𠤏微之書云:濟逢父子,自吾人發。唐史
云:甄濟不污禄山,拜太子舎人,来瑱辟爲陜西襄陽參謀,拜礼部員外郎。宜城椘昭正廟壊,地廣九十畒,𣷿立墅其左。子逢𦓮宜城墅,自力讀書,以父名不見史,欲詣京師,自言元和中荆南節度𡊮滋、𡊮濟節行,有詔贈袐書少監,即公所云追爵其父第四品者。甄氏居宜城,見宣城驛記。送張道士□云:九年,聞朝廷將𣳮東方諸侯,□賦
之不如法者,謂𠯵元濟也。是年有劉昌裔神道𥓓、王適、孟郊扶風郡夫人墓誌。
昌黎先生年譜
| 传统分类: 史部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南朝宋 洪興祖 著 朝代: 南朝宋 版本: 写本 刊印朝代: 南朝宋 |
太史公曰農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龜貝金錢刀布
之幣興焉所從來久遠自高辛氏之前尙矣靡得而記云故書道唐虞之際詩述殷周之世安寧則長庠序先本絀末以禮義防于利事變多故而亦反是是以物盛則衰時極而轉一質一文終始之變也禹貢九州各因其土地所宜人民所多少而納職焉湯武承弊易變使民不倦各兢兢所以爲治而稍陵遲衰微齊桓公用管仲之謀通輕重之權徼山海之業以朝諸侯用區區之齊顯成霸名魏用李克盡地力爲彊君自是之後天下爭千戰
國貴詐力而賤仁義先富有而後推讓故庻人之富者或累巨萬而貧者或不厭糟糠有國彊者或并群小以臣諸侯而弱國或絕祀而滅世以至于秦卒并海内虞夏之幣金爲三品或黃或白或赤或錢或布或刀或龜貝及至秦中一國之幣爲三等黃金以鎰名爲上幣銅錢識日半兩重如其文爲下幣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爲器飾寳藏不爲幣然各隨時而輕重無常于是外攘夷狄内興功業海內之士力𦓮不足糧饟女子紡績不足衣服
古者𡮢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上猶自以爲不足也無異故云事勢之流相激使然曷足怪哉
西漢文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汉至五代 现代分类: 文学 | 诗词 作者: 明 张采 撰、明 周锺 撰、明 张溥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殹六字異同,正俗當辡𠱗。𠱗古文衰㞢襐。此正文衰字,加衣轉■。說文正緟反取𨑢時俗。殹。衺衺衺裏也。从衣牙意,兼聲嗟切。
俗溷邪聲,義甚。又溷斜杼、殹,𠀤非是。牙與齒不相𠆜,故从牙會意。𭅺周牙音。今衺等字,踊作邪謬。牙互二字古同𠀤義。䘫。弊衣,从衣奴意兼聲。女加切。奴聲不𣂠,而拏、笯、呶𠀤龤古今異讀。鱻麗非賤者㞢服,故从奴衣會意。𭅺用奴音。𤁉令解衣耕謂之襄。从衣𤕦
意,兼息良切。古文襄。詳𦓮義。渻从吅从爻,田事㫄午,𨷹雧四體會意,借成事曰。書贊傳事㞢類。緟文从女,𥎲爲字,古文溷。臸。諡灋:辟地有𢛳,甲胄有勞,𠀤日𧞻𤕦,有雜𢿢意,故从𡄉。古文襄。襐𥎲是字,古文溷。臸亏正可。殹装裝𧚌,裝裹也。从衣壯意兼聲。
說文長箋
|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字书之属 现代分类: 语言 作者: 明 趟宦光 撰 朝代: 明 版本: 崇禎四年(1631)趙均小宛堂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考証性理集義易經集說讀臾簒要𦓮讀怡情等錄至治
【乾隆】青浦縣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王昶 纂、清 孫鳳銘 修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五十三年(1788)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目𦓮帖卷三三湘遠堂重刋
目耕帖
| 传统分类: 经部 | 群经总义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馬國翰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十年楚南湘遠堂本 刊印朝代: 清 |
白聽中𩹌畀𦓮粝𠜍𢍌廸椠
欽定篆文六經四書
| 传统分类: 经部 | 群经总义类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清 李光地 編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內府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雖然務只価代只代我各𠆧也。立盟約,記落冊禮。我其牧伯利末𠆧祭司都蓋喇印第十章蓋印其𠆧伊名記着下底哈迦利其仔總督尼希米共西底家西勑亞亞薩哩亞耶利米巴述亞馬哩馬其亞哈突示巴尼馬鹿哈林米哩末阿巴底但以理其尼頓巴錄米書蘭亞庇雅米亞民馬赛亞必該示馬雅。以上都是祭司。故務利未𠆧就是亞散尼其仔耶書亞希拿達其同族。牧伯巴錄巴哈摩押以攔薩土巴尼布尼押甲比拜亞多尼雅必歪亞丁亞特希西家押說何地雅哈顺比赛押米書蘭希悉喇底哈尼亞哈述哈羅黑比利哈詐百哩宏哈沙拿馬西雅亞希雅其餘百姓祭司
一心從伊同族尊貴其𠆧,齊發誓立約的的憑上帝,其奴僕摩西所傳上帝其律法,謹守遵行。我異邦人㑚務掏貨物,或𠋡其乇梨賣我𠆧的的伓共伊買至第七年,我都伓𦓮種也伓共欠我其𠆧取喇乇做當。
舊新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譯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四年(1898)福州美華書局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李培業儒,先世無遺産,培以善治生,得稍裕。有弟赤貧,父母䘮塟事,培獨肩之。又念弟無以斷存,以己置田三十畒給之,𦓮而自納糧。如是者三十年不改。妻趙氏,亦善承夫志,聞叔姒匱乏,周卹不倦。
有庶叔母,家貧,迎養於家。子成幹、孫勁,俱庠生。
新鄭縣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黃本誠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四十一年(1776)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如經費有餘,歸八下年公用;如有不足,酌量多寡,縣令捐廉添給,或另行設法捐助,隨時禀辦。乾隆三十八年,知縣程德烱詳,蒙批准行淸查官地一、在城西井頭荒地一𤱔餘,厯來賞給官鶾夫耕種。
一、東川籍田四畝餘,老農耕種,榖交神倉。一、教塲東熟地三畝餘,厯來城守外委耕種,不交租。一、社稷壇外餘地四畝餘,向係賞給西廟住持僧𦓮種,毎年祖稞卽作修理壇圍墻垣之用。西闗南老灣義地二畝,計地一琖,東至岸根,西至水河,南至岸根,北至棱根,佃戸劉姓。東闗廂小東凹河義地二畝,計地一淺,東至地頭,西至地頭,南至岸根,北至堎後,佃戸王姓交租一石。一、山川壇外餘地一畝餘,向係批給南廟住持道士
耕種,毎年租稞卽作修理壇圍墻垣之用。一、南闗廢營房地二畝餘,向係批給南廟住持道士耕種,每年租稞卽作修理南壇墻圍之用。
陵川縣誌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徐炢 著 朝代: 清 版本: 清光緒8年刻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