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笙 | ||||||||||||||||||||||||||||||||||||||||||||||||||||||||||||
| 类别 | 汉语字词典 | ||||||||||||||||||||||||||||||||||||||||||||||||||||||||||||
| 释义 | 笙 U+7b19 字形信息Unicode: U+7b19 结构: ⿱竹生 笔画: 11 部首: 竹、生、𥫗、一 拼音: shēng 注音: ㄕㄥ 词典解释笙 shēng 管乐器名。由簧片、笙管、斗子三部分组成。簧片古时用竹制,后改用响铜;笙管为长短不一的竹管,于近上端处开音窗,近下端处开按孔,下端嵌接木质“笙角”以装簧片,并插入斗子内;斗子用匏、木或铜制成,连有吹口。有圆形、方形等多种形制,簧管自十三至十九根不等。奏时手按指孔,吹吸振动簧片而发音。能奏和音。是民间器乐合奏中的重要乐器。现经改革,有二十四簧笙、三十六簧键钮笙等,转调便捷,表现力更为丰富,除用于伴奏、合奏外,也用于独奏。 笙,十三簧,象鳳之身也。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謂之笙。大者謂之巢,小者謂之和。古者,隨作笙。 《说文·竹部》 我有嘉賓,鼓瑟吹笙。 《诗·小雅·鹿鸣》 八音:土曰塤,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絲曰絃,石曰磬,金曰鐘,木曰柷。五聲和,八音諧,而樂成。 《汉书·律历志上》 陋室有文史,高門有笙竽。 《长安交游者赠孟郊》诗 司事者或笙簫歌唱,或煮茗清談。 《浮生六记·闺房记乐》 竹席;竹簟。 簟,宋魏之間謂之笙。 《方言》第五 桃笙象簟,韜於筒中。 《文选·左思〈吴都赋〉》 桃笙,桃枝簟也。吴人謂簟爲笙。 刘逵 注 桃笙,以桃竹爲簟也,出柳子厚詩。呼簟爲笙,宋魏時語。 《表异录》 细小。 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細貌謂之笙。 《方言》第二 今稱至微之物曰笙,音如星,重言曰零星。 《新方言·释言》 康熙字典笙【未集上】【竹字部】 【唐韻】【廣韻】所庚切【集韻】【韻會】【正韻】師庚切,𠀤音生。【廣韻】樂器也。【世本】隨作笙。一曰女媧作。【說文】笙,十三簧,象鳳之身也。正月之音,物生,故謂之笙。【釋名】笙,生也。象物貫地而生也。《博雅·釋樂》以瓠爲之,十三管,宮管在左方。【白虎通】笙者大蔟之氣,象萬物之生故謂之笙。【爾雅·釋樂】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註】大者十九簧,和,十三簧者。【前漢·律歷志】匏曰笙。【註】匏,瓠也。列管瓠中,施簧管端。【書·益稷篇】笙鏞以閒。【詩·小雅】笙磬同音。【周禮·春官】笙師掌敎歙竽、笙。 又細也。【揚子·方言】笙,細也。自關而西,秦、晉之閒,凡細貌謂之笙。【廣雅】笙,小也。 又地名。【左傳·宣十八年】歸父還自晉至笙。【註】笙,魯境。 又簟名。【揚子·方言】簟謂之笙。【左思·吳都賦】桃笙象簟,韜于筒中。 又叶師莊切。【詩·小雅】鼓瑟吹笙。叶下將、行,行音杭。 又【字彙補】疏臻切,音莘。【史記·齊世家】遂殺子糾于笙瀆。【索隱曰】鄒誕生本作莘讀,莘、笙聲相近。 〔以瓠爲之,十三管,宮管在左方。〕 謹按此數語出博雅,誤列入釋名語中。今於以瓠句上增博雅釋樂四字。〔【白虎通】笙之爲言施也,牙也。萬物始施而牙,太蔟之氣也。〕 謹按原文笙作匏上二語乃匏之訓詁,與笙字無涉。今据本書改笙者大蔟之氣,象萬物之生故謂之笙。〔【書·益稷謨】笙鏞以閒。〕 謹按益稷不稱謨,謨改篇。 《康熙字典》 说文解字注笙 十三簧。蒙上管樂而言。故不云管樂也。大鄭周禮注曰。笙十三簧。按廣雅云笙十三管。亦每管有簧也。象鳳之身也。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謂之笙。白虎通曰。八音、匏曰笙。匏之爲言施也。在十二月萬物始施而牙。笙者、大蔟之氣。象萬物之生。故曰笙。釋名曰。笙、生也。象物貫地而生也。按禮經。東方鐘磬謂之笙鐘、笙磬。笙猶生也。東爲陽中。萬物以生。是以東方鐘磬謂之笙也。初生之物必細。故方言云。笙、細也。竽、大笙也。故竽可訓大。大者謂之巢。小者謂之和。見釋樂。孫云。巢高大。和小笙。鄉射記曰。三笙一和而成聲。三笙謂大者。一和謂小者也。从竹生。列管故从竹。正月之音故从生。舉會意包形聲也。韵會本無聲字爲長。所庚切。十一部。古者隨作笙。通典曰。出世本。 《说文解字注》 在古籍中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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