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溢用緣由,有不能不詳晰陳者。學生等原擬所造之船,船身長十七丈三尺九寸,船尾喫水深一丈二尺三寸,全船𭋴載一千八百𭋴,實馬力一千七百匹。今所造之船,船身長十九丈七尺,喫水深一丈三尺一寸,
全船𭋴儎二千一百纈,實馬力二千四百匹。𭋴載馬力旣增,則船身丈尺自不能不增,工料所以溢於原估者此其一,學生等原擬三船並造,請欵一百三十八萬兩。凡三船可以通用者,如船身之版樣,𨮾件之木模,以及船架、船撐、木楔、木槽,造三船只需一分,造一船亦需一分。是原擬均諸三船者,今專萃於一船,工料所以溢於原估者。又其一,學生等原估船上礮位、電燈各項,歸於另購,應由用船省分自行購配,故一切安鑲砲位、電燈工費,未及估計在內。嗣因大砲
電燈業已購到,乘其船工未竣,先行配置,免致將來周折。
船政奏議彙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左宗棠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十四年船政局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