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職事官自尚書至給事中、中書舍人、諫議大夫;寄祿官自開府儀同三司至大中大夫,職自觀文殿大學士至待制,每歲須於十科内舉三人,仍具狀保任,中書置籍記之。異時有事須材,即執政按籍視其所嘗被舉科格,隨事試之,有勞,又著之籍。内外官闕,取𡮢試有效者,隨科授職。所賜告命,仍具所舉官姓名。其人任官無狀,坐以繆舉之罪。所貴人人重愼,所舉得才。光
又言:朝廷執政惟八九人,若非交舊,無以知其行能。不惟涉狥私之嫌,兼所取至狹,豈足以盡天下之賢才?若採訪毁譽,則情僞萬端,與其聽遊談之言,曷若使之結罪保舉。故臣奏設十科以舉士,其公正聰眀,可僃監司。誠知請𫍘挾私,所不能無,但有不如所舉,譴責無所寛宥,則不敢妄舉矣。詔從之。劉恕同修資治通鑑,未沾恩而卒,詔官其子。
宋元通鑑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薛應旂 撰、明 陳仁錫 評 朝代: 明 版本: 天啓六年(1626)陳仁錫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夏四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韓雍卒,年五十七。雍,直𨽾長洲人,自㓜英
邁不羣,爲御史時,年甫二十二,出按江西,刁豪歛跡,其所䂓畫,多合事宜,督戰兩廣,民夷畏服。雖費用過侈,而兩廣之民不怨,以費財之害,輕于䘮生也。旣而爲廣西鎭守太監黃沁所劾致仕。雍志於功名,至是鬱鬱不樂,家居僅四年,遂卒。廣人立祠祀之。五月,太監汪直執兵部左侍郎馬文升,下錦衣衛獄。乙丑,直𨽾常州府地震,有聲,生白毛。初,牟俸與江朝宗下獄幾半年,吳明等始逮至,㑹鞫理刑,指揮吳綬承汪直意,備極拷掠,訊之,皆不實,俸獨誣伏受常熟等縣糧長銀三千五百兩。刑部擬俸受財枉法者
律,謫戍湖廣鎭逺衛。朝宗以嘗有事𫍘俸調廣東市舶司提舉。㻞等皆無罪,釋之。俸至戍所,逾年卒。俸爲江西按察使時,知府許聰之死,寔有力焉,巳不爲公論所與。至是獄竟,人皆知其爲汪直所䧟,而無恤其𡨚者。謫兵部侍郎馬文升戍邉。文升奉勅徃遼東撫諭夷人,汪直亦徃按事。陳鉞𧮂文升於直。直還朝,㑹余子俊有劾陳鉞䟽,鉞疑文升所爲,遂囑奏文升專擅行事,撫按無方,致啓𫟪釁。初,建州、海西夷非一種,文升招撫之,多順服,間有未服而犯邉者,故直以此䧟之。吳綬承直意,附㑹成獄,刑部不敢違,比依指
揮千百戶致所部軍人反叛者律,遂命謫戍四川重慶衞。内官奉㫖宣諭六科十三道曰:牟俸職居風紀,大肆貪婪,馬文升撫按無方,用致𫟪患。科道官互相容隱,緘黙不言,可自陳狀。
憲章録
| 传统分类: 史部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薛應旂 編 朝代: 明 版本: 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每書箸其刊刻年代人名,前後序跋、撰人,夶記行款字數,收藏家印記,視晁、陳諸目更爲精備。張金吾愛日精廬藏書志實仿其體。先生自序曰:擬以善本及難得者,彚請進御,存其賸本,藏於家祠,不爲己有,庶永其傳。故兩書中精本或爲祠目所未載。祠目一書,當時印行無多。南皮張先生書目荅問注曰未刊,蓋海内多未之見焉。德化李木齋部郞新得舊本,亟從臾翻雕以廣之,而𫍘
爲之詳校。其閒分幷出入,不能悉指。弟仍其本例,爲之釐比,備箸其說於簡末,俾後之讀是書者覽觀焉。光緒十年太歲在甲申七月,會稽陶濬宣跋。
孫氏祠堂書目
| 传统分类: 史部 | 目录类 | 经籍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民国 李盛鐸 辑、清 孫星衍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绪年间德化 李氏本 刊印朝代: 清 |
張嵿字時峻,登成化間進士,知上饒,吏部考奏課第一,遷南工主事。故事,有内降至南都各部者,例係主事手錄之,以移呈守僃太監,嵿不從日:主事非書手,何錄爲?遷刑郎。時隆平侯張佑無嗣,侄軰爭襲,賄劉瑾致𫍘,嵿必按世次,持
正不阿,見忤於瑾,出知興化,旋矯㫖罷。瑾誅,起知南雄,淸介絶塵,歷陞江西布政。時宸濠畏嵿掣其肘,爲之賂,攺南光祿卿,擢副都,與權倖江彬、錢寧軰相抗,引疾歸。彬誅,復薦,起鎭撫兩廣,擒巨冦黃鏐等有功,陞掌南院,晉工部尚書,以老致仕歸。
王會新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总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茹鉉 輯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刻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