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徒,“廣輪墳衍。”原猶徧,兖、雍輪從之。”壝,別方。土會早。”物鱗物而津,覈物民專而長,介物莢晳而臝,物叢物豐肉而庳。貂、
貒、貉縟毛,專圜,臞,貔、萑、葦、柞栗,理致爲櫜、蓮、芡、韜。不爭不愉,不虣不解,少而以相以毓。分野其種榛栗,猶蒔,騂剛赤緹。土深日景,猶度近日遠日,日跌。封疆顓臾,其率正之字之,爲其百𠭇丘甸,乃復。奠地弛力,舎禁去幾。眚禮,
殺哀,蕃樂,種食幼少,抍捄曰矜。今癃算卒,媺聮兄弟,約椓乃縣,挾日爲比,相賙給足。”飭材商賈,閒民六行,睦婣不弟,情思心應。”大招、大濩,地治而斷,不厭其肆。六引六紼,大札,上其計簿。”小司徒:“九比施舎,六畜之卒相別,猶徧。七人以上
毋過,爲羨,爲甸。”“夫仁。少康,溝洫爲除,言乗治澮,其政其肆,使臣巡行,引窆復土,斷其治成。郷師其治復免之辟,不偪匱。茅蒩,爲菹爲藉,苴刌而去。”守祧其隋是與。”輂人輓一梩,執纛,御匶執綍,執翿,羽葆幢也。”其行而塴,“謂封。”斷其明,
爲鳥隼之旟。”“別異課殿。”“市朝之囏。”“楬豆、輁軸。”“楅,郷大夫所治。”“德行復多,上其書。”“寶藏。”寧復張皮。”“射之樂與。”“矍相如堵。”揚觶。”“州長各屬會民,重申黨正敎治。”彌數祭禜、大蜡,“爲民農𨻶孝弟昬冠。族師祭酺。校人“蝝螟,酺與雩、禜、葬
埋。”閭胥“各數政役,皆會,爲曁。”“觵、撻、扑也。”“比長之治,有辠衺不便則呵。”封人“唯爲單出。”丘乗:“其楅其絼。”“水稾絜淸,著牛,令不得抵。如椵。”以豸毛炮爓。去其肥腯。”鼓人又別鬼享,鼖、鼛,編鍾。錞、碓頭。鐲、鉦、鐃。“有秉且郤。鐸、大鈴。帗、
鼜,發昫之眚。舞師“旱暵爲䍿”。牧人:“阜蕃牲牷。”黝尨表貉爲甈。”“副辜。”“禳憚。”其牛人、職人以繹之杙。積膳飧、饗食。“執幂折俎。”犒牛、遣奠牽徬之互。盆、簝以盛縣肉。充人“散祭近之”。”地官下。
經典釋文
| 传统分类: 经部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唐 陸德明 撰、清 孫毓修 輯 朝代: 唐 版本: 四部叢刊景通志堂刊本 |
鄭又云先葬二日與葬閒一日者,驗經云旣夕哭,請啓期,告于賔,明旦夙興開殯,即遷于祖一日,又厥明即葬,故知是葬前二日與葬閒一日也。云必容者,請啓期在葬前二日中。閒容朝廟一日,故云必容焉。鄭又云此諸侯下士一廟,其上士二廟,則旣夕哭先葬前三日者,以其一廟則一日朝,二廟則二日朝,故葬前三日中閒容二日,故三日。若然,大夫三廟者,葬前四日,諸侯五廟者,葬前六日,天子七廟者,葬前八日,差次可知。 旣夕哭,注旣巳至位時。 釋曰:此經論旣夕哭請啓期之事。夕哭者,是主人朝夕哭,在殯宫阼階之下。禮,將請啓殯之時,主人於夕哭訖,出寢門,復外
位,故鄭云謂出門哭止,復外位時者。鄭知復外位請者,見上篇卜日禮云旣朝哭,皆復外位,朝夕之哭,其禮並同,明知此請啓期,亦在復外位時。若然,上篇卜日禮云旣朝哭,皆復外位,此不於旣朝哭而待旣夕哭者,謂明日之朝始啓殯,又不可隔夕哭,故於旣夕請也。但復外位之時,必有弔賔來,亦在外位,故請期因告賔也。 請啓期,告于賔。 注將葬至爲開。 釋曰:云將葬,當遷柩于祖,有司於是乃請啓肂之期於主人以告賔者,鄭解時未至,而豫前二日夕哭之後,出於門外位請期者,明旦須啓肂,以柩朝于祖,故有司於此時請啓肂之期。告賔使知而來赴弔之事也。 夙興至門外。 注:祖王至共廟。 釋曰:自此盡階閒,論豫於祖廟陳饌之事。言夙興者,謂夕哭請期訖,明旦早起,豫設盆盥於祖廟門外,擬舉鼎之人盥手。案小斂設盆盥在東堂下,大斂設盥于門外,雖不言東方,約小斂盥在東堂下,則大斂盥亦門外東方。此下陳鼎如大斂奠,則此設盥亦在門外東方,如大斂也。云祖,王父也者,案祭法云曰考廟,曰王考廟。此云王父,王父之言出於彼。云下士,祖禰共廟者,又祭法云:適士二廟,官師一廟,鄭注云:官師,中士、下士。案下記云:其二廟則
饌于禰。則此經所朝,據一廟者而言。設盥于祖,是下士一廟,祖禰共廟,據尊者而言也。 陳鼎至如之 注皆皆至之奠。 釋曰:案上文殯後大斂之陳三鼎,有豚、魚、腊,在廟門外,西面北上,此陳鼎亦如之。云東方之饌亦如之者,彼大斂時云東方之饌,兩瓦甒,其實醴酒,毼豆兩,其實葵菹、芋蠃、醢,兩籩無縢,布巾,其實栗,不擇,脯四脡,故今云東方之饌亦如之。云皆,皆三鼎也者,以其言皆,明非一鼎,皆三鼎可知。又不言外内,即門外及陳于阼階下,亦西面北上,外内同。云如殯,如大斂旣殯之奠者,以其大斂於阼階,即移于棺而殯之,殯訖,乃于室中設大斂之奠,即大斂奠在殯後,恐於殯時别有奠,故明之。云如殯,如大斂旣殯之奠也。夷牀饌于階閒。 注夷之至此牀 釋曰:云夷之言尸也者,遷尸於堂,亦言夷尸,盤衾皆依尸而言,故云夷之言尸也。云朝正柩用此牀者,謂柩至祖廟兩楹之閒,尸北首之時,乃用此牀,故名夷牀也。 二燭至門外 注早闇至用蒸。 釋曰:自此盡夷衾,論啓殯及變服之事。二燭者,以其發殯宫二者,下云燭入,注云:炤徹與啓肂者,故於此豫備之。云燭用蒸者,案周禮甸師氏云:以薪蒸役外内饔。注云:大曰薪,小曰蒸。又案
又案少儀云:主者執燭抱燋,鄭云:未𤑔曰燋。燋即蒸,故云燭用蒸也。丈夫至如初。 注:爲將至外位。 釋曰:云爲將啓變也者,凡男子免與括,髮散帶垂,婦人髽,皆當小斂之節。今於啓殯時亦見尸柩,故變同小斂之時,故云爲將啓變也。云此互文以相見耳。髽,婦人之變者,髽旣是婦人之變,則免是男子之變。今丈夫見其人不見免,則丈夫當免矣。婦人見其髽不見人,則婦人當髽矣,故云互文以相見耳。引喪服小記者,證見未成服巳前,男子免而婦人髽,旣成服以後,男子冠,婦人笄。若然,小斂之時,斬衰,男子括髮,齊衰以下,男子免。不言男子括髮者,欲見啓殯之後,雖斬衰亦免,而無括髮。知者,案喪服小記云:緦,小功,虞卒哭則免。注云:棺柩巳藏,嫌恩輕,可以不免也。言則免者,則旣殯先啓之閒,雖有事不免。以此而言,先啓不免,則啓當免矣。又喪服小記云:君弔,雖不當免時也,主人必免,不散麻,雖異國之君免也,親者皆免。注云:不散麻者,自若絞垂,爲人君變,貶於大斂之前,旣啓之後也。親者,大功以上也。注:直言不散麻,貶於旣啓之後,則主人著免不貶矣。以此言之,啓後主人著免可知。若啓後著免,亦是貶矣。若然,後至卒哭,其服同矣。以其反
哭之時,更無變服之文,故知同也。云婦人髽及婦人笄者,若未成服之時,婦人髽無笄,故空云髽。成服之後,婦人髽即有笄,故喪服斬衰婦人云箭笄,檀弓云:南宫縚之妻之姑之喪,夫子誨之髽。蓋榛以爲笄,是成服有笄明矣,是以婦人成服云笄也。云散帶垂者,小斂節,大功巳上,男子皆然。若小功巳下及婦人,無問輕重,皆初而絞之。云如初,朝夕哭門外位者,但經直云即位如初,知如門外位者,以下經始云主人拜賔,入即位,袒,明知此未入門,在門外,如朝夕哭位也。 婦人至位袒。 注此不至讙囂。釋曰:云此不蒙如初者,以男子入門不哭者,案上篇朝夕哭云:主人即位,辟門,婦人撫心,不哭。主人拜賔旁三,右還,入門哭,婦人踊。此主人入門不哭,婦人不哭不踊,故不得蒙如初也。云將有事者,謂將有啓殯之事也。 商祝至命哭。 注功布至作絻。 釋曰:云功布,灰治之布也者,亦謂七𦫵以下之布也。云執之以接神,爲有所拂㧍也者,拂㧍猶言拂拭,下經云商祝拂柩用功布,是拂拭去塵也。此始告神而用功布拂㧍者,謂拂㧍去凶邪之氣也。云三有聲,存神也者,案曽子問亦云祝聲三,鄭云:警神也。即此存神也。云舊說以爲聲噫興者,鄭注曽子
問云聲噫歆,不云舊說,亦是舊說也。 燭入。 注炤徹與啓肂者, 釋曰:上云二燭,此鄭云炤徹與啓肂,則一燭於室中炤徹奠,一燭於堂,照開殯肂也。 祝降至于重。 注祝降至作名。 釋曰:此祝不言商夏,則周祝也。燭旣入室,周祝從而入室,徹宿奠降降時夏祝自下𦫵取銘,降置于重,爲妨啓殯故也。云祝降者,祝徹宿奠降也者,謂昨暮所設夕奠經宿,故謂之宿奠也。此宿奠擬朝廟所用,即下云重先奠從者是也。此奠所徹所置之處雖不言,案上篇大斂遷小斂奠于序西南,此亦序西南可也。云吉事交相左者,則郷射、大射皆云降與射者交於階下相左是也。云凶事交相右者,此凶事不言交相左者,以凶事反於吉,明交相右可知。交相右者,周祝降階時當近東,夏祝𦫵階當近西,是交相右也。云今文銘皆作名者,此銘及下陳明器云取銘置于茵,二者皆名,但銘書作名,亦通一塗也。 踊無筭。 注主人也。 釋曰:下文云商祝拂柩,則踊無筭,當知開棺柩之時,以其踊爲哀號之巳甚,故知主人也。 商祝至夷衾 注拂去至形露。 釋曰:開柩巳出時,是棺南首,夷衾本擬覆柩,故斂時不用。今得覆棺於後朝廟及入壙,雖不言用夷衾,又無徹
文,以覆棺言之,當隨柩入壙矣。 遷于祖用軸。 注。遷,徙至以龍: 釋曰:自此盡由足西面,論以柩朝廟之事。云遷于祖用軸者,謂朝廟之時,從殯宫遷移于祖廟,朝時用輁軸載之。案士喪禮將殯云:棺入,主人不哭,𦫵棺用軸。則遷于祖時,亦𦫵輁軸於階上載之,挽柩而下。若然,未𦫵饌陳之,當在堂下,是以下記云夷牀輁軸饌于西階東。注云:明階閒者,位近西,夷牀饌于祖廟,輁軸饌于殯宫。而言階閒,明在堂下也。云檀弓曰殷朝而殯于祖者,殷人將殯之時,先朝廟訖乃殯,至葬時不復朝也。云周朝而遂葬者,周人殯于路寢,至葬時乃朝,朝訖而遂葬。引之者,證經將葬朝祖之事。云蓋象平生將出必辭尊者,曲禮云出必告,反必面是也。案聘禮大夫將出聘,告于禰乃行,介無告禰之事,故不得象之。云軸,輁軸也者,下記云夷牀輁軸是也。云軸,狀如轉轔者,此以漢法況之,漢時名轉軸爲轉轔,轔,輪也。故士喪禮云𦫵棺用軸,注云:軸,輁軸也。輁狀如牀軸,其輪輓而行,是以輪爲轔也。云刻兩頭爲軹者,以軸頭爲軹,刻軸使兩頭細穿入輁之兩髀,前後二者皆然。云輁狀如長牀,穿桯前後,著金而𨵿軸焉者,此輁旣云長如牀,則有先後兩畔之木,狀如牀髀,
厚大爲之,兩畔爲孔,著金釧於中,前後兩畔皆然,然後𨵿軸於其中。言桯者,以其厚大可以容軸,故名此木爲桯也。云大夫諸侯以上有四周謂之輴者,大夫殯葬雖不用輴,士朝廟用輁軸,則大夫朝廟當用輴,諸侯天子殯葬朝廟皆用輴。但天子畫轅爲龍,謂之龍輴。檀弓諸侯云輴,天子云菆,塗龍輴是也。此輴皆有四周爲輴,故名爲輴也。 重先至人從。 注行之至在後: 釋曰:此論發殯宫郷祖廟之次序。柩之前後皆有燭者,以其柩車爲隔,恐闇,故各有燭以炤道。若至廟,燭在前者𦫵炤正,柩在後者,在階下炤𦫵柩,故下記云燭先入者,𦫵堂東楹之南,西面,後入者,西階東,北面,在下是也。云主人從者,丈夫由右,婦人由左,以服之親䟽爲先後者,經直云主人從者,以主人爲首者而言,故鄭揔舉男子婦人并五服而言,知男子由右,婦人由左者,以内則云: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鄭云:地道尊右。彼謂吉時,此雖凶禮,亦依之也。云親䟽爲先後,各從其昭穆者,假令昭親則在先,昭䟽則在後,就同昭穆之中,又以年之大小爲先後,男從主人後,女從主婦後。云男賔在前,女賔在後者,謂無服者亦各從五服男子婦人之後爲
序也。 升自西階。 注柩也至阼也。 釋曰:云猶用子道,不由阼也者,案曲禮云:爲人子者,升降不由阼階。今以柩朝祖,故用子道,不由阼也。奠俟至北上。 注俟。正柩也。 釋曰:旣,𦫵階,當正之於夷牀之上,北首,旣正乃設奠,故云俟正柩也。 主人至即位, 注:東方之位。 釋曰:主人主婦從柩而𦫵,言婦人𦫵東面,不言主人西面,舉主婦東面,主人西面可知,故下文云主人西面也。云衆人東即位者,唯主人、主婦𦫵,自衆主人以下,從柩至西階下,遂郷東階下,即西面位, 正柩至夷牀。 注兩楹至北首。 釋曰:云兩楹閒,象郷戸牖也者,以其戸牖之閒,賔客之位,亦是人君受臣子朝事之處,父母神之所在,故於兩楹之閒北面郷之。若言郷戸牖,則在兩楹閒而近西矣,故下記云夷牀輁軸,饌于西階東。饌夷牀,俟正柩,而言西階東,則正柩于楹閒近西可知矣。云是時柩北首者,旣言朝祖,不可以足郷之。又自上以來,設奠皆𦫵自阼階,今此下文設奠,𦫵降皆自西階下,鄭注云:奠𦫵不由阼階,柩北首,辟其足。以此而言,此時柩北首明矣。 主人至,如初。 注:如殯宫時也。 釋曰:主人、主婦從柩,𦫵即當西面,東面郷柩。主婦上文即言東面,至此乃言主
人西面者,以其主婦東面位不改,故從柩𦫵,因言東面。男子在柩東西面,旣改西面位,故待正柩訖,乃言西面也。其重依上文序從之時,重先,不先置者,以其上待正柩訖乃置之。云如初者,亦如上篇三分庭,一在南,二在北而置之,故鄭云如殯宫時也。 席𦫵至西階。 注席設至風塵。 釋曰:此論設宿奠於柩西。云席設于柩之西,直柩之西,當西階也者,知當西階,以其柩當戸牖之南,席北鋪之,自然當西階之上。云從奠設如初,東面也者,如初,謂如殯宫朝夕奠設于室中者,從柩而來,此還是彼朝夕奠脯醢醴酒,據神東面設之於席前也。云不統於柩,神不西面也者,謂不近柩設奠,若近柩,則統於柩,爲神不西面,故不近東統于柩,知神不西面者,特牲、少牢皆設席于奥,東面,則天子諸侯亦不西面可知。云不設柩東,東非神位也者,此亦據神位在奥不在東而言也。若然,小斂奠設于尸東者,以其始死,未忍異於生。大斂以後,奠皆設于室中,亦不統於柩。此奠不設于室者,室中,神所在,非奠死者之處故也。云巾之者,爲禦當風塵者,案禮記檀弓云:喪不剥奠也與?祭肉也與?據小斂、大斂之等也。有牲肉,故不裸露,故巾之。以此宿奠脯醢醴酒無祭肉,
巾之者,以朝夕奠在室不巾,此雖無祭肉,爲在堂風塵,故巾之,異於朝夕在室者也。 主人至西面。 注設奠至房中。 釋曰:云降拜賔,即位,踊,襲者,賔謂在殯宫,看主人開殯朝祖之賔。襲者從殯宫中拜賔,入即位袒,至此乃襲。襲者先即位踊,踊訖,乃襲絰于序東。云設奠時,婦人皆室戸西,南面,奠畢乃得東面者,知婦人戸西南面者,案下記云:將載柩,祝及執事舉奠,戸西,南面東上,則知此設之時,婦人辟之,亦戸西南面,待設奠訖,乃由柩足郷柩東西面,不即郷柩東西面者,以主人在柩東,待設奠訖,主人降拜賔,婦人乃得東也。若然,云親者西面,則大功以上相隨同西面也。又云堂上迫䟽者,可以居房中者,以其言親者西面,明䟽者小功以下不得堂上西面,爲堂上迫狹,自然在房中西面矣。 薦車至北輈。 注薦進至中庭。 釋曰:自此盡還出,論薦車馬設遷祖奠之事。薦車者,以明旦將行,故豫陳車。云進車者,象生時將行陳駕也者,案曲禮云:君車將駕,則僕執䇿立於馬前。巳駕,僕展軨。是生時將行陳駕。今死者將葬,亦陳車象之也。云今時謂之魂車者,鄭舉漢法況之,以其神靈在焉,故謂之魂車也。云輈,轅也者,周禮考工記有輈人爲輈,輈
亦謂之轅,故云輈,轅也。云車當東榮,東陳,西上於中庭者,此車旣非載柩之車,即下記云薦乗車、道車、槀車。以次言之,則先陳乗車,次陳道車,次陳槀車。知東陳西上者,下云陳明器于乗車之西,明器繼乗車而西,明乗車在上巳東有道車、槀車,故知三者西上也。乗車旣當東榮,則三者不當中庭,而云中庭者,據南北之中庭,不據東西爲中庭也。何者?以下經云薦馬入門,三分庭一在南,馬右還出,薦馬者當車南,在庭近南,明車近北,當中庭矣。 質明,滅燭。 釋曰:自啓殯至此時在殯宫,在道及祖廟,皆有二燭爲明,以尚早故也。今至正明,故滅燭也。 徹者至西階。 注徹者至爲䙝。 釋曰:云新奠者,謂遷祖之奠將設新,故徹去從奠,以辟新奠也。云不設序西南,巳再設爲䙝者,謂徹從奠不設于序西南,爲再設䙝黷,故不設也。其再設者,未啓殯前夕時一設,至此朝廟又設,是再設也。 乃奠至西階。 注爲遷至其足。 釋曰:云爲遷祖奠也者,謂遷柩朝祖之奠也。云如初者,亦於柩西當階之上,東面席前,爲之則同,其饌則異,以其上三鼎及東方之饌,皆大斂之奠是也。云奠𦫵不由阼階,柩北首,辟其足者,以前大斂、小斂及朝夕奠,皆𦫵自阼階,降自
西階。今此遷祖,奠𦫵不由阼階,故云辟足。辟足者,以其來往不可由首,又飲食之事,不可䙝之由足,故𦫵自西階也。若然,徹時所以由足者,奠畢去之,由足無嫌也。 主人要節而踊。 注節𦫵降。 釋曰:云節𦫵降者,奠𦫵時主人踊,降時婦人踊,由重南主人踊。此不言婦人,文不具也。薦馬至牽之。 注駕車至在南。 釋曰:薦馬并薦纓者,纓爲馬設,故與馬同時薦之。案下記云薦乗車,又云纓轡貝勒縣于衡,又云道車載朝服,稾車載蓑笠,注云:道車,稾車之纓。轡及勒亦縣于衡也。若然,薦車之時,纓縣于衡,此薦馬得有纓者,以薦車時縣于衡,至此薦馬時又取而用之,故兩見之也。云駕車之馬者,即上文薦車之馬也。云毎車二匹者,下經云公賵兩馬,注云:兩馬,士制也。故知此車有三乗,馬則六匹矣。云纓,今馬鞅也者,古者謂之纓,漢時謂之鞅,故舉漢法爲況也。云諸侯之臣飾纓以三色而三成者,以此下士薦馬纓三就,則不依命數,則大夫亦同三色。知者,案巾車上公纓九就,侯伯纓七就,子男纓五就。諸侯之臣不得與子男同五就,故知與士同三就。此三色,則如聘禮記三色,朱、白、蒼也。云此三色者,蓋絛絲也者,謂以絲爲絛,無正文,故云蓋以疑之。
云其著之如罽然者,鄭注巾車云:玉路之樊及纓,皆以五采罽飾之,十二就。其下金路九就,象路七就,注皆云五色罽飾之。此則三采絲爲絛飾之,但著之則同,故云其著之如罽然也。云天子之臣如其命數者,案典命云: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大夫四命,出封皆加一等。命數雖卑於諸侯,以王人雖微,猶序諸侯之上,故得與同依命數。就依命數,其色則無過五采罽,以其金路以下與諸侯,其飾與王同。諸侯之臣旣同三色,明天子大夫巳上,亦五采罽,與諸侯同。但天子之士三命以下,不得依命,少於諸侯之臣,當同色,與諸侯之臣同矣。若然,公之孤四命,以降於天子大夫,冝與三卿同三色也。云王之革路絛纓者,至革路、木路不用罽,而用絛絲爲纓,與此纓三色者同,故引爲證也。云圉人,養馬者,案周禮校人職云乗馬一師四圉。是圉人以養馬。以其養馬,故使之薦也。云在左右曰夾者,以車三乗,馬則六匹,毎馬二人交轡牽之,故云在左右曰夾。云旣奠乃薦者,爲其踐汙廟中者,車馬相將之物,前薦車在奠上,今此薦馬在奠後者,欲其旣薦即出,恐踐汙廟中,故後薦之也。云凡入門,參分庭一在南者,大判陳事在庭,分爲三分,一分在北,則繼堂而言,一
分在南,則繼門而言。此旣繼門,故云三分庭一在南。又不言門左、門右,則當門之北矣。 御者至還出。 注主人至薦馬。 釋曰:云主人於是乃哭踊者,薦車之禮成于薦馬者,以其車得馬而成,故前薦車時,主人不哭踊,至薦馬乃哭,是由車成於薦馬故也。主人哭踊訖,馬則右還,而出右者,亦取便故也。 賔出至祖期。 注亦因至始也。 釋曰:自此盡屬引論祖時飾柩車之事。此賔即上來弔主人啓殯者,朝廟事畢而出,主人送之。云亦因在外位請之者,上旣夕哭訖,因外位請啓期,故云亦也。此經不言告賔,知告賔者,若不告賔,時至則設,何須請期?故知擬告賔,故云當以告賔也。云毎事畢輒出者,有司請期之禮,毎皆待事,事畢,因主人出在外位,乃請之。言毎事者,篇首云請期,此云請祖期,下文請葬期,皆因出在外請之,故云毎事也。云將行而飲酒曰祖,祖,始也者,案詩有韓侯出祖,出宿于屠,顯父餞之,清酒百壷,又云出宿于泲,飲餞于禰,皆是將行飲酒曰祖。此死者將行亦曰祖,爲始行,故曰祖也。 曰日側。 注側昳至之時。 釋曰:此主人辭。以上文有司請主人祖期,主人荅之曰日側者,𣅳是傍側,亦爲特義,轉爲𣅳者,取差跌之義,故從𣅳也。
云過中之時者,則尚書無逸云:文王至於日中𣅳。𣅳即側也。 主人至束襲。 注袒爲至此車。 釋曰:云袒爲載變也者,將載,主人先袒乃載,故云爲載變也。云乃舉柩卻下而載之者,卻猶却也。郷柩在堂北首,今卻下,以足郷前下堂載於車,故謂之爲卻也。云束,束棺於柩車者,案禮記喪大記云:君蓋用漆,三衽三束。檀弓云:棺束,縮二橫三。彼是棺束,此經先云載,下乃云卒束,則束非棺束,是載柩訖,乃以物束棺,使與柩車相持不動也。
儀禮疏
| 传统分类: 经部 现代分类: 哲学 作者: 唐 賈公彥 撰 朝代: 唐 版本: 四部叢刊景宋刊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