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字形信息Unicode: U+23067 结构: ⿱⿰𤉘火文 笔画: 19 部首: 火、文、言 在古籍中的用法叔孫僑如㑹晉士𣁧、齊人、邾人伐郯。衞人來媵,通志堂 鄧漢姫之以賢聞也。 春秋集註 | 传统分类: 经部 | 春秋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南宋 張洽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若與章𣁧等奏乞梟首然後函送人譏其失國體疇若 宋史新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柯維騏 著 朝代: 清 版本: 天保06年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夫化㠯職成,慈銘案:治要化作治。侵奪主威,改亂嫡嗣。慈銘案:嫡,俗字,治要作適,是也。宜令步兵校尉冀及諸侍中遷居黃門之官,慈銘案:治要遷作還。會稽賀純章懷注謝承書曰:純字仲眞云云。慈銘案:此注宜移在前黃瓊傳。固引司徒胡廣、司空趙戒頁七。 章懷注:謝承書:戒字志伯云云。慈銘案:趙戒子典,前二十七卷有傳,此注宜迻在彼傳云父戒爲太尉之下。又案:華陽國志言戒封廚亭侯,謚曰文。臨終與胡廣趙戒書曰:慈銘案:治要臨終作臨命。州郡收固二子基茲於郾城,頁八下慈銘案:治要茲作慈。小子𣁧得脫亡命。頁八下。慈銘案:華陽國志卷十云:韓樹南,南鄭人,趙子賤妻也。子賤殺憲公、季公,時,樹南諫不從。及固小子燮得還,子賤慮燮報仇,賃人刺之。 越縵堂讀史札記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李慈銘 著 朝代: 民国 版本: 中華民國20年國立北平圖書館刊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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