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蠶壇髙一丈。方二丈,爲四出陛,陛廣五尺,在皇后採桑壇東南帷宮外門之外,而東南去帷宫十丈,在蠶室西南,桑林在其東。取列侯妻六人爲蠶毋。蠶將生,擇𠮷日,皇后著十二筓歩揺,依漢魏故事,衣青衣,葉油畫雲母安車,駕六䮘馬,女尚書著貂蟬佩壐,陪乘,載筐鈎。公主、三夫人、九嬪、丗婦、諸太妃、太夫人及縣郷君、郡公侯、特進夫人、外出婦、命婦,皆歩揺,衣
青,各載筐鈎從蠶。先桑二日,蠶宫生,蠶著薄。上桑日,皇后未到,太祝令質明以一太牢告祠,謁者一人監祠。祠畢,撤饌,班餘胙於從桑及奉祠者。皇后至西郊,升壇,公主以下陪列壇東。皇后東靣,躬自採三條,諸妃、公主各採五條,縣郷君以下各採九條,悉以桑授蠶毋還蠶室。事訖,皇后還便坐,公主以下乃就位,設饗宴,賜絹各有差。
晋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唐 房玄齡 撰、唐 何超 音義 朝代: 宋 版本: 宋刻元明 刊印朝代: 宋 |
一醫獸之役原爲聚牧孳生馬匹而設今䮘騍
皇明嘉隆疏抄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張鹵 輯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贈伶婦䮘着伽十分艷婆千年心事若不就着青
朝野新聲太平樂府
| 传统分类: 集部 | 词曲类 | 散曲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元 楊朝英 輯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馬啼遍征路,蔀屋春華露。郡邑蜚聲吏不驕,枭獍屏迹民安作。䮘馬來風雲開,囬寒作煖蒙帝力。萬
物吐氣何熈哉。還鑣入覲天顔喜,齊言海宇清如水。年年領節君莫違,長播仁風遍文軌。
文清公薛先生文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明洪武至崇祯 现代分类: 文学 | 诗词 作者: 明 薛瑄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丹霄能有幾層梯懶更揚鞭聳翠䮘偶凭危欄
宋洪魏公進萬首唐人絶句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明 趙宦光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䮘也趙
新安文獻志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程敏政 編 朝代: 明 版本: 弘治十年(1497)祁司員等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一、醫獸之役,原為聚牧孳生馬匹而設。今䮘騍馬各派飬、寄飬,民間自行餧飬牧馬草場,又聴軍民耕種,另行𠬧納租銀,並無千百
成群放牧,何用醫獣在官?而各州縣猶照原額徭編前役,嵗觧太僕寺,作為公用支費,似出冒濫。合通行該府州縣,但右額派徭編前役者,俱各查追役銀,類觧本部太倉庫,充補邉餉,不許觧寺。仍行各該撫按衙門清查,永爲嵗用開報。
皇明兩朝疏抄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王嘉賓 校訂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06年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六三:「剥之无咎。」何也?葉子曰:「兩虎相嚙,則人可逸;兩䮘相鬭,則馬可走。」邪剥正將盡,竟與類為釁;隂消陽已極,竟與黨相軋。其趙髙誅李斯,國忠激禄山之時乎?君子于此,可以獲弛擔之利矣。故齊楚為釁,髙祖可
以息肩;汜㴶相治,承奉得以少紆;王吕相傾,子瞻得以緩死。易曰:「剥之无咎。」
葉八白易傳
| 传统分类: 经部 | 易类 现代分类: 易学 作者: 明 葉山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𨺚慶三年,知縣鄒學柱量田,適當隆冬之時,低窪田水深至数尺,只因催督甚嚴,承役人不及沿坵丈歩,止将草䋲繞堘圍轉,便将丈尺
計之,以見畆数,殊未的確。且将官弓改小,每畆田多丈壹分,以通縣計之,則百萬畆之田,先已透十萬矣。揣度其意,無過恐有虧 欠,即此可以𥙷數。豈知作弊者田連阡陌,而無升斗之糧;奉公守法者,反将小弓以割本分之業。此謂投赤子以啖貪狼,冐虗名以貽大患也。報申丨廵撫朱丨洞見此弊,駁提量田人役,将詰其非。知縣親押赴丨院,則人人愿保身家,莫肯出一言以蹈危機,竟成溧陽之𡨚穽矣。通将官民合為一則,每畆均粮捌升有零,刻成碑石,以示永乆。其後紛紛自首渗漏未報者,及有被人詰首欺𨼆者,則石碑已定,不敢聞諸丨,兩院皆置之不問,㘴收無税之田。此其不均者一也。且溧陽官、民之田,與别府州縣不同。大明㑹典開載:“應天府為興王之地,民田一例蠲免,官田减半征收。”故宣徳間,廵撫周文㐮𣲖納貳升,止曰“勸
米”。嘉靖間,廵撫歐陽止将官民分為兩則,不至混一。盖以令甲在前,不敢輕動。况本縣西北鄉高阜多民田,𠩄入差薄,故其税輕;東南鄉肥饒多官田,𠩄入頗厚,故其税重。合官民為一,則将不利西北之民,乃以開墾餘田加贈之,以厭其意。或以二畆折一畆,𢦙以三畆折一畆,又将荒白銀盡数𣲖與,每石米折銀貳錢伍分。夫東南鄉民毎畆納米捌升,况先以小弓預割一分,則九分之田納米捌升矣。西北鄉民二畆折一畒者,每畆納米四升耳,三畆折一畆者,每畆納米二升七合耳。兼以荒白計之,則四升者每畆納銀壹分耳,二升七合者毎畆納銀六厘五毫耳。東南鄕既不折田,又無荒白銀,則毎畆實納米捌升,准銀四分。雖其𠩄入有厚薄,豈如此大相懸絶耶?此其不均者二也。况東南之居民,亦有田落西北鄉,只以東南論,不復問其田之
在西北,是以薄田而承重税矣。西北之居民,亦有田落東南鄉,今只以西北論,不復問其田之在東南,是以肥田而承輕税,此其不均者三也。雖然言之無及矣,姑志此以見溧陽田賦之始末云耳。通縣種馬捌百伍拾疋,舊俱俵養扵民,𡻕責其駒觧 京。因道逺馬斃,民苦賠償,年間奏 准免其本色,𡻕納折色,名曰備用。每䮘馬一匹,徴銀貳両伍錢㭍分貳厘,騍馬徴銀叁両捌錢㭍厘貳毫。凢䮘之一,騍之四,共銀壹拾捌両,作馬一匹。通縣共銀叄千陸百両,觧太僕寺。其備用銀俱出扵馬丁,每丁貳錢伍分有竒,然亦貧富衆寡,或数人為一丁,或数户為一丁,非人各為丁也。 國𥘉惟人丁多者飬馬,有“粮逐水田丁逐馬”之謡。至 嘉靖二十一年,知縣姜慱始議民粮每石出銀二分六厘,减丁之数而裒足之。近因邉方多事,兵馬𦂳
急,至一𡻕而預徴二年之入,又加之大工進銀,咸取給扵備用,則馬一匹増其三分之一矣。
和州志: “隆慶六年,知州康誥丈田方畧十欵: 一議自丈量以免騷擾,一議立總圗籍以便稽查,
一議攤糧税以便輸納,
一議嚴界限以杜欺𨼆,
一議定弓口以立丈則,
一議䖏承佃以昭均平,
一議定𦘕圗以杜影,一議清攅造以𡸁永利。”
田之目三,曰上,曰中,曰下。粮之目五,曰夏麥,曰農桑絲,曰秋粮米,曰馬草,曰馬驢站粮。光灘有水影,有稀蘆,有宻蘆,有草地,名色不一,大抵利歸於豪右,而害貽於窮民。即今清查,課或有増無减也。”
滁州志: “洪武十一年,改建太僕寺于州南郭門外二里。先是,以江北諸郡縣限于長江,馬至京難。又滁多山,山下故多曠土,饒薦草莽,水泉利,可牧。六年夏四月,建寺城中龍興寺東,董牧事。令滁軍民户養母馬一,或母牛一,馬母𡻕課駒一,牛𡻕犢一。至是以其隘甚,改建焉。設卿一、少卿二、寺丞四、主簿𠫊一,及滁陽等八監,驌騻等十八羣,諸郡縣馬印烙㸃視悉至滁。二十三年,更定五家養馬一疋,駒同前,牛户如故,亦𡻕課一犢,如駒不足,罰鈔貫七伯。二十八年,省牧監,屬有司,置管馬官。於是州縣民若滁州衞中、右、後三所土著軍,牧養馬牛有常額,田免租。建文中,改定官制,陞寺丞為五品,又改其首領官職名,而陞其品級,又增設錄事及典廐、典牧二署。永樂𥘉,一反前政,制惟舊,每𡻕少卿、寺丞分廵江南北、淮東西,督視馬政,馬印烙仍至滁。弘治四年,言者論其非便,馬遂不復至滁印烙。末年,裁省冗官,有司奏罷寺丞二員,餘悉如故事。説者以諸郡縣馬既不至滁,視
卿丞又更廵,而留都諸營操騎,又時々當買𥙷督𤼵,官寺仍當置留都便,斯則固有司存,而非愚慮之所及也。
天下郡國利病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顧炎武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部叢刊三編影印手稿本 |
本州常豊倉粟米一百五升九合一勺二抄。起運共麥三千八百石三百三十一石三斗一升,每石折銀一兩,共□銀二在三十一兩三錢一分。永平府山□□
三錢十六兩,存留共一千三百八十六石三斗五升九合一勺二抄。綿花地三十七頃二十九畝,每畝徵花絨四兩,共花九百三十四斤,解京上納。
絲綿折絹一百四十四疋一丈四尺和分四釐八毫一絲,第疋折銀八錢,共銀一百一十五兩五錢五分三釐。農桑折絹五百九十疋二丈七尺七寸五分,每疋折銀八錢,共銀四百七十二兩六錢九分四釐,俱解常豊倉。上納草二萬八千八百四十一束,每束折銀七分,共折銀一千二百十兩六釐,解京上納。馬政
種馬之數:額種二百四十匹,䮘馬六十匹,四騍爲小群,十小群爲大群,擇一丁專養,謂之馬頭。天順以前,俱五丁朋養一匹。成化十二年,都御史牟議行,每匹䮘馬三十丁,騍馬五十丁。弘治七年奉例,每匹䮘馬十丁,騍馬十五丁朋養,爲定制,每歲買備,或徵銀輸於太僕。萬暦二年八月內,奉例變買一百五十四名爲乹馬頭,每歲每匹徵草料銀一兩,共徵銀一百五十兩,解赴本府貯庫。見在濕馬一百五十匹,每歲
春秋二季,額派本折馬六十四匹,赴太僕寺俵解。
德州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金祖彭 編纂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十二年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之每一䮘四騍名一小群十小群名一大群計
【雍正】高郵州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鄧紹煥 纂、清 張德盛 修 朝代: 清 版本: 雍正三年(1725)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本州之馬俱養子民間,謂之孶牧匹。人戸糧草减半徵收。本州田係水蕩去處,不曾泒養,止於永樂、宣德年間坐𣲖,俱牧於民間,謂之孶牧種馬有䮘馬,有騍馬。一䮘四騍爲小羣,十小羣爲大羣,置長一人,皆上中戸人丁朋養,擇一丁專養爲馬頭,餘丁貼辦蒭料。天順前,俱五丁朋養一疋。成化十二年,都御史牟鳳議行,每匹䮘馬三十丁,騍馬
五十丁。弘治七年,奉例,每䮘馬十丁,騍馬十五丁朋養,爲定制。計歲科駒,擇其尤者觧之太僕,俵以僃用。及軍騎操,餘駒售價,或以補種馬之缺云。
泰州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褚世暄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雍正六年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馬政
明洪武六年,初設滁州太僕寺,提督兩淮馬政。其制:毎家養馬一匹,䮘則免徵田糧二百畝,騍則免徵田糧三百畝。每二歲納駒一匹,欠一匹者納鈔七百貫。永樂初,增置府、州縣管馬官督理之。毎一䮘四騍名一小羣,十小羣名一大羣,計歲科駒,擇其尤者解之太僕俵散,以備騎操,其餘折色解京備用。本州額該均攤田一百畝,內該養馬免徵田一十二畝六分八毫六絲二微三纖,共該免田三千二百四十八頃。額養馬一千一百六十匹,分𨽻各羣。
隆慶三年,奉例裁革一半,止養種馬五百八十匹。毎年奉派備用,解北京折色馬價銀五千七百六十兩,毎兩帶徵水脚銀二分,該銀一百一十五兩二錢,共銀五千八百七十五兩二錢。解京草料銀五百八十兩,毎兩帶徵水脚銀二分,該銀一十兩六錢,共銀五百九十一兩六錢。
【乾隆】高郵州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夏之蓉 纂、清 楊宜崙 修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四十八年(1783)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本府三縣馬數原額種馬九千六十六匹䮘馬二
【光緒】太平府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总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曹守謙 編纂 朝代: 清 版本: 光緖二十九年(1903)本 刊印朝代: 清 |
宣德九年,額馬一千八百八十匹。宏治十七年更造馬册,額編種䮘騍馬八百五十匹,䮘一百七十二匹,騍六百八十四匹。人丁養馬八百五十匹,說一百七十匹,每匹編十丁;騍六百八十四匹,每
匹編十五丁,免徵田糧。養馬六匹。鯢二匹,每匹免糧田二百畝;騍四匹,每匹免糧田三百畝。○孳生馬駒每年一百一十匹,毎匹派餘折色銀十五兩。後南凉太僕寺卿儲巏奏蠲宣州寄養種馬八百匹。又嘉靖間,印馬御史顧廷對奏蠲養馬之半。又添註同知朱懐幹奏請分豁人丁養馬,變價解部。○本州舊額牛種黄牛九十四隻,後額養種牛五十六隻,犍牛一十一隻,母牛四十五隻。正德十六年改編犍牛加作一十四隻,母牛減作四十二隻。每牛一隻,人丁十丁。○萬麻間原額種䮘騍馬四百二十八匹,犍母種牛五
十六隻,俱經變價,每年徵變馬草料銀八百五十一兩解部。
泰州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王有慶 修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十四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大郡莫儷焉向之䮘不敢前者將競趨之惟恐後矣王君以甥吾
常昭合志稿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龐鴻文 篡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十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若籠近䮘疏窐寥霅然始發票沓訝湯釡沸漉詫
承德府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海忠 篡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十三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䮘鶃之肉也出而哇之
朱註發明
| 传统分类: 经部 | 四书类 | 四书总义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王掞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孟子是䮘貌之肉也注鶃鶃鵝聲也
小演雅
|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训诂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楊浚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猥言各有著卷軟互阮懺知君微䮘甚推許耻無端汙不
聊園續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孔貞瑄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居於陵,三日不食,耳無聞,目無見也。井上有李螬,食實者過半矣,匍匐往將食之,三咽,然後耳有聞,目有見。孟子曰: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爲巨擘焉。雖然,仲子惡能廉?充仲子之操,則蚓而後可者也。
夫蚓上食槁壤,下飲黃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築與,抑亦盜蹠之所築與?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蹠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曰:是何傷哉?彼身織屨,妻辟纑以易之也。曰:仲子,齊之世家也。兄戴蓋,禄萬鍾,以兄之禄爲不義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爲不義之室而不居也。辟兄離母,處於於陵。他日歸,則有饋其兄生䳘者,己頻顣曰:惡用是鶃䮘者爲哉!他日,其母殺是䳘也,與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鶃鶃之肉
也。出而哇之,以母則不食,以妻則食之,以兄之室則不居,以於陵則居之,是尚爲能充其類也乎?
孟子集疏
| 传统分类: 经部 | 四书类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南宋 蔡模 撰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十二年(1673)通志堂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䮘馬厰縣西北離城二十里
鄒縣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周翼 纂、清 婁一均 修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五十五年(1716)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山多玉者靑丘小華石脆大時䮘山申首崦嵫
廣博物志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董斯張 纂 朝代: 清 版本: 萬曆吳興僅氏高輝堂刻清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又諭:奎昌等奏:籌辦城工,擬請援案設法辦理,並整復臺務,酌添駝馬,暨請飭綏遠城、察哈爾所屬安設臺兵,接送軍糧各摺片。烏城前經賊擾,城垣毀壞無存,亟
宜趕緊興修,以資保守。奎昌等擬援照道光年間成案,由喀爾喀牧放孳生駝內提出騸騍䮘駝,分交烏屬支食鹽糧。蒙古官兵折價,即由應領鹽菜項下扣餉備工,並由志剛倡捐麵斤,以助工用。將前建木城,改用石垣,即著照所擬辦理。現在孳生廠內,除張廷岳提用駝隻外,所存騸騍䮘駝究有若干,著奎昌、多布沁、扎木楚、志剛酌量提取,扣飭應用。並著督飭在事人員,覈實興辦,以重要工。烏、科
兩屬臺站,現在接送兵差,整理不容稍緩。奎昌等已將烏屬西路七臺、南路二十臺及綽和爾首臺,遵照科城定章,每臺添設官兵駝馬,其餘臺站需用鹽菜、羊價、茶銀款項,一併籌辦。該署將軍前請指撥銀五萬兩,業經戶部奏請,在於山東、河南兩省分撥應用,著戶部再行咨催該兩省迅速籌解。奎昌等即一面趕緊籌辦,毋稍遲延。並著常順、保英一併妥為辦理,以資轉運。至赴烏臺站接運軍糧
等項,多有損失,實屬不成事體。著定安、額勒和布迅將所屬臺站按段安設,官兵妥為接送,毋得推諉,致有疏虞。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清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溥儀 撰 addNames: 清歷朝實錄 朝代: 清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戎器高郵衛額設戎器共六千四十件,守器誠共十萬
七千一百五十件。雜造軍器局一所,在教塲內,指揮與源修。軍器庫五十座,在西北二門內及五所地方。今廢。馬政明洪武六年,初制滁州太僕寺提督兩淮馬政。其制毎家養馬一疋,駾則免徵田糧二百畆,騍則免徴田糧三百畆。每二歲納駒一疋,欠一疋者納鈔。永樂初,增制,府州縣管馬官督理之。每一䮘一小群,十小群名一大群,計歲科駒,擇其尤者解之
太僕俵散,以備騎操,其餘折色解京備用。本州額該均攤田一百畆,内該養馬免徵田一十二畆六分八毫六絲二微三纎,共該免田三千二百四十八頃。額養馬一千一百六十疋,分𨽾二十三群。隆慶三年,奉例裁革一半,止養種馬五百八十疋。每年奉𣲖備用解北京折色馬價銀五千七日六十兩,毎兩帶徴水脚銀二分,該銀一百一十五兩。
高郵州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于成龍 著 朝代: 清 版本: 刊本(序刊) 刊印朝代: 清 |
舊説六書,不專以馬齒立字。説文:「馬一嵗為馬,八嵗為
𩡩。」果爾,則駟當是四歳,馵當是二十歳,他七歳當作□,九歳當作□,豈古人制字本義?况説文「馬二歳曰駒」,何以不從「□」?三歳曰駣,何以不從「□」?即如周禮教駣,亦第指馬之未閑習者。駒、䮘、駣皆馬之通稱,不必拘年數分詁耳。此論最達。然則以駒為二歳馬者,亦拘也。
詩識名解
| 传统分类: 经部 | 诗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清 姚炳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減八味丸䮘憒澹酥餅
御用醫宗金鑒
| 传统分类: 子部 | 医家类 现代分类: 中医 作者: 清 吳謙 著 朝代: 清 版本: 石印 刊印朝代: 清 |
金便粧出許多官貴氣象旁䮘無人恁般情状深爲
七十二朝人物演義
| 传统分类: 子部 | 小说类 | 白话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不详 國立政治大學古典小說研究中心 編 朝代: 民国 版本: 天一出版社本 刊印朝代: 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