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𥁞得亷明有司,爲百姓一洗煩苛諸費,其於賦額已足當一半。故臣謂善撫字者,正所以善催科也。又臣先年叨役藩泉,見州邑有嚴比花戸,令無留行者,有躬循阡陌,問孤窮,鷄豚菽麥,隨便收納者。寛猛殊用,完賦則同。然用猛不如用寛之得民矣。何謂併責司府?夫司
府,有司之表率也,司府飭法,則有司咸遵法矣。南糧係陪京積貯,不入北部考成,有司旣𩞕疣目之,而司府亦視爲可急可緩,於職業會無加損。有司曰欠在小民,司府亦曰欠在小民。乃積㰖觧役,與上下吏書通同爲奸,有錢糧已從司府起批,而侵没營運,或數年不觧,批廻銷否,竟不復問者,如松江之上海、湖州之歸安、蘇州之嘉定等縣,積習相沿,牢不可破,甚至有觧役而無觧官,聽其瓜分投納。其批文已經撫按掛號,
且公然典質於富家,以圖生息,莫之覺察也,尚可謂有法紀乎?
海防奏疏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汪應蛟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清 刊印朝代: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