀道,開除妨障。往時僧俗同一處修,𫝆如有俗衆同修,當設一界相以隔之。雖同一道場,而不共壇席,以在家者縱沾戒品,未具道儀,進止失諧,反成擾動故也勿以𫝑位强從,亦勿人情輙順。僧輩尚當汰别,俗衆其容混諸。比見風俗漫亂,多不如法。如欲聖應昭彰,亦宜謹始於此也△日期者,經明七日、二七日,乃至七七日。而𭮨公圓通集,定百二十日。𫝆約法審機,定三七日,爲一期精進修法,一七
二七,增至七七,皆隨人力。然是初修之程限耳,𭺾生修者,未必全從。又正修前,須作方便。若不嚴淨身心,諳練儀制,卒入道場,則道心不𤼵,無所感降。是故于一七日,先自斷除一切緣務,損眠節食,調伏其心。而又誦𮊸悔文,引繹觀道。仍求三寳加䕶,進道無魔。庶能定慧現前,悉地成滿△時數者,經云:或三時,或四時、或六時,依法誦持,求世間出世間悉地。是則晝三夜三,爲進修者之通𮜿矣。
准提三昧行法
| 传统分类: 佛教部 | 密教部 现代分类: 佛学 作者: 明 受登 集 addNames: 准提三昧行法、附本咒同譯 朝代: 明 版本: 嘉興藏本 刊印朝代: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