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侤於建反反堙暗簏鞛幤之相浦側反加乃宂口反
晋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唐 房玄齡 撰、唐 何超 音義 朝代: 宋 版本: 宋刻元明 刊印朝代: 宋 |
翩也按伶侤亦孤獨㒵也經文多
一切經音義
| 传统分类: 佛教部 | 事汇部 现代分类: 佛学 作者: 唐 玄應 撰 朝代: 唐 版本: 高麗藏本 刊印朝代: 宋 |
侤掠皆引服屬退菴署案菴曰殺一婦安用二十卒
群談採餘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纂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倪綰 輯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有司擇日侤禮此命又詔應軍國事並皇太后權同處分
皇宋通鑑長編紀事本末
| 传统分类: 史部 | 纪事本末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楊仲良 撰 朝代: 明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明 |
也供多也侤
經史通用古今直音
|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韵书之属 现代分类: 语言 作者: 明 邵真人 撰 朝代: 明 版本: 嘉靖十六年(1537)劉氏安正書堂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丙辰,廵按直隸御史李鳳毛言:頃十九日,虜突入白陽,意在深入,參將馬芳率家丁董一金等設伏掩擊,斬賊先鋒二人,乃引去。請優其賞。詔兵部議賞格以聞。○革後府僉書彰武伯楊儒、襄城伯李應臣任,閒住,以科道官論具貪虐不職也。○革鉅鹿王府鎮國中尉觀羙、觀炱爵為庶人,發鳳陽高墻禁住,坐為盜刼民財故也。○初,湖廣麻城人吳尚堯詐稱中書,偽為恭誠伯陶仲文文,移,請雲南定邊縣取龍誕香進用。至則於石峒懸崖間,集夫役,結梯而正,從石乳隙中取物三
條,云是龍誕,見有龍甲異物,風雷變熊之狀。以故聳動大吏,爭相饋遺。黔國公厚賂之。事聞,詔逮下鎮撫司侤訊,論斬。
明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胡廣 撰、明 張居正 撰、明 溫體仁 撰 朝代: 明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明 |
若有踈虞,責有所歸。爾兵部馬上差官,星速傳示各該衙門遵行。特諭。欽此欽遵。又該司禮監傳出聖諭:朕聞去惡務盡御世之大權,人臣無將有位之烱戒。我國家明懸三尺,嚴繩大憝,典至重也。朕覽諸臣屢疏,陳列逆惡魏忠賢滔天罪狀,具已洞悉。𥩈思先帝以左右微勞,稍假恩寵,忠賢不思盡忠報
國,以酬隆遇,專一逞私植黨,怙惡作奸,盗弄國柄,擅作威福,難以收舉。畧數其槩,將皇兄懐寧公主,生母成妃李氏,假旨革奪,至今含𡨚未雪,威逼己封裕妃張氏,立致捐生,雖死九泉,其目未瞑。借㫖擅將敢諫忠直之臣,羅織削奪,慘毒備至。又復串同心腹,酷刑嚴侤,誣揑𧷢私,立斃多命。他若謇諤痛於杖下,柔良枯於立枷,臣民重足,道路以目。而奸惡乃身受三爵,並崇五等,極人臣未有之榮,通
同客氏,表裏爲奸,當先帝彌留之時,猶復叨恩晉秩,無有紀極。
頌天臚筆
| 传统分类: 史部 | 杂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金日升 編 朝代: 明 版本: 崇禎02年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詞林人物侤久卷去
皇明詞林人物考
| 传统分类: 史部 | 传记类 | 总录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王兆雲 著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32年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而舍人以诗耒谢侤共顏解嘲二有兼
復初齋文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翁方綱 撰 朝代: 清 版本: 稿本 刊印朝代: 清 |
而預喜法岳之涵萬象或免伶侤泰階
臞軒先生四六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南宋建炎至德佑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王邁 撰 朝代: 清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来抬文此必欲苗心择配唱以待将來作腓侤白还有
繡像九美圖全傳
| 传统分类: 集部 | 词曲类 | 俗曲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曹春江 撰 朝代: 清 版本: 道光間四友軒本 刊印朝代: 清 |
余莅潯陽者三載,視榷之暇,日生愛山樓,以茟墨自娱。诗詞而外,㫄及傳奇雜曲,花晨月夕,授雏作歌,□聊以𨗁性
而已。戊午,友移官江蘇,捡視行箧,得新劇二齣,付侤剖劂。外西調小曲,另分兩帙,發雕蟲小枝,大雅节尚,而世引人情,
頗有诶言淑中者。比佞白傅以诗,戈嫗都解可也。爰書粀语,以弁其首。嘉慶三年季秋下浣,惕荘主人
自叙扵尚衣官舎。
紅牙小譜
| 传统分类: 集部 | 词曲类 | 词集之属 现代分类: 文学 | 诗词 作者: 清 戴全德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一經具題,則前報之𢾗,即為一㝎而不可易之案。承緝各官,按各督緝,不過𪿿比捕役而已。官望開𣸪,役惧比較,情廹䘮心,或見有踪跡可疑,吊打逼招,或乗人言語慌張,私侤勒供,非刑之下,何求不淂?不肖
官弁因而不辨真贋,鍜錬成獄,保無有黒白不分者乎?不則,即有補役,捕獲真盗,獲其渠必披其黨,淂其一必䆒其衆,切恐逸盗聞風而竄,未必一一坐待捕役而就獲也。捕役惧比,不能一時全獲,因而唆盗扳良,唆盗扳仇,唆盗扳富,片言下石,經年牽引,一犯被□,余□拖累,有𡨚白而家已破,或事明而身報故矣。凡若此者,皆由扵承緝各官以原報之𢾗為已㝎,慮限滿𠫭罰之又至九。夫原報盗𢾗,仍照原𢾗緝獲,則盗固無漏網矣。第□移盗十人,𨐫猶已獲九人,未獲一人,則此一人者,或死扵暴病,或死扵兇𨦟,地
方𭴾従而報,官役無従而知,必報原𢾗而始結案,不惟地方失事之官,終身無有開復之日。
重刻仕學大乘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清 汪杰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出侤予冊葵访月嘉慶六年帰民间自行修理
交代款目備考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陈云章 纂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俱經其邪自何而入自風池而入爲春骨兩侤一
劉河間傷寒八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医家类 现代分类: 中医 作者: 金 劉完素 著 朝代: 不详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不详 |
梟首罪人,非軍前用法,必先捧侤音,法意甚備。今此辛宜柱等諸囚,鎭營之輸款,捕廳之承認,非不
已具,而至於正法,則有不可只以鎭營捕廳之所已輸款承認者,當遲晩侤音,而直爲處斷,曾或有一二如此之事,終非經法。臣意則當爲梟首之五罪人,幷下送本道監營,令道臣,更以罪人等本犯,各捧遲晩侤音後,仍送本閫擧行,而其中黃士極,畢究問後下送,亦依此處置爲宜。”
朝鮮王朝實録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民国 朝鮮史編修會 撰 addNames: 朝鮮實錄 朝代: 民国 版本: 朝鮮影印本 刊印朝代: 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