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時,樓閣在世尊前,譬如新融閻浮檀金,巧師磨瑩無諸垢穢。如是如是。彼於三摩耶菩薩輦輿明曜顯赫,於彼菩薩所受用榻,而天等世中,無有如是比類色者。若金若寶除菩薩頂彼梵身等所著衣服,在彼榻前,無有光色。譬如風雨夂漬,羖羊毛𣯊。然彼輦輿,牛頭栴檀之所成就,以末一捻價,直千世界,以彼如是牛頭栴檀圍遶臺閣。彼普遍閒錯,其內更有第二重閣,在彼第一樓閣臺中,不著不縛,自然而住。復更有榻,在彼第二樓觀臺中,衆香所覆重更覆彼牛頭栴檀然彼牛頭栴檀,有如是色。
大威德陀羅尼經
| 传统分类: 佛教部 | 密教部 现代分类: 佛学 作者: 隋 闍那崛多 譯 朝代: 隋 版本: 高麗藏本 刊印朝代: 宋 |
或復有持麻作衣者,或黑羊毛而作衣者,或草作衣,或以野蠶緜作於衣,或龍鬚草以用作衣,或以莎草持作於衣,或鹿皮作,或以故破皮作衣者,或亂髮作,或毛𣯊作,或以死人幡作於衣,或糞掃衣。
佛本行集經
| 传统分类: 佛教部 | 本缘部 现代分类: 佛学 作者: 隋 闍那崛多 譯 朝代: 隋 版本: 高麗藏本 刊印朝代: 宋 |
有一多知識比丘,爲國王、大臣、衆人所供養,命過其物甚多。諸比丘不知云何?以是白佛,佛言:“若生時先已與人,應白二羯磨與。若生時不已與人,有可分、不可分者,若婆那衣、蘇摩衣、劫貝衣、拘攝毛長五指、若僧伽梨、優多羅僧、安陁會、若下衣、若舍勒、若單
敷、若襯身衣、若被、若坐具、若鍼綖囊、漉水囊、鉢囊、革屣囊、若大小鉢、戶鉤,如是等物是可分者,現在僧盡應分。若錦、若綺、若毛𣯊、若氈、若拘攝毛過五指、若雨浴衣、若覆瘡衣、若蚊幮、若經行敷、若遮壁蝨單敷、若坐臥牀及踞牀;除大小瓦鉢、瓦澡灌,餘一切瓦器;除大小鐵鉢、戶鉤、截甲刀、鍼,餘一切鐵器;除銅揵鎡、銅多羅盛眼藥物,餘一切銅器;若傘蓋、錫杖,如是等物是不可分者,應屬僧用。”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
| 传统分类: 佛教部 | 律部 现代分类: 佛学 作者: 南朝宋 佛陀什、竺道生等 譯 朝代: 南朝宋 版本: 高麗藏本 刊印朝代: 宋 |
又菩薩本行經云:“初時,須達長者家貧焦煎。蒙佛說法,身心淸淨,得阿那含道。唯有五金錢,一日持一錢施佛,一錢施法,一錢施僧,一錢自食,一錢作本。日日如是,常有一錢,終無有盡。卽受五戒,欲心已斷。婦女各各隨其所樂,有一婦人炒穀作麨,失火廣燒人畜。波斯匿王勅臣作限:自今以去,夜不得燃火及於燈燭。其有犯者,罰金千兩。爾時,須達得道在家,晝夜坐禪入定。夜半雞鳴然燈坐禪,伺捕得之,捉燈白王:當輸罰負。須達白王:今我貧窮,無百錢產。當用何輸?王瞋勅使閉著獄中,卽將須達付獄執守。初夜,四天王來下,語須達言:我與汝錢,用輸王罰,可得來出。爲四天王說經便去。到中夜,天帝復來見之,須達爲說法竟,帝釋便去。次到後夜,
梵天復下見,爲說法梵天復去。時,王夜於觀上見獄上有火光。時,王明日,卽便遣人,往語須達:坐火被閉而無慚羞,續復然火?須達荅言:我不然火。若然火者,當有煙灰。復語須達:初夜有四火,中夜有一火倍大前火,後夜復有一火還倍於前。言不然火,爲是何等?須達荅言:此非是火也。初夜四天王來見我,中夜天帝來見我,後夜梵天來見我。是天身上光明之焰,非是火也。吏聞其語,卽往白王。王聞如是,心驚毛豎。王言:此人福德殊特乃爾,我今云何而毀辱之?卽勅吏言:促放出去,勿使稽遲。便放令去,須達得出。往到佛所,禮佛聽法。波斯匿王卽便嚴駕,尋至佛所。人民見王皆悉避起,唯有須達心存法味,見王不起。王心微恨:此是我民懷於輕慢,見我不起。遂懷慍心,佛知其意,止不說法。王白佛言:願說經法。佛告王言:今非是時爲王說法。云何非時,人起瞋恚忿結不解,貪婬女色,自大無敬?其心垢濁,聞於妙法,而不能解。以是之故,今非是
時爲王說法。王聞佛語,意自念言:坐此人故,令我今日有二折減。又起瞋恚,不得聞法,爲佛作禮而去。出到於外,勅語左右:此人若出,直斫頭取。作是語已,應時四面,虎狼、師子、毒害之獸悉來圍繞於王。王見恐怖,還至佛所。佛問大王:何以來還?王白佛言:見怖來還。佛告王曰:識此人不?王曰:不識佛言:此人已得阿那含道。坐起惡意向此人故,是故使爾。若不還者,王必當危,不得全濟。王聞佛語,卽大恐怖,卽向須達,懺悔作禮。罽𣯊四布於須達前。王言:此是我民,而向屈辱實爲甚難。須達復言:而我貧窮行於布施,亦復甚難。尸羅師質爲國平正爲賊所捉,臨終不犯妄語,賊便放之,實爲甚難。復有天名曰尸迦梨,於高樓上臥,有天玉女來,以持禁戒而不受之,實爲甚難。於是四人卽於佛前,各說頌曰:
法苑珠林
| 传统分类: 佛教部 | 事汇部 现代分类: 佛学 作者: 唐 道世 撰 朝代: 唐 版本: 高麗藏本 刊印朝代: 宋 |
臣䓁各是先朝舊臣,若於仁宗承繼人統,有礙事
體,豈敢妄為,自取衆人之罪。况今来已奉皇帝手詔,令權罷集議,臣等若不具述前後理道,慮皇太后不知始末,兼外廷凡百公議,皇太后却欲親見兩府并百官理㑹,竊恐有虧聖徳。兼臣等限以朝廷規制,亦必不敢對見,謹具奏聞。謹奏。稱親手詔:朕面奉皇太后慈㫖,為議濮安懿王典禮,久未施行,已降手書付中書:濮安懿王𰟳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逰縣君任氏,令朕稱親,仍尊濮安懿王為濮安懿皇,王氏、韓氏、任氏並稱后。朕以方承大
統,懼德不勝稱親之禮,謹遵慈訓,追崇之典,豈易克當?且欲以塋為園,增置吏卒守衛,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主奉祠事。皇太后諒兹誠懇,即賜允宜,令中書門下依此施行。𣯊朝堂手詔:朕近奉皇太后慈㫖,濮安懿王令朕稱親,仍有追崇之命。
歐陽文忠公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北宋建隆至靖康 现代分类: 文学 | 诗词 作者: 北宋 歐陽修 撰、南宋 胡柯 編校 朝代: 明 版本: 正德七年(1512)劉喬刻嘉靖十六年(1537)季本、三十九年(1560)何遷遞修本 刊印朝代: 明 |
𣯊〇莽茻茾
古俗字略
|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字书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陳士元 著 朝代: 明 版本: 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𣯊○莽艸井
古俗字略
|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字书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陳士元 撰 朝代: 清 版本: 道光十三年宝善堂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