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償官。
續資治通鑑長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宋 李燾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六郡回買公田,畒起租滿石者償二百貫,九斗者償一百八十貫,八斗者償一百六十貫,七斗者償一百四十貫,六斗者償一百二十貫。五千畝以上,以銀半分、官告五分、度牒二分、會子二分半;五千畒以下,以銀半分、官告三分、度牒三分、會子三分半;千畝以下,度牒、會子各半;五百畒至三百畒,全以會子。是歲,田事成,每石官給止四十貫,而半是告牒,民持之而不得售,六郡騷然。所遣劉良貴、陳訔、趙與訔、廖邦傑、成公策等推賞有差。邦傑之在常州,害民特甚,民至有本無田而以歸併抑買自經者。分置莊官催租,州縣督莊官及時交收運發。五
年,選官充官田所分司,平江、嘉興、安吉各一貟,常州、江隂、鎭江共一貟,凡公田事悉以委之。是歲七月,彗見于東方,下詔求言。京學生蕭規、葉李等三學六館皆上封章,前秘書監高斯得亦應詔馳驛上封事,力陳買田之失人心、致天變。謝枋得校文江東運司,方山京校文天府,皆指陳得失。未幾,蕭規等眞決黥隷,枋得、山京相繼被劾,斯得雖予郡,尋罷之。咸淳三年,京師糴貴,勒平江、嘉興上户運米入京,鞭笞囚繫,死於非命者十七八。太常寺簿陸逵謂:買田本以免和糴,今勒其運米,害甚於前。似道怒,出逵知台州,未至,怖死。四年,以差置莊官弊甚,盡罷之。令諸郡公租以
三千石爲一莊,聽民於分司承佃,盜易者以盜賣官田論,其租於先減二分上更減一分。德祐元年三月,詔:“公田最爲民害,稔怨召禍,十有餘年,自今並給佃主,令率其租户爲兵”而宋祚訖矣。
宋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元 脱脱 著 朝代: 元 版本: 百衲本 刊印朝代: 明 |
甲寅,出內庫珠償民馬直。
宋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元 托克托(脫脫)等 撰、清 林蒲封等 考證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償,琦子。王真定。
文獻通考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元 馬端臨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庚午,戶部奏:黎城王府正平縣主卒支過俸米,
當截日會算償官。命免償。
明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胡廣 撰、明 張居正 撰、明 溫體仁 撰 朝代: 明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明 |
凡欠負他人錢債者,復業之後,限五年之外,一本一利償之,其限內自欲
償者聽。
歷代名臣奏議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楊士奇 編、明 黃淮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其耗折亦徭戸自償彼守而此償適敎之使盗也今
函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鄭元錫 著 朝代: 明 版本: 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一一十五連城償。
弇州四部稿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明洪武至崇祯 现代分类: 文学 | 诗词 作者: 明 王世貞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朱助,字士貞,浦江人也。天性孝友,母卒,廬墓,孝感三本胡分省人物考:朕豆三五世
異,家燬回祿,而師茱堂扁出煨燼若新,一也;盆栢蒼枝,致黃鳥卵育,馴而不驚,二也。家有母犬病瘡,其兒啣食食之,三也。兄士安謫戌麻陽,歲具衣錢供給。每出粟貸貧,不收其息。里中有甲當償乙者,輒代償之。其他善行亦多。
本朝分省人物考
| 传统分类: 史部 | 传记类 | 总录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过庭训 著 朝代: 明 版本: 天启2年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券曰債已償矣不湏復償明年大熟人争償之一無𫠦受明年又大歉公
大明仁孝皇后勸善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纂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仁孝皇后徐氏 撰 朝代: 明 版本: 永樂五年(1407)內府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負直必償冥追也然以爲人而償或爲畜而償至爲神血
錢神志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纂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李世熊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償其値旣而暹羅亦以馬來貢詔如高麗償之
國朝典匯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徐學聚 編纂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既題柱以如田,亦償金而類直。
文章辨體彙選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明 賀復徵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諭諸渾、托和:頃器皿遺失,
爾等雖願賠償,念爾等貧困,皆免賠償。至於茶膳房遺失器皿,亦皆免賠,令廣儲司如數補造。
清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溥儀 撰 addNames: 清歷朝實錄 朝代: 清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一賠暗償踣償額賠償金赔償處分
法律名辭通釋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劉天佑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十四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償
钦定續通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嵇璜 纂修、清 曹仁虎等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償
約章成案彙覽乙篇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北洋洋務局 纂輯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十一年北洋洋務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賠償
皇朝掌故彙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張壽鏞 著、清 宋文蔚 編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八年求實書社本 刊印朝代: 清 |
償款等語夫違約則應賠償不違約則不能賠償此乃一定之理中國現已明降諭旨限一
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王之春 著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民乃盡發之而出帑金五百兩貨種麥約曰麥熟償種穀熟償粟以二
碑傳集
| 传统分类: 史部 | 传记类 | 总录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錢儀吉 纂 朝代: 清 版本: 宣統年間江楚編譯書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述償舊保戸馬死保戸獨償社戸馬死社戸半償之
讀史碎金
| 传统分类: 史部 | 史评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胡文炳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元年蘭石齋本 刊印朝代: 清 |
四年七月,詔伊齊納新附貧民,從人借貸,困不能償者,官為償之。
欽定續文獻通考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嵇璜 纂修、清 曹仁虎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償所願不勞全力
中東戰紀本末
| 传统分类: 史部 | 纪事本末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林樂知 著、清 蔡爾康 録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三年圖書集成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一雙往𢌿之曰得此足償矣歸家遂縊死
明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高宗 钦定、清 張廷玉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绪二十九年五洲同文书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卽抵償之犯若復負罪潛逃致稽顯戮誠如
駁案彙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全士潮 輯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得償夙願用昭嘉惠士林至意
高宗純皇帝聖訓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诏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愛新覺羅弘歷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六年代陳鎰鎮陜西,軍民之借糧不能償者,覈免之。
明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張廷玉 撰、清 嚴福 考證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官錢償其直
建炎以來擊年要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李心傳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六年廣雅書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傳曰:“侍女家入禁標,其以權瑠家償之。”
朝鮮王朝實録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民国 朝鮮史編修會 撰 addNames: 朝鮮實錄 朝代: 民国 版本: 朝鮮影印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十九年,朝鮮償日本米商金。先是十五年秋,朝鮮饑,其咸鏡道觀察使趙秉式禁糶,及次年夏弛禁。日人謂其元山埠米商折本銀十四萬餘元,責償朝鮮,朝鮮爲罷秉式官,許償六萬,日人至三易公使以爭,至是卒償十一萬,事乃解。
清史稿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民国 趙爾巽 撰 朝代: 民国 版本: 關外二次本 刊印朝代: 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