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字形信息Unicode: U+219de 结构: ⿱宀⿺尢𰀪 笔画: 8 部首: 宀、尢、丿 在古籍中的用法吾國與之爲有方則𡧞吾身其知適足以知人之過 南華經集注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编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不详 未知 著 朝代: 不详 版本: 未知 刊印朝代: 不详 |
必汝索賄故也。不待辨,立與杖四十,驅之出,署中皆爲不平。頃之,鄉民亦赴縣伸理,問其詞,果索賄,云聞役已被杖,於民無所問也。遂歸。民以是。大服稱神明焉。用明名鑒,後更名金監,仲遠名曜孫,皆吾友之不妄言者,故牽連記之。時庚子正月二十日也。𡧞之六十 皇敕封孺人山東館陶縣知縣張君妻湯氏墓志銘涇包世臣:道光十有一年七月十四日,山東館陶縣知縣陽湖張琦翰風之妻敕封孺人湯氏卒於署,其年十一月廿四日,葬江寍府東郊龍山之麓。哀子曜孫先期扶櫬南下,以誌幽之文爲請。翰風,予所兄事,曜孫又吾壻也,且予知孺人爲深。孺人,編修大紳之孫,國子監生修業之子,通書史,𡣟禮則,尤工繡,以意翦綵數寸,爲山川人物數十百事,傅以色絲,善畫者所不及。 宛鄰文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盛宣懷 輯、清 張琦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中武進盛氏本 刊印朝代: 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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