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水腫之證按之窅不起此阗氷在肉中如𥼷如泥按
夀身小補家藏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编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不详 未知 著 朝代: 不详 版本: 未知 刊印朝代: 不详 |
上農挾五,中農挾四,下農挾三。上女衣五,中女衣四,下女衣三。農有常業,女有常事。一農不耕,民有爲之飢者;一女不織,民有爲之寒者。飢寒凍餓,必起於糞土。故先王謹於其始,事再其本。民無𥼷者賣其子,三其本,若爲食。四其本,則郷里給,五其本,則逺近通,然后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無止。然則姦涂不可獨遵,貨財不安於拘,隨之以法,則中内
摲民也,輕重不調,無𥼷之民不可責理,鬻子不可得使。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國之數也。
管子
| 传统分类: 子部 | 法家类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春秋 管仲 撰、唐 房玄齡 注 朝代: 春秋 版本: 四部叢刊景宋本 |
上農挾五,中農挾四,下農挾三。上女衣五,中女衣四,下女衣三。農有常業,女有常事。一農不耕,民有為之饑者;
一女不織,民有為之寒者。饑寒凍餓,必起於糞土,故先王謹於其始。事再其本,民無𥼷者賣其子。三其本,若為食。四其本,則鄉里給;五其本,則逺近通。然後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無止,然則姦涂不可獨遵,貨財不安於拘,隨之以法,則中内摲民也。輕重不調,無𥼷之民不可責理,鬻子不可得使。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國之數也。」管子曰:「神農之數曰:一穀不登,減一榖,榖之法什倍。二穀不登,減二榖,榖之法再什倍。夷疏滿之,
無食者予之陳,無種者貸之新。故無什倍之賈,無倍稱之民。」
管子
| 传统分类: 子部 | 法家类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唐 房玄齡 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湯七年旱,禹五年水,人之無𥼷𥼷,糜有賣子者。
通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唐 杜佑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無止。然則姦塗不可獨遵,貨財不安於拘,隨
之以法,則中内摲民也。輕重不調,無𥼷之民不可責理,鬻子不可得,使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亾國之數也。
管子榷
| 传统分类: 子部 | 法家类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明 朱長春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桓公問管子曰:請問權數。管子對曰:天以時爲權,地以財爲權,人以力爲權,君以令爲權。失天之權,則人地之權亡。桓公曰:何爲失天之權,則人地之權亡?管子對曰:湯七年旱,禹五年水,民之無𥼷賣子者,湯以莊山之金鑄幣而贖民之無𥼷賣子者;禹以歷山之金鑄幣而贖民之無𥼷賣子者。故天權失,人地之權皆失也。故王者歲守十分之叅,三年與少半成歲,三十一年而藏,十一年與少半藏。
叅之一不足以傷民,而農夫敬事力作,故天毀埊凶旱水泆,民無入於溝壑乞請者也。此守時以待天權之道也。桓公曰:善!吾欲行三權之數,爲之奈何?管子對曰:梁山之陽,績緬夜石之幣,天下無有。管子曰:以守國榖,歲守一分,以行五年,國榖之重什倍異曰。管子曰:請立幣國銅,以二年之粟顧之,立黔落力重,與天下調。
管子
| 传统分类: 子部 | 法家类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春秋 管仲 撰、唐 房玄齡 註釋、明 劉績 增註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無止。然則姦涂不可獨遵,貨財不安於拘,隨之以法,則中內慚民也。輕重不調,無𥼷之民不可責理,鬻子不可得,使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亾國之數也。
管子
| 传统分类: 子部 | 法家类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春秋 管仲 撰、唐 房玄齡 註釋、明 劉績 增註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桓公問管子曰:請問權數。管子對曰:天以時爲權,地
以財爲權,人以力爲權,君以令爲權。失天之權,則人地之權亡。桓公曰:何爲失天之權,則人地之權亡?管子對曰:湯七年旱,禹五年水,民之無𥼷賣子者。湯以莊山之金,鑄幣而贖民之無糟賣子者;禹以歷山之金鑄幣而贖民之無𥼷賣子者。故天權失,人地之權皆失也。故王者歲守十分之叅,三年與少半成,歲三十一年而藏,十一年與少半藏。叅之一不足以傷民,而農夫敬事力作,故天毁埊凶旱水泆,民無八於溝。十乞一者也。此守時以待天權之道也。桓公曰:守三二一𢿘奈何?管子對曰:大豐則藏分,阨亦藏分。桓公
日:阨者所以益也,何以藏分?管子對曰:隘則易益也。一可以爲十,十可以爲百,以阨守豐。阨之准,𢿘一上十,豐之筴𢿘十去九,則吾九爲餘。於𢿘筴豐,則三權皆在君。國機徐疾而已矣,君道度法而已矣,人心禁繆而巳矣。度法者,量人力而舉功;禁繆者,非徃而戒來。
續古文奇賞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明 陈仁锡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上農挾五,中農挾四,下農挾三。上女衣五,中女衣四,下女衣三。農有常業,女有常事。一農不耕,民有為之饑者;一女不織,民有為之寒者。饑寒凍餓,必起於糞土,故先王謹於其始。事再其本,民無𥼷者賣其子。三其本,若為食。四其本,則鄉里給。五其本,則逺近通,然後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無止,然則姦涂不可獨遵,
貨財不安於拘。隨之以法,則中内摲民也。輕重不調,無𥼷之民不可責理,鬻子不可得使。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國之數也。管子曰:「神農之數曰:一穀不登,減一穀,穀之法什倍。二穀不登,減二榖,榖之法再什倍。夷疏滿之,無食者予之陳,無種者貸之新。故無什倍之賈,無倍稱之民。」
管子補注
| 传统分类: 子部 | 法家类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明 劉績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山之金鑄幣而贖民之無𥼷賔子者故天權失人地
禮樂合編
| 传统分类: 经部 | 礼类 | 三礼总义之属 现代分类: 政治 作者: 明 黃廣 撰 朝代: 明 版本: 崇禎六年(1633)黃氏玉磬齋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水民之無𥼷賣子者湯以莊山之金鑄幣而贖民之
通鑑前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金履祥 選、明 吴勉學 校訂、元 陳桱 選 朝代: 明 版本: 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管子曰:湯七年旱,民之無𥼷賣于者,
湯以莊山之金鑄幣贖之。
泉志
| 传统分类: 子部 | 谱录类 现代分类: 科技 作者: 南宋 洪遵 撰 朝代: 南宋 版本: 崇祯时期汲古阁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管子曰:湯七年旱,民之無𥼷賣子者,湯以莊山之金鑄幣贖之。
錢通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胡我琨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旱禹九年水民之無𥼷賣子者湯以莊山之金
救荒活民補遺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董煟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西峪堆撥房三間頭停渗漏木植𥼷朽墻垣閃裂
嵩年奏檔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嵩年 撰 朝代: 清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正面硬急,下有微𥼷,兩鉗明白,檀主就氊以塟,要𥼷氣,不可脫脉,太吐則絶。
地理大成
| 传统分类: 子部 | 术数类 现代分类: 术数 作者: 清 叶泰 辑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三十五年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捍寵勝捍寵,纍箕勝籯㞕。洪云:寵當作籠。念孫案:勝當爲幐,字之誤也。說文:幐,囊也。商子賞刑篇曰:贊茅岐周之粟,以賞天下之人,不得人一幐。趙
策曰:贏幐,負書擔橐。秦策幐作縢,義同。㞕,碎米也。廣雅作糏。劉曰:糗字之誤。糗,乾飯也。引之曰捍,葢梩字之誤。說文㭒臿也,或作梩。方言日:臿,東齊謂之梩。周官鄕師注引司馬法曰:輦一斧一斤一鑿、一梩一鉏。孟子滕文公篇:虆梩而掩之。趙注曰:虆梩,籠臿之屬。謂虆爲籠屬,梩爲臿屬也。故管子亦以梩、籠竝言之。山權數賣子者:湯七年旱,禹五年水,民之無𥼷賣子者,念孫案:民之無檀賣子者,當依通典𠊊貨八所
引作民之無檀有賣子者。言無𥼷之民有賣其子者也。今本脫有字者,涉下文民之無𥼷賣子者而誤。
讀書雜志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考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王引之 撰、清 王念孫 撰 朝代: 清 版本: 嘉庆年间本 刊印朝代: 清 |
如𥼷出酒雲明張1大雷入秉寒薩
藏教音聞
| 传统分类: 子部 | 释家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揆叙 撰 朝代: 清 版本: 末民初漢南葉氏藍格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陸次雲曰:夫子云惟女子與小人為難飬也。女子小人,宦官宫妾也。宫妾如費、魏,宦官如王承恩,即丈夫君子,何以遇耶?余傳之,以愧天下之丈夫而不丈夫,號為君子而不為君子者。
秋香江文石方莭婦鮑氏,有曰秋香,㓜侍莭婦,椎樸而勤。莭婦樓居数十年,所湏器用,悉𠋣秋香。初,莭婦以其年長,欲配以夫,秋香曰:主母自守莭,予何得有夫?不可。善賃舂,日代人春,得值以供莭婦佐不逮。族諸姬予以蔬果𥼷脯之㣲,必懷之以進。莭婦長年執杵操作,五悴遂成。傴偻口訥,終日不與人言,蓬首垢面,與主母形影相依。莭婦死,悲號冷竈敗帷中,隣人憫而衣食之,一日不聞鳴咽。人方念其痛餓也,視之,已氣絶積草中矣。以處子終
老云。
吕尼冬宛平王崇簡敬哉,正統八年,征也先陕西,吕尼叩馬諌而死。
槐西雜志
| 传统分类: 子部 | 小说类 | 异闻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紀昀 撰、清 孫洙 輯 朝代: 清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誕惟妙善,克自生知。資神爲契,合聖如規。地維𡙇位,月紀褰期。哀纒晦朔,燧改歲時。𥼷粥不溢,薑桂無滋。俛終心禮,昌我帝基。
全齊文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清 嚴可均 編纂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十三至十九年廣州廣雅書局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明特進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尙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明欽差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處地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東陽張國維鑒定,直隸松江府知府穀城方岳貢同鑒。荒政備荒總論穀梁傳曰:古者稅什一,豐年補助不外求,而上下皆足也,雖累凶年,民弗病也。一年不艾而百饑,君子非之。荀卿曰:田野縣鄙者,財之本也,垣,貨之源也。等賦時斟酌焉,皇然使天下必有餘,而上不憂不足。如是,則上下俱當交無所藏之,是知國計之極也。故禹十年水,湯七年旱,而天下無菜色者。十年之後,年穀復熟,而陳積有餘,是無他故,焉知本末源流之謂也。
管子曰:天以時爲權,地以財爲權,人以力爲權,君以令爲權。失天之權,則人地之權亡。湯七年旱,禹九年水,民之無𥼷賣子者,湯以莊山之金鑄幣而贖之,禹以歴山之金鑄幣而贖之,故天權失,人地之權皆失也。
農政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农家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徐光启 撰 朝代: 清 版本: 道光二十三年上海曙海楼本 刊印朝代: 清 |
下平一先先哭仙□而僊仚𰂅僊僊僊僊僊𭕴
鈴駖𣮭㲔秈莉籼䄽鱻鮮𥑻珗堅堅鋻臤𡉢俗肩肩𰆟𧱚豜獨𪊑麗鵳𨿱蘢經䋗粤㝁𦱀𦬾蠲杜愆𠍴僭𢝐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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僊杆䉦𥱺躚蹮𨇤○銓砼𠛮𠝮○前若甫荆𠝣𥮒𥮓籖錢不𧔢䗃全𠌆駩驟泉灥洤湶𤱄𤲴宣𡪏富揎㩊擐𩉃團尊𠄢
涎次漱𣶙羨𣶜旋還𦊷璇璿㻽琁𤩅璿𤥕漩㳬𧐗䗠𦖮嫙𣎓脆○饘𥼷𩜾䭈䊕䬤賡飦鬻鬻弼鸇𪇮鸇鳽鶇𪄃旃旜旃栴旃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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𣛹嘕㗔𦒜𩙼翺𩙽𦑉狷獧賢臥贒賢弦絃婱妶位𠆺𧼏𧺻玄𢆯縣懸㹡誸慈焉爲焉災馬𨻳𨽑煙烟𡨾𤎟𡇽𩙡𡨾
炯𧹬胭臙𦝪淵𣶒困淵淵波渊淼渁㴊渆剈剛剛鼘𪔗弲淵貟。
古俗字略
|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字书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陳士元 撰 朝代: 清 版本: 道光十三年宝善堂本 刊印朝代: 清 |
九月二十九日,賊圍營,綬卿與呉、孟三營固守以擊賊,提軍亦出兵力戰,所殺傷賊葢千餘人。無何,賊來,曰圍之,以絕我糧道。是時,舒、廬、六安、桐城歲大饑,兵勇曰𠊊糠粃,𥼷粥不繼,然俱以𣦸守。遠榮聞之,親率鄕兵來助,凡被圍十八曰,乃事聞,遠榮賞三品銜,綬鄕以縣丞用,當賊圍營時,而總統鄭鎭軍魁士已克復巢縣,無爲州亦統兵至桐,畱六安舉人
李元𦻏守無爲州。十一月,撫軍福濟檄李元濳山賊遂由江南竄無爲、巢、廬江、桐城大營前後受糧窘,綬卿率其鄕兵將立營於孔城,以拒賊,通糧道,遂至樅陽,募人餉軍。十二月二十八日,賊由安慶來圍其營,綬卿力戰不勝,自焚𣦸,鄕兵從𣦸者𢿘百人。賊遂由廬江孔城繞大營後,糧道盡斷。二月二曰,鄭、秦二軍𤃘,賊陷舒、六,綬鄉家受禍尤烈云。
柏堂集次編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方宗誠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年间本 刊印朝代: 清 |
閶飦同集韻𥼷同麋也左氏僖卄八年傳甯子
經籍籑詁
| 传统分类: 经部 | 群经总义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阮元 原輯、清 船山主人 重編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十九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問:邇來洪水爲沴,四方奏報日聞,詔命所在賬貸,德意至
厚也。夫先王九年之積,今日不可冀矣。周禮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亦有可酌而行之歟?管子書云:湯七年旱,禹五年水。湯以莊山之金鑄幣,贖人之無𥼷賣子者,禹以厯山之金鑄幣,以救人之困。夫聖人居至高之位,乃能軫念人之無𥼷賣子者,則當時之民其必不至於死也。吕成公有言:天下古今不同,古人可行之法皆已施用,今但舉而措之耳。試舉前代之救荒,宜於今者有幾,其若堯、湯之世,能念人之無檀賣子者否?昔哀公問於有若曰:年饑用不足,有若告以盍徹乎?夫饑而用不足,而告之以徹,尤今世之所謂迂者也。然散利薄征,實荒政之首務,徒散利
而不薄征,又不若不散之愈矣。今議賑貨未嘗不行,而日免民田租,則動以國計爲言。
震川先生全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明洪武至崇祯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歸有光 撰 朝代: 清 版本: 道光二十三年南昌府学本 刊印朝代: 清 |
價舔蜜聞香不肯饒葫蘆倒臭爛的一包𥼷
香祖樓
| 传统分类: 集部 | 词曲类 | 散曲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蔣士銓 輯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自禹湯之世不能無凶年而民至於無𥼷賣子夫凶
亭林文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董金南 輯、清 顧炎武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十年會稽董氏取斯堂本 刊印朝代: 清 |
湯七年旱禹五年水人之無𥼷有賣子者湯以莊山之
竹書紀年集注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陳詩 集注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莫一也職妻以𥼷糠
孝思堂文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侯七乘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白魚味甘,平,無毒。主開胃助脾,消食,補肝,明目,去水
氣,令人肥徤。五味蒸煮食之良。若經宿食之腹冷。生病,或醃或𥼷皆可。人患瘡癤,食之甚發膿。灸瘡食之不發。罦鱺魚味甘,有毒。一云平,微毒。主五痔瘡瘻,腰背濕風痺,常如水洗,及濕脚氣,一切風瘙,如蟲行者。殺猪蟲、諸草石藥毒。勞瘵人食之殺蟲。昔有女子患傳尸勞,其家以之活釘棺中,棄之江流,以絶此病。流至金山,有人引岸開視之,女人尤活,因取置漁舎,多得饅寃,食之,病愈。後為漁人妻。此說事見稽神録。
鳝魚味甘,大温,無毒。主補中,益氣血,除腹中冷氣,腹嗚,産前産後病,淋瀝瘦弱,氣血不調,宜食。若過多,令霍亂。時行病起,食之再發。鱅魚格額目傍有骨,名乙。禮云:魚去乙。
壽養叢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医家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胡文煥 編 朝代: 清 版本: 石印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