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字形信息Unicode: U+28d25 结构: ⿵門宅 笔画: 14 部首: 門 康熙字典𨴥【戌集】【門字部】 【五音篇海】余支切。門臼也。 《康熙字典》 𨳷【戌集上】【門字部】 【集韻】余支切,音移。門臼也。【正字通】義同扅。 《康熙字典》 在古籍中的用法蔵𨴥 新刋京本校正增廣聯新事備詩學大全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元 林楨 編 朝代: 明 版本: 嘉靖二十年(1541)建邑書林劉氏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五分內二十一秒冬至〇應閏庚辰年至此十一𨴥又一周 全史日至源流 | 传统分类: 子部 | 天文算法类 | 推步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方功惠 輯、清 許伯政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十年巴陵方氏本 刊印朝代: 清 |
毫有𨴥之年額銀拾玖両叁錢伍分陸絲陸怱陸微陸 宜川縣誌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吴炳 著 朝代: 清 版本: 清乾隆18年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役民者,官也,役於官者,民也,役民者逸,役於官者勞,其理固然。兩漢以 俊職役之法變爲戶役,於是上之譏役者,其法益密,𤯓之任役者,其事益繁。大抵暦代役法,皆各有因時制宜之深意,而法出弊生,或難胥禁,誠哉治人治法當奠重也。漢高祖四年,初爲算賦,民年二十而傅,給徭役,五十六而除。平帝時,始定賦從田、役從丁之制。晉武帝時,男子十二以下、六十六以上爲老小,不事隨。開皇二年,頒新令,男女三歲以下爲黃,十以下爲小,十七以下爲中,十八以上爲丁,以從課役,六十爲老,乃免。唐武德二年,敕百姓年五十者皆免課役。太宗初,立禮居調法,用民之力,歲定年二句,𨴥加二曰不役,則收絹三尺,謂之庸。神龍元年,制二十二成丁,五十九免役。 长寿县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陈毅夫 撰 朝代: 民国 版本: 铅印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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