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飽照作河淸頌其序甚工爾雅鸤鳩鸪勻注今
杜詩會粹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编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不详 未知 著 朝代: 不详 版本: 未知 刊印朝代: 不详 |
三足鳥梅聖禽詩老鸤居處巳印卷三足鼎干何垂
玉川子詩集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编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不详 未知 著 朝代: 不详 版本: 未知 刊印朝代: 不详 |
羆鸲鸤
新集藏經音義隨凾錄
| 传统分类: 佛教部 | 事汇部 现代分类: 佛学 作者: 五代 可洪 撰 朝代: 五代 版本: 高麗藏本 刊印朝代: 宋 |
〇鸤鳩在桑,其子在榛。淑人君子,正是國人。正是國人,胡不萬年?典也。儀不忒,故能正國人。胡不萬年,願其夀考之詞也。
疏義:國人亦非一人,正是國人,亦見均及於人之意。説通。胡不萬年,非祝詞也。在我無遷徙之徳,在彼自無傾厦之端,雖以萬年可也,自是實理。麟按:集傳年叶尼因反。胡不萬年,言其必萬年也,亦見有常意。鸤鳩四章,章六句。
詩經說約
| 传统分类: 经部 | 诗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明 顧夢麟 撰 朝代: 明 版本: 崇禎十五年(1642)太倉顧氏織簾居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鸤鳩三章論然君子之心结
鼎鐫鄒臣虎增補魏仲雪先生詩經脉講意
| 传统分类: 经部 | 诗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魏浣初 選、明 鄒之麟 補訂、明 余應虬 補訂 朝代: 明 版本: 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志室○十四椎下兩旁相去登各三寸鸤中正坐取之銅
針灸大成
| 传统分类: 子部 | 医家类 现代分类: 中医 作者: 明 楊繼洲 撰 朝代: 明 版本: 清抄本 刊印朝代: 明 |
大雍逰遍隘寰區,坐把册徤共捲舒。王篆金科誰識得,料應不是也间書。翁毋陳氏挽詞迹北堂塵掩舊諱。一夢瑤臺竟不歸,天上㝎陪王册駕。人間空負老莱衣,春風妹閣間粧鏡。夜熏蓬索今断機,追想鸤鳩均爱𠁅,諸即哀淚不勝撰。
乐全诗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明洪武至崇祯 现代分类: 文学 | 诗词 作者: 明 瞿佑 撰 朝代: 明 版本: 正统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仇覧字季智,一名香。仇覧為蒲亭長,初到亭,有陳元之母詣覧,告元不
孝,览以善言劝慰之,毋聞感悔,涕泣而去。览乃親到元家,與其母子飲,因為陳人倫孝行,譬以𥚟福,元卒成孝子。鄊邑為之諺曰:父母何在在我庭,化我鸤梟哺所生。
堯山堂外紀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说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蔣一葵 編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鳲鳩序曰:鳲鳩,刺不壹也。在位無君子,用心之不壹也。曰:鸤鳩之子雖非一,而䭇之之心則一。其子之飛雖無常,而鳲鳩居以待之則有常。曰:通詩以用心均平專一為至,儀一以下,俱本此。来曰:首章以心為至,不用外占知内之說,如此,則反重在儀上矣。結者,操而不舍,疑聚不放逸之謂。
唐應德云:君子之用心,指心之見于儀者說。盖儀之所在,即心之所在,儀一而有常,是其心一而如結矣。如小大隐顯,合夕暫而不愆其度,是儀一,則其心之運行於小大隱顯之間者,無一時而或輟也,故曰如結。薛仲常又云:儀之一於心之如結也。近時說者扵此大有諭辨。愚謂但不可用外占知内之意耳。若二公之說,搃是一意,元不相妨。其帯二句,一云:伊絲見帯有常度;伊騏見弁有常度。
新刻徐玄扈先生纂輯毛詩六帖講意
| 传统分类: 经部 | 诗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明 徐光啓 撰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四十五年(1617)金陵書林唐振吾廣慶堂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篆鸤雅㲲國
金石韻府
|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字书之属 现代分类: 语言 作者: 明 李根 撰 朝代: 明 版本: 崇禎十三年(1640)林樹聲刻朱墨套印本 刊印朝代: 明 |
預鸤烬木
廣金石韻府
| 传统分类: 经部 | 小学类 | 字书之属 现代分类: 语言 作者: 清 林尚葵 撰、清 李根 撰 朝代: 明 版本: 崇禎九年(1636)蓮庵刻朱墨套印本 刊印朝代: 明 |
此引曹風鸤
張天如先生校正文公小學音註句解
| 传统分类: 子部 | 儒家类 | 礼教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朱熹 撰、明 張溥 訂 朝代: 明 版本: 崇禎九年(1636)書林吳耀珠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水鸤勝迹感慨意無窮離
會稽縣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明 張元忭 纂、明 楊維新 修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三年(1575)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鸤鳩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儀一兮。其儀一兮,心如結兮。
吕氏家塾讀詩記
| 传统分类: 经部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南朝宋 吕祖謙 著 朝代: 明 版本: 刊本(序刊) 刊印朝代: 明 |
二十三年甲辰秦鸤雷榜
汀州府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唐世涵 著 朝代: 明 版本: 崇禎10年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羽類。鴿、□、鵲、雉、鶉、□鳩、鸤、鴛鴦、黃鸝。
鄭州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毛如詵 修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十三年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官𠞶云鸤屳云門口國自
欽定篆文六經四書
| 传统分类: 经部 | 群经总义类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清 李光地 編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內府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史臣曰:二后帝未登庸,早俪宸极,恩隆好合,始终不渝。文献德异鸤鸠,心非均一,擅宠移嫡,倾覆宗社,惜哉!书
曰:牝鸡之晨,惟家之索。高祖之不能敦睦九族,抑有由矣。萧后初归藩邸,有辅佐君子之心,炀帝得不以道,便谓人无忠信,父子之间尚怀猜阻,夫妇之际,其何有焉!暨乎国破家亡,窜身无地,飘流异域,良足悲矣。隋书卷三十六,
隋书卷三十六考证:后妃传:六尚二十二司,员各二人,惟司乐、司膳员各四人。按此合算得四十八人,下文云司二十八人云云,疑误。
隋书卷三十六考证。
隋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唐 長孫無忌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九年五洲同文书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義坞鸤鳩一各布穀南方之烏不自爲巢遇鵲巢則
詩經比義述
| 传统分类: 经部 | 诗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王千仞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出關望雲巾飛嗚雁聲哀應分雁公何作鸤黄沙丨
尚志館文述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盧錫晉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塵沙之困盖壹捩手而履羮傳六翮於鸤鳩遂倮九霄之舉
聖宋名賢四六叢珠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葉蕡 輯 朝代: 清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吳中積弊在征收,大戸揚揚小戸愁。求牧夙心憎害馬,飼雛均惠問鸤鳩。難容弱肉供強食,欲築高隄障下流。所畏褐夫非貴族,只須自縮定吾謀。
養浩齋詩續稿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桂超萬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氣小旦有十庅淘氣曰紫㚲娘囉鸤謹防吃酸
繪真記
| 传统分类: 集部 | 词曲类 | 戏曲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邀月樓主人 著 朝代: 清 版本: 嘉慶17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呌做孤嘗难鸤領力量徒天四用不成功詞兄妹商量
繡像六美圖
| 传统分类: 集部 | 词曲类 | 戏曲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著 朝代: 清 版本: 同治9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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繡像九美圖全傳
| 传统分类: 集部 | 词曲类 | 俗曲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曹春江 撰 朝代: 清 版本: 道光間四友軒本 刊印朝代: 清 |
或告以胡不自逸,則曰:何以率下。予谓此非诗所谓志在女功,服之無數者耶?次言母礼容温肃,服飾雅淡,器皿必独潔,庭宇必掃溉,見有容体無訾省者,必戒之徃琢,争自脩飾。予谓此非诗所谓以礼自防,化人以婦道者耶?次言母逮下有恩,待視戚名,纎芥薄厚,鄉闾芳此。衣寒食飢,砭疾赙亾,汲汲恐後无男女孤矣,依者教养成就,備資嫁遣,缶吝也。亍谓此非侍所謂均一之德如鸤鳩者耶?次言母以先君篤義,惜里中
義役沮壊,乃賛以具礼,会衆,率田為助,人到今刺之。族黨寳朋交際雖数,至嫂轑釡声。又以先君留意義方,厚弊延師供具豊。軫至有留十餘載者。遂龍最行,惧不及見,成土龂机之川尤切。甲午秋中亜選,嶄然有声塲屋。男業皆進士,女嫁皆官人。孫曽滿前,權呼試嬉,晚拜恩封,闾里歆羡,冨寿康寕,而以令終。
竹坡類稿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南宋建炎至德佑 现代分类: 文学 | 诗词 作者: 南宋 呂午 撰 朝代: 南宋 版本: 清鈔本 刊印朝代: 清 |
帮領運行而自鸤佐周山西縫州人總劉卓元朗注蘇安東人
大清搢紳全書(道光二六年丙午春季)
| 传统分类: 史部 | 传记类 | 总录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佚名 著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將第二隻照例獻爲火焚祭。這樣祭司爲他贖罪,他必得蒙赦。若無力獻二隻鸤鳩,或一隻雛鴿,就可以因他所犯的罪,獻細麵,以法十分之一,不倒油,不加乳香。因爲是贖罪祭,奉至祭司面前,祭司便取所當獻的,就是一滿把,焚在祭臺,在獻與主的火祭上,這是贖罪祭。這樣祭司爲他贖在這幾款中所犯的罪,他必得蒙赦。剰下的麵都歸與祭司,與素祭一樣。○主吩咐摩西說:人若誤估獻主的聖物犯罪,就當照你所估的銀,舍客勒若干,按聖所的平,買沒
有殘疾的公羊,獻與主爲贖愆祭,並須償還所估的聖物,另外加五分之一,交與祭司,祭司用作贖愆祭的公羊,爲他贖罪,他必得蒙赦免。○若有人誤犯主的誡中一條,行所不可行的,自己卻不知道,於是有愆陷在罪裏,就當照你所估的價,將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奉來,交與祭司爲罪愆。
新舊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緖25 (1899)年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