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承音㫖,未即廵幸,此則事不急之務,成虚費之勞。國無兼年之積,何用兩都之好?勞役過度,怨讟將起。其不可三也。
册府元龜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宋 王欽若 撰、宋 楊億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取其讟,
通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宋 鄭樵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又慶基所言臣行陸師閔誥詞云:侵漁百端,怨讟四作,亦謂之謗訕指斥。此詞元不是臣行,中書案底必自有主名,可以覆驗。顯是當時掌誥之臣,凡有竄逐
之人,皆似此罪狀,其事非獨臣也。所謂侵漁怨讟者,意亦指言師閔而已,何名為謗訕指斥乎?慶基以他人之詞移為臣罪,其欺罔類皆如此。
續資治通鑑長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宋 李燾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平公以石言于魏榆,問於師曠曰:石何故言?對曰:石不能言,或馮焉。不然,民聽濫也。抑臣又聞之曰:作事不時,怨讟動于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彫盡,怨讟並作,莫保其性。石言不亦宜乎!
歷代名臣奏議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楊士奇 編、明 黃淮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嘉靖七年九月庚午朔,罷總督河道右都御史盛應期、管河郎中柯惟熊俱冠帶閒住。初,應期議開新河,惟熊贊之甚力,應期督工趣迫,人頗怨讟。朝議罷役,應期請緩一月,毋停工,保其終事。惟熊復甚言其不便,應期亦上疏自理,部議兩罷之。應期果毅任事,既奏開新河,因謬議紛起,欲急于成功以杜眾口,遂以嚴急興怨,功未及成而罷。然其所開新河後三十餘年,卒循其遺迹疏之,運道至今蒙利云。○復以原掌鴻臚寺事、太常寺卿魏璄掌鴻臚寺事。
明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胡廣 撰、明 張居正 撰、明 溫體仁 撰 朝代: 明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明 |
讟為轡兮莫銜,謗為玉兮何切。
文章辨體彙選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明 賀復徵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論之法旣行牙市多隱盜縣官所入無幾而怨讟大
函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鄭元錫 著 朝代: 明 版本: 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謗讟當斷不斷黄石所戒夫聖王所以聽僮夫匹
經濟類編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馮琦 纂、明 馮瑗 纂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三十二年(1604)周家棟等浙江虎林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粒骨肉怨望於家細人謗讟於道前人以敗後
古文世編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潘士達 輯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三十七年(1609)廣東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行市易法。自王韶倡為縁邊市易之説,王安石善之,以為與漢平凖法同,可以制物低昻而均通之。遂用草澤魏繼宗議,以内藏庫錢帛置市易務于京師,凡貨之可市及滯於民而不售者,平其價市之,願以易官物者聽。若次市於官者,則度其田宅或金帛為抵當而貸之錢,
責其使償,半歲輸息十一,及歲倍之,過期不輸,息外每月更加罰錢。以户部判官吕嘉問為提舉。嘉問上建置十三事,其一,欲於律外禁兼并之家輒取利,帝去之,安石執不可。已而帝聞其大煩碎,人皆怨讟,欲罷之,以問安石,安石對曰:立法當論有害於人與否,不當以煩碎廢也。自是諸州上供薦席、黄蘆之類六十色,悉令計直,從民願粥者市之以給用。尋改提舉在京市易務為都提舉市易司,秦鳯、兩浙、黔州、成都、廣州、鄆州六市易司
皆𨽻焉。
經濟類編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馮琦 編、明 馮瑗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失民心上違其天意怨讟之興實由於此夫奉天
皇明疏鈔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孫旬彙 輯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十二年(1584)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直隸總督李鴻
章奏:遵查大城縣河隄,按畝派工,事稱平允,居民亦無怨讟,應令永遠遵循,共資保衛。報聞。摺包
清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溥儀 撰 addNames: 清歷朝實錄 朝代: 清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大夫李溝,振振公族。就養承顏,閨門雍穆。蒞官行政,人無
怨讟。貴而不驕,能保其祿。〖司倉參軍事高平獨孤文字大辯讚〗
全唐文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清 董诰 辑 addNames: 欽定全唐文 朝代: 清 版本: 嘉慶十九年武英殿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周忱課鹽于謙積穀滅科被言空橐遭讟
讀史碎金
| 传统分类: 史部 | 史评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胡文炳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元年蘭石齋本 刊印朝代: 清 |
第五天使傾其鼎於獸之位,其國遂暗,人皆苦甚而齧舌,且因其苦與瘡而謗讟天上之神,不悔改其所爲。
新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譯 朝代: 清 版本: 同治三年(1864)上海美華書館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所降之像乎此事旣無能駁則爾宜靖息不可造次况此人未攘竊殿物未讟
新約聖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輯 朝代: 清 版本: 同治二年(1863)上海美華書局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第十三章我立於海沙,見一獸由海岀,有七首十角,角冠十冕,謗讟之名書於首。我所見之獸如豹,其足如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以其能其位及大權賜之。我見其首之一如受傷瀕死,其瀕死之傷得愈。全地奇而從獸,乃拜賜權於獸之龍,且拜獸曰:誰如此獸乎?誰能與之戰乎?有以夸大謗讟之口賜之,又賜之以權,可行四十二月。彼啓口謗讟,神乃謗讟其名其幕及居於天者,又俾其可戰於聖徒而勝之,且賜之以權,可治諸族及音及國。凡居於地而其名不見錄於自創世時。見殺之羔之生命册者,皆將拜之。有耳者宜聽之。凡擄掠者亦將見擄以劍殺者亦必見殺於劍。夫聖徒之忍耐與,信在茲矣。
新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輯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八年(1902)上海大美國聖經會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口謗讟神乃謗讟其名其幕及居於天者七又俾其可戰於聖徒而勝
新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著 朝代: 清 版本: 治14 (1881)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以供國用頗有乾沒士庶怨讟後與妃張氏不睦
新舊唐書合鈔
| 传统分类: 史部 | 史钞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沈炳震 撰 朝代: 清 版本: 同治十年武林吴氏来堂本 刊印朝代: 清 |
晉師曠論石言昭公八年八年春,石言于𣈆魏榆。晉侯問于師曠曰:石何故言?對曰:石不能言,或馮焉。謂不然,民聽濫也。抑臣又聞之曰:作事不時,怨讟動於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彫盡,怨讟並作,莫保其性。石言不亦宜乎?於是,晉侯方築虒祁之宫,叔向曰:子野之言,君子哉!師曠
字。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遠於其身。小人之言,僭而無徵,故怨咎及之。詩曰: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唯躬是瘁,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處休。篇其是之謂平。是宫也成,諸侯必叛,君必有咎,夫子知之矣。昭十三年,晉屠蒯諫平公。昭公九年,晉荀盈如齊逆女,還,六月,卒于戲陽,殯于絳。未葬。晉侯飲酒,樂,膳宰屠蒯。蕢趨入,請佐。公使尊佐,許之,而遂酌以飲工。工,樂
也,曰:女爲君耳,將司聰也。辰在子卯,謂之疾日。君徹宴樂,學人舍業,樂爲疾故也。君之卿佐,是謂股肱,股肱或虧,何痛如之!女弗聞而樂,是不聰也。又飲外嬖嬖叔,外都大夫之嬖者,曰:女爲君目,將司明也。職在服以旌禮,禮以行事,事有其物,物有其容。今君之容非其物也。
古文淵鑑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清 康熙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能駁則宜安靜不可造次况此人未盜廟物亦未謗讟爾女神爾竟曳之至此若底米丟及偕彼
舊新約聖經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施約瑟 譯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八年(1902)上海大美國聖經會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毋謗讟
新約聖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輯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十一年(1905)上海聖書公會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雹災旣甚人謗讟上帝矣
新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輯 朝代: 清 版本: 同治七年(1868)福州美華書局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言衆不能勝乃賄人言云我儕聞其言謗讟摩西及神於是聳動衆民與長老及吉突
新約串珠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輯 朝代: 清 版本: 同治四年(1865)福州美華書院活字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下甚愛憐之故人人自安曾無謗讟自五六年來頻歲
唐書合鈔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沈炳震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怨讟動於民則有非言之物言石鳴近石言也天寶
唐書合鈔
| 传统分类: 史部 | 史钞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沈炳震 著 朝代: 清 版本: 雍正11年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其五,天使傾鼎於獸位,其國晦冥,人痛甚,而舌以其瘍,痛甚,謗讟天上,上帝不悔,攺所爲。
新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譯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年(1894)上海美華書館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師徒入室,衆復集,以故食不暇。親舊聞而至,欲援,耶穌止之,語人曰:彼乃狂耳。有士子來自耶路撒冷曰:彼爲別西卜所憑,藉鬼王以逐鬼耳。耶穌呼之來,設譬曰:撒但何忍逐撒但乎?若國自相分爭,則無以立國;家自相分爭,則無以立家。使撒但與撒但分爭,則不能立,永終必矣。無人能
入勇士室,刧其家具,必先縛勇士,然後室可刧也。我誠告爾,凡罪惡謗讟,其人可赦,惟謗讟聖神,終不可赦,必置之永刑。耶穌以人言其爲邪神所憑,故言此。
新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撰 朝代: 清 版本: 咸豐四年(1854)香港英華書院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史臣曰:“德良以劉莫知等極口詆毁,怨讟叢己,啓請仍舊,人皆短之。”
朝鮮王朝實録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民国 朝鮮史編修會 撰 addNames: 朝鮮實錄 朝代: 民国 版本: 朝鮮影印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曹不欲前往違逆主爾神之命各在幕中怨讟曰主憾我故導我出伊及欲以我付於亞摩利
舊新約聖經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施約瑟 譯 朝代: 民国 版本: 1913年本 刊印朝代: 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