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不致爵,禮又殺也者,上文云長兄弟洗觚爲加爵如初儀,不及佐食,洗致如初,無從。注云:不及佐食,無從殺也。此又不致,故云又殺也。 祝東面告利成。 注:利猶至之嫌。 釋曰:少牢云:主人出,立于阼階上,南面,祝出,立于西階上,東面,祝告曰:利成。此户外告利成,彼階上告利成,以尊者稍逺於尸,若天子諸侯禮畢,於堂下告
利成,故詩楚茨云:禮儀旣備,鍾鼓旣戒,孝孫徂位,工祝致告。鄭注云:鍾鼓旣戒,戒諸在廟中者。以祭禮畢,孝孫往位堂下西面位也。祝於是致孝孫之意,告尸以利成,是尊者告利成,逺於尸也。云不言禮畢於尸,閒之嫌者,閒,閒暇無事。若然,禮畢則於尸閒暇無事,有發遣尸之嫌,故直言利成而巳也。 尸謖至人降。 注謖起至備矣。 釋曰:引少牢者,證大夫禮生人立位與士不同,又證前尸出廟之事。云前尸之儀,士虞禮備矣者,彼有室中出户、降階出廟前尸之事,故云備矣。 注俎所至歸之。 釋曰:引少牢者,是少牢下篇有司徹下大夫不賔尸之禮。彼云佐食徹尸俎,佐食乃出尸俎于廟門外,有司受歸之。此士禮不儐尸,與下大夫同,故引以相證也。 徹庶至序下。 注爲將至于房。 釋曰:知非神饌而云爲尸者,以其尸三飯後始薦庶羞,故徹之乃餕也。凡餕者,尸餕鬼神之餘,祭者,餕尸之餘。義取鬼神之惠,徧廟中庶羞非鬼神惠,故不用也。引尚書傳巳下者,是彼康誥傳文。大宗巳侍於賔奠者,或有作𦿉,或有作暮者,皆誤以奠爲正也。引之者,證徹庶羞不入于房,而設於西序下,以擬燕故也。必知祭有燕者,案楚茨詩云鼓鍾送尸,下云備言
燕私,鄭注云:祭祀畢,歸賔客之俎,同姓則留與之燕,所以尊賔客,親骨肉也。其上大夫當日儐尸,安有燕?故有司徹。上大夫云主人退,注云:反於寢也。是無燕私。若下大夫不儐尸,與此士禮同,亦當有燕也。云與者,以經直言設于序下,不言燕,疑之,引書傳爲證,有燕,故言與以疑之也。云然則自尸祝以下,知義如此者,以兄弟受獻於堂上,主婦内賔受獻於房中,尸出之後,堂房無事,故知燕時男子在堂,婦人在房可也。 筵對至簋鉶 注爲將至政矣。 釋曰:自此盡戸外西面,論嗣子共長兄弟對餕之事。云敦,有虞氏之器者,禮記明堂位云有虞氏之兩敦。上文黍稷之敦是周制,士用之。云言簋,容同姓之士得從周制耳者,大夫異姓,旣用異代之器,故少牢、特牲皆用敦,則同姓之士當同周制用簋,故經言分簋。是以文王世子鄭注亦云:同姓之士緦衰,異姓之士疑衰,亦同姓與異姓別也。引祭統者,證餕是鬼神之惠徧廟中,若國君之惠徧境内,是可以觀政之事也。 注命告至作餕: 釋曰:此決下篇少牢二佐食及二賔長餕,明惠大及異姓,不止族親而巳。 注以讀至席南,釋曰:云以讀如何其乆也,必有以也之以者,此辭在詩邶風旄丘篇。必
有以從之者,以此經云有以也者,以先祖有功德,子孫當嗣之而廟食,先祖有德,亦合享此祭,故讀從之也。是以彼注亦云:我君何以乆留於二佐?必以衛有功德故也。云其坐𦿉,其餘亦當以之也者,亦謂亦似其先祖,巳上皆爲以爲似者誤也。云少牢饋食禮不戒者,非親昵也者,謂二佐食與二賔長是非親昵也。引舊說者,以經直言主人西面拜,不見其處,故引舊說以明下𦿉席南面。 注食乃祭鉶禮殺。 釋曰:前正祭之時,尸祭鉶,甞之,告㫖訖,佐食爾黍於席上,尸始食。今餕食乃祭鉶,故決之云禮殺故也。 注少牢至𦿉爵。 釋曰:引少牢者,欲見此禮主人亦受於戸内,以授次𦿉。引舊說,以此經云酳下𦿉主人面位,無文,當北面也。 注主人至化之。 釋曰:云讀如諸侯以禮相與之與者,案禮運云諸侯以禮相與者,諸侯會同聘問,一德以尊天子。言此者,戒嗣子與長兄弟及衆兄弟相教化,相與以尊先祖之德也。 注旣授至就坐。釋曰:以其主人位在戸内下餕席南,西面,故知上餕授爵於戸内,乃就坐。 祝命至序下。 注命命至燕也。 釋曰:自此盡畢出,論徹薦俎,改設饌於西北隅,爲陽厭之事。云祝命徹阼俎者,是佐食徹之。當徹阼俎
之時,堂下賔兄弟俎畢出,故下文云佐食徹阼俎,堂下俎畢出是也者,然祝命徹阼俎時,堂下俎畢出,又退在下者,欲見先徹室内俎,乃徹堂下,是以祝命佐食徹阼俎及豆籩,又祝自執俎以出,又宗婦徹祝豆籩入於房,即佐食改饌西北隅,是以作經并說室内行事,乃到本云上佐食徹阼俎時,堂下俎畢出也。云命,命佐食者,此命命使徹阼俎,下文云佐食徹俎,故知祝命者,命佐食也。云宗婦不徹豆籩,徹禮略,各有爲而巳者,以豆籩宗婦賛設之,佐食設俎,理應佐食還自徹俎,宗婦徹豆籩,以徹禮略,各自有爲而巳,故宗婦豆籩,今佐食并徹之,故云徹禮略也。各有爲而巳者,謂宗婦徹祝俎豆籩,佐食徹阼俎豆籩,是各自有爲,何必依前所設之時也。 注俟告至以出。 釋曰:案有司徹下大夫不儐尸,改饌于西北隅訖,主人出,立于阼階上,西面。祝執其俎以出,立于西階上,東面。司宫闔牖戸,祝告利成,乃執俎以出于廟門外,有司受歸之。彼不儐尸之禮,亦與此特牲禮同,故引爲證也。 宗婦至薦俎 注宗婦至于房。 釋曰:宗婦不徹主人豆籩,而徹祝豆籩入房者,爲主婦將用之。爲燕祝兩豆籩,而主婦用之者,祝接神尸之𩔖,主婦燕姑姊妹及
宗女冝行神惠,故主人以薦羞井,及祝庶羞,燕宗人於堂,主婦以祝籩豆用之,燕内賔於房,是其事也。云宗婦旣並徹,徹其卑者,以宗婦不徹主人籩豆,而徹祝與主婦,是徹其卑者,故得並徹。引士虞禮者,以經自有入房之文,注更引士虞禮者,有嫌也。嫌者,以主婦薦俎先在房,嫌經入房又爲徹。 注厞隱至厭也。 釋曰:云不知神之所在,或諸逺人乎,禮記郊特牲之文。彼論正祭與繹祭之事,此爲陽厭。引之者,欲見孝子求神非一處,故前爲隂厭,後爲陽厭之事也。引少牢者,見彼大夫禮陽厭南面,此士禮東面,雖面位不同,當室之白則同。案曽子問庶殤爲陽厭之事,故彼云:凡殤與無後者,祭於宗子之家,當室之白,尊於東房,是謂陽厭。鄭注云:當室之白,謂西北隅得戸之明者也。凡言厭者,謂無尸直厭飫神,故鄭云則尸未入之前爲隂厭矣。謂祭于奥中,不得戸明,故名隂厭。對尸謖之後,改饌於西北隅爲陽厭,以向戸明,故爲陽厭也。引曽子問云殤不備祭,何謂隂厭、陽厭者,彼上文孔子云有隂厭,有陽厭,謂宗子有隂厭無陽厭。凡殤有陽厭無隂厭。曽子言謂殤死,隂厭、陽厭並有,故問孔子。孔子引宗子一有隂厭,凡殤一有陽厭,引之,證成人隂
厭、陽厭並有之義也。 注拜送至荅拜。 釋曰:云凡去者不荅拜者,云凡揔,解諸文,主人拜送賔皆不荅拜,鄭注郷飲酒云禮有終是也。若賔更荅拜,是更崇新敬禮,故不荅也。 注記俎至賔者, 釋曰:云唯賔俎,有司徹歸尸侑之俎,不賔尸歸尸俎,皆不見歸賔俎。鄭所以知歸賔俎者,正見賔出,主人送於門外,再拜,明賔不目。徹俎,主人使歸之。若助君祭,必自徹其俎。鄭注曲禮大夫以下,或使人歸之,是以孔子丗家云。魯郊不致燔俎于大夫,孔子不恱冕而行。士大夫家尊賔,則使歸之,自餘亦自徹而去也。 記特牲至緇韠。 注:於祭至玄端。 釋曰:此退玄冠在朝服下者,欲令近緇色,士冠在朝服上,從而正也。云皆者,謂賔及兄弟筮日,筮尸,視濯亦玄端者,見上經云,筮日,主人冠玄端,子姓兄弟如主人之服,有司羣執事如兄弟服,筮尸云如求日之儀,至於視濯,又不見異服,故知皆玄端。至祭日夙興,云主人服如初,初即玄端,明其餘不如初,是朝服可知,是以此注云皆者,謂賔及兄弟也。云朝服者,諸侯之臣與其君日視朝之服。大夫以祭者,案玉藻云諸侯朝服,以日視朝,下少牢云主人朝服是也。緇韠者,下大夫之臣者,士冠禮云:主人玄冠朝
服,緇帶素韠。韠與裳同色。此朝服緇韠,大夫之臣朝服素韠,此緇韠,故云下大夫之臣。云夙興,主人服如初,則固玄端。引上經者,直言皆朝服,恐主人亦在其中,故引證主人服玄端,與兄弟異也。 注與主至下士。釋曰:周禮士之齊服有玄端、素端,司服文。引之者,欲見士之齊服有一玄端,而裳則異,故鄭云然則玄裳以下,見玄端一而裳有三也。彼注云素端者,亦謂札荒有所禱請服之,於此經無所當,而連引之耳。若然,士冠亦有玄端三等裳,而引司服者,以此特牲祭祀時,彼據齊時四命已上齊祭異冠,大夫齊祭同冠,故就此祭祀引齊時冠服爲證也。 注順從至五𦫵。 釋曰:云二爵者,爲賔獻爵止,主婦當致也者,以一爵獻尸,尸奠之,未舉,又一爵,主婦當致者,案經主婦致爵於主人,婦人不見就堂下洗,當於内洗,則主婦致爵於主人時,不取堂下爵,而云主婦當致者,謂主婦當受,致之時用此爵也。云四觶一酌,奠其三,長兄弟酬賔,卒受者與賔弟子,兄弟弟子舉觶於其長,禮殺,事相接者,酌奠于鉶南,是嗣子雖飲,還復神之奠觶也。餘有三在。主人洗一觶酬賔,奠於薦北,賔舉奠於薦南,此未舉也。下篚有二觶在。又長兄弟洗觚爲加爵,衆賔長
爨之事也。 注賔從至去之。 釋曰:云士之助祭,終其事也者,謂送尸爲終其事,旣送尸爲終其事,則更無儐尸之禮。若上大夫有儐尸者,尸出賔不送,以其事終於儐尸故也。 注尸俎至神俎。 釋曰:云亦得十一之名,合少牢之體數者,謂少牢正體之數十一,若牢並骨并數則十七。鄭云此所謂放而不致者,致,至也。所謂禮器。彼鄭注云:謂若諸侯自山龍以下,皆有放象。諸侯山龍以下至日月星辰,卿大夫又不山龍。此士併骨二數,乃得十一,除此唯九而巳,亦是放而不至也。云凡俎實之數,竒者有九,有七、有五,是竒數,以其鼎俎竒,故實數亦竒而相稱也。二脊無中,脅無前,貶於尊者,不貶正脊,不奪正也者,以少牢大夫禮三脊脅具有,此但有二體,貶於大夫,大夫即尊者也。等貶牲體,不貶正脊者,不奪其正。長脅亦不貶者,義與正脊同。云正脊二骨,長脅二骨者,將舉於尸,尸食未飽,不欲空神俎者,此脊與脅二骨,本爲饌厭飫所設也。又次尸旣舉脊、脅,而猶有脊、脅在旣,不空神俎,義得兩施 離肺。一 注離猶至舉肺。 釋曰:云亦不提心者,言亦,謂亦少儀云牛羊之肺,離而不提心,鄭注云提猶絶也。㨒離之,不絶中央少許者是也。 注魚
水至等也。 釋曰:云魚,水物以頭枚數者,對三牲與腊以體數也。云取數於月十有五日而盈者,案禮運云月三五而盈,三五而闕,文出於彼也。云此所謂經而等者,亦所謂禮器。彼鄭注云謂若天子以下至士庶人爲父母三年是也。引之者,謂魚數亦尊卑同也。 注不但至骨者, 釋曰:云不但言體,以有一骨二骨者,若但言體,體有九有十一,則不兼二骨者。若言牲骨,則一骨二骨兼在其中,故直言如牲骨也。 祝俎至二骨。 注凡接至三體。 釋曰:云祝俎直云脅二骨,謂代脅也。知者,以尸俎無脡脊,祝則有之,尸俎無代脅,祝俎有代脅可知。云凡接於神及尸者,俎不過牲三體,以特牲約加其可併者二,亦得竒名者,言凡者,凡祝、佐食、賔長、長兄弟、宗人之等是也。接神者,謂祝與佐食,佐食尸未入,爲神設俎,卻㑹,祝酌奠於鉶南,故曰接神也。接尸者,賔爲三獻,長兄弟爲加爵,尸盥,宗人授巾,皆是與尸相接也。知皆三體者,下佐食俎觳折,脊、脅也。賔骼,長兄弟及宗人折,其餘如佐食俎,故知皆三體也。衆賔之長亦有加爵,接於尸,亦應三體。下文但言兄弟及宗人,而衆賔長亦在焉可知。故下文直云衆賔及衆
兄弟皆殽脀,注云不備三者,賤也。則衆賔長爲加爵,不在賤限,以特牲約加其可併者二骨者,是尊祝也,佐食也。巳下卑無加,故下注云三體,卑者從正是也。云少牢饋食禮羊豕各三體者,以少牢二牲,故祝俎無加者,直三體。引之以證此特牲約三體之外,加其併骨也。若然,俎實其數,二牲各三體,共六體,不竒者,通腊髀爲七,則亦竒數也。以其腊旣兩髀屬于尻,不殊,故爲一體也。 膚一至短脅。 注主人至體臂。 釋曰:云臂,左體臂者,以其尸用右,不云折,明全𦫵。主人,又云臂,明左臂可知。脅骨多,不嫌得與尸同用右體,猶脊然也。 注觳後至作穀。 釋曰:云觳,後足者,案旣夕記云:明衣裳長及觳。鄭注云:觳,足跗也。是觳後足也。云分後右足以爲佐食俎者,經不云後右足,鄭知者,以少牢主婦用左臑,此士妻辟之,不用左臑,用後右足,不用後左足,左足大卑,故知用後右足,故知用後右足,故鄭云辟大夫妻也。 佐食至脊脅。 注三體,卑者從正。 釋曰:直云脊脅,不定體名,欲見得便用之。少牢佐食俎設于兩階之閒,其俎折一膚,鄭注云:折者,擇取牢正體,餘骨折分用之,有脀而無薦,亦逺下尸。是無定體也。 注骼左至略之。 釋曰:知骼是左骼
者,以其尸用右骼,故知賔所用骼是左骼可知也。云長兄弟及宗人折,不言所分,略之者,此決上文主婦俎觳折,佐食俎亦名觳折,此不言所分,故知略之也。 注又略至除者, 釋曰:云又略者,上文長兄弟及宗人直言折,不言所折骨體,巳是略,此又不言折而言殽脀,是又略也。言此所折骨值有餘體,即破之可也。云祭禮接神者貴者,謂長兄弟及宗人巳上俎皆三,皆有嚌肺,以接神及尸貴,故三體不止接神。尸,神象所接尸者,亦貴可知。自衆賔以下,折體而巳,不接尸,神賤,無獻故也。宗人雖不獻,執巾以授尸,亦名接尸也。引祭統者,見貴賤皆有骨,示均之義。云己所辟除者,則府史之等,不命於君者也。 注獻在至與旅。 釋曰:公有司獻在衆賔後,私臣獻在兄弟後,故云獻在後者,賤也。云祭祀有上事者,貴之者,謂衆賔兄弟次賔之卑,得獻衆賔,擇取公有司可執事者,謂前舉鼎已載羞,從獻衆賔,擇取公有司酬爵之屬。如此者,門外在有司羣執事中,入門列在東面,爲衆賔餘者在門西位也。兄弟雖無上事,亦皆在西面位,族親故也。私臣獻在兄弟後者,職賤。公有司在衆賔後,不執事,賤於執事者,故曰有上事者貴之。宗人獻與旅齒於衆賔,則
公有司爲之佐食。於旅齒於兄弟,則私臣之中擇爲賔,使爲佐食也。是以前文佐食北面立于中庭,注云佐食,賔佐尸食者是也。案前賔得獻,薦脯醢,設折俎,注云公有司設之;及獻兄弟薦脀,注云私人爲之與?二者皆使執事。云非執事者,以受獻者不得自設俎,暫使二者設之,非本執事之人。然則公有司、私臣薦俎,皆使徒隸爲之與?云皆與旅者,上宗人獻旅云齒於衆賔,佐食旅齒於兄弟,是但言獻次,不言旅,以宗人、佐食約之,與旅者亦此二人也。若天子諸侯祭祀,其位無文。此公有司在門西,北面東上,私臣在門東,北面西上,天子諸侯祭祀可依此位矣。同姓無爵者,在阼階前,西面北上。卿西階前,東面北上。大夫在門東北面,士門西北面,旅食在其後。少牢下篇云:衆賔位在門東,北面,旣獻在西階西南,衆賔繼上賔而南。天子諸侯之賔,其位或依此與?案祭統云:凡賜爵,昭爲一,穆爲一。昭與昭齒,穆與穆齒。凡羣有司皆以齒。此之謂長幼有序。此不見昭穆位者,主人衆兄弟非昭穆乎?故彼注昭穆猶特牲、少牢饋食之禮,主人之衆兄弟也。羣有司猶衆賔下及執事者。君賜之爵,謂若酬之是也。若其有爵者,則以爵序之,何故然也?案文王丗子,其在
外朝則以官,其在宗廟之中則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以爵以官,是不以姓,其獻之亦以官。故祭統云尸飲五,君洗玉爵獻卿;尸飲七,以瑶爵獻大夫;尸飲九,以散爵獻士及羣有司。皆以齒,明尊卑之等是也。其酬蓋因此位,而昭穆得獻,蓋依少牢下篇主人洗𦫵酌獻兄弟阼階上注云:兄弟長幼立飲,賤不别。大夫之賔尊於兄弟。又曰:辯受爵,其位在洗東,西面北上。𦫵受爵,其薦脀設于其位。注云:先著其位於上,乃後云薦脀設於其位,明位初在是也。此中皆無爵者,以此二者差之。知無爵者從昭穆,有爵者則以官矣。郷釋執事者,貴即衆賔。無事者,公有司私臣。注祭統云:羣有司,猶衆賔。下及執事者,似衆賔不執事。言下及殊卑者,指謂公有司、私臣,是亦得名爲執事。言衆賔,据尊言謂之不執事者,或衆賔中容有不執事者也。
儀禮疏
| 传统分类: 经部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唐 賈公彥 撰 朝代: 唐 版本: 四部叢刊景宋刊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