柟自稚齒學章句,長而被儒服,誦法周公、孔子之道,思欲附㑹古人,效駑鈍之姿,蹇鉛割,
麤有所建明於斯世也。然瓦礫之材,璞匠所棄,制科之不收,縉紳士大夫之弗齒,中風狂癎,觸昭憲之網,弗出者三年矣。柰何死而不急聲燋嚧扵執事左右㢤?由是觀之,舉子推之隘者,則士不宏,跡宋穆之謬者,則統失緒;持尚子之操者,則徇近名,孝不寛。昔曺沫將魯,不死三敗之辱,于柯之盟,則挾七首刼桓公,歸魯之侵地,以雪衂師之恥。今柟欲包曺沫之羞。以反三子者之見,而後伏斧鎻之刑,尸藁街之觀,欻然長逝,少𪿎造物之私。執事胡不少垂憐惜,宏天下
恢之量,忘其出身之㣲,越於丗俗之悪,拯袂水火,雪淹滞之𡨚,以成憤抑之志。柟即白骨復生,載覆益而被日月之光者,果誰之賜哉?
國朝名公翰藻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明 凌廸知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