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二十一年五月甲寅朔,遼東鐵嶺衛災。○以廵撫山西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呂坤為左僉都御史,恊理院事。○陞文選司署郎中事主事劉元霖為太常寺少卿。○保定廵撫劉東星奏:靜海、天津、滄州、河間被災,軍民仳離之狀最苦。該部題覆,發德州漕糧二萬石分賑,又八萬石平糴,煑粥給米。從之。○賜鄭府德慶王翊𨨰妃杜氏,東垣王翊鎧妃高氏祭葬如例。○宣鎮督撫蕭大亨等題留下西路管參將事遊擊王尚忠。部覆依擬。上曰:朝廷用人,內外並重。近來文官不樂外補,武官不便內陞,其故何在?吏、兵二部務要詳究弊源,酌處停當,毋使人自擇官,以滋奔競。○戶部覆:三邊督撫反廵鹽御史所題,將大池額辦二十萬九千八百五十六石,該徵銀一萬三千六百四十兩六。
錢四分,除减去五萬二千四百六十四石,該銀三千四百一十兩一錢六分,尚存一十五萬七千三百九十二石,徵銀一萬二百三十兩四錢八分為額。內將七千二百五十一兩八錢四分,解抵延、寧二鎮主兵年例額餉,餘銀二千九百七十八兩六錢四分,并裁省秤斗工食銀一百四十四兩,共三千一百二十二兩六錢四分,解抵固鎮年例。不敷七百五十兩五錢零,仍在大、小二池通融凑補。其小池額鹽二十六萬四千八百四十石,該銀一萬七千二百一十四兩六錢。除减去六萬四千八百四十石,該銀四千二百一十四兩六錢,尚存二十萬石,徵銀一萬三千兩為額,盡解抵寧鎮年例。所減課銀四千二百一十四兩六錢。二十一年,准於太倉補發,二十二年照数增入年例內題發。以前年分拖欠鹽石,徒懸虛数,悉准蠲免。以後管鹽官全完薦
揚陞擢,九分、八分分別獎勵;七分、六分獎戒,並免五分,重加戒飭;不及五分與四分以下者,參治罷斥。儻日後大、小二池鹽花盛生,撈採有餘,不妨議復原額,徵銀充餉,無得聽管鹽官侵匿隱漏。
明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胡廣 撰、明 張居正 撰、明 溫體仁 撰 朝代: 明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