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堤工之宜堅築也。取土有遠近,故價値有多寡。取土之遠者,每土一方估銀二三錢不等;取土之近者,每土一方,亦估銀一錢四五分不等。遠土或取於百丈之外,或取於里餘之外,最近之土,亦應離堤二十丈及十五丈之外,此定例也。今見現築各堤,卽於堤
根取土,且於近堤一帶,先穵下一二尺,併將週圍剷平,以作假堤,希圖虛冐錢糧。又舊例,每堆土六寸,謂之皮夯杵三遍,以期其堅實;行硪一遍,以期其平整。虛土一尺,夯硪成堤,僅有六七寸不等,層層夯硪,故堅固而經久,雖雨淋衝刷,而不致有水溝浪窩、汕損坍塌之患。今見各堤俱無夯□,止□石硪,又自底至頂,俱用虛土
堆成,惟將頂皮陡坦,微硪一遍,以餙外觀。是以堤頂一經雨淋,則水溝浪窩在在不堪;堤底一經汕刷,則坍塌損壞,崩潰繼之。故年來糜費錢糧,迄無成效。自今以後,加幫之堤,俱將原堤重用夯杵,宻打數遍,極其堅實,而後於上再加新土。創築之堤,先將平地夯深數寸,而後於上加土建築,層層如式,夯杵行硪,務期堅固,照依估
定遠近土方加幫,不許近堤取土,亦不許穵傷民間墳墓。該道廳率該管官弁,不時往來廵查,如有近堤取土,餙作假堤,夯硪不堅,穵傷墳墓者,卽將義民人夫先行懲處,仍將承修等官揭報,以憑叅究。如不揭報,經臣察出,該道廳一併紏叅。
河防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边防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張鵬翮 纂 朝代: 清 版本: 雍正三年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尺之樁儘力硪打竟可打下一丈二三尺不復搖動力能
【乾隆】杭州府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邵晋涵 纂、清 鄭澐 修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四十九年(1784)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虛土一尺夯硪成堤僅有六七寸不等層層夯硪故
【乾隆】遂寧縣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寇賚言 纂、清 張松孫 修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五十二年(1787)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又兼雇天硪弔硪多架選用人夫盡力加硪總门錐
重濬江南水利全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山水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陳鑾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又奏:永定河於埝外築月埝,並開減河工。隸永清、東安、武清被災村民,既可赴工力食,而隄工需行硪乃堅,夯硪用河兵較熟,應日給飯食銀三分。得旨:以工代賑,即宜速辦。
清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溥儀 撰 addNames: 清歷朝實錄 朝代: 清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例價不敷硪工應酌給硪價募夫夯築以資鞏固
續行水金鑑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河渠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黎世序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土裹護並加石壩三層合計江西江東應估硪
林文忠公政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林則徐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五年長州黃氏本 刊印朝代: 清 |
下樁硪夫名數則例
永定河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河渠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陳琮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又奏,為査明奏
聞事。松江海塘臣査看之處,前己具摺奏聞。其査糸辦石遲延及設法趲修之處,臣己現具疏題明玆壉。臣張适禀稱,附貼石塘之土塘工程,原定每十一方給發工價銀共九分,加夯硪緊貼石塘堅築。張适到工之後,經確査各號土塘俱甩浮十堆積,竝未夯硪,每方止給工價銀五分有零。俞兆岳先築様塘,各工員俱照俞兆岳兩號様塘辦理,其樁木亦有多餘價值,現細加査察,核實報明等
語。臣正確査,隨據太僕寺唧俞兆岳咨開:石塘內之貼附士塘,夲寺惟恐塘身單薄,不足以資捍禦,塘面二丈加寛至四丈,塘脚四丈加寛至六丈四尺,加增士方之費,咨請在嵗修捐錢項下開銷。夲寺東西様塘共二百九十餘丈,應加增土方銀約五百餘兩,夲寺己經捐資補足,無庸再給。又咨稱樁木盈餘銀二百九十餘兩等因。臣査俞兆岳身仼總理,自應潔己無私,實心督率,乃士塘未加夯
硪,竟有浮多之銀,今稱加寛之,應領銀五百餘兩,捐資補足,無庸再給。此項銀兩及採辦樁木盈餘銀二百九十餘兩,不行早為報明,聞査始報,甚屬可鄙。臣諽據實奏聞。至在工承辦各貼塘之員,其士方餘岀工價之處,臣査訽俱稱所有土塘未加夯硪,多餘土方之銀,現俱尚存司庫,未敢支領,竝未侵冒。臣現飭附貼土塘,工程緊要,難仼浮鬆。即令以多餘未領之銀,仍
照原議,飭令張适督令各該員另行拆開,照例夯硪堅固。如重加拆修,此銀不敷,各員踓未侵冐,亦未先報出,應俱罰令各該員賠岀,添補修築。
世宗憲皇帝硃批諭旨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诏令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雍正十年至乾隆三年敕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潑水行硪連環套打三遍總以打至六寸驗有三套硪花
寶山縣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朱延射 纂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八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本資夯硪得力若硪輕力薄亦難使其黏結此次各
勉益齋偶存稿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裕謙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年勉益齋本 刊印朝代: 清 |
行硪一遍始能堅久若惟將頂皮陡坦微硪虛土
河渠紀聞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山水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康基田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麻,每斤銀二分。醬,每斤銀一分五釐。硪肘,每副銀八分。煤炭,每石銀三錢五分。油灰,每斤銀一分。桐油,每斤銀五分五釐。真火灰,每石銀二錢八分八釐。
行水金鑑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河渠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傅澤洪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趕緊硪築預備挂攬以待合龍大壩之外再鑲柴
續纂江蘇水利全案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河渠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李慶雲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十五年水利工程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一、夯硪,上重用十六夫,次重用十二夫,三重用八名夫。
先運水灌透堤土,用力夯之三遍為妙。運載土方,
治河奏績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河渠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靳輔 撰、清 陳潢原 論、清 張靄生 編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肩輿穿砐硪,樓在半天仰。
御製詩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文学 | 诗词 作者: 清 高宗弘曆 撰、清 蔣溥等 編二集、目錄、清 于敏中等 編三集、目錄、清 董誥等 編四集、目錄、清 王杰等 編五集、目錄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近難易牽算連硪工每方價銀二錢五分共
李肅毅伯奏議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李鴻章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五年鴻文書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者務期夯硪堅固愼毋貪苟完於一時而貽將來之瑕隙也
江北運程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董恂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一、月堤宜堅固可恃也。放淤者,開堤放水,他無所恃,所恃者月堤耳。新築月堤,宜剗去草根,先就平地行硪三遍,然後鋪土,每鋪土一尺,行硪兩遍,次年再于堤外加帮戧堤,然後可以放淤。至于舊有之月堤,務搜𡬶獾洞鼠穴,一一塡塞,夯硪堅實,亦于堤外加帮。戧堤,宜將舊堤刨作數層,如礓䃰狀,新舊土逓相加壓,夯硪堅實,膠粘一片,本年卽可放淤。葢月堤必須預年所築,而戧堤必於本年所帮,一以固其根,一以閉其氣也。凡月堤內外皆屬窪下,則堤內或編柳,或釘蓆,或掛防風埽,由堤外另加戧堤二三尺不等,總不使水浸月堤之根,恐內外滲漏,堤根受傷,以致失事。
天津縣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吴廷華 著 朝代: 清 版本: 刊本(序刊) 刊印朝代: 清 |
一、土塘應用石硪套打,以資堅實也。凡築士工,全憑夯硪。應備腰子石硪二百具,毎塡土一坯,計高一尺,先將塼塊草根檢收□盡,喘平鋤細,不許成團結塊,此密彼疏,然後
□水行硪,連環套打三遍,總以打至六寸,驗有二套硪花爲度。並用方身細尾之線錐,逐叚𮡪驗,須能飽錐,方爲合式。其内外坦坡,亦皆套打遑硪,其坡勢須如臥牛,充實飽滿,不許折腰瘦跛。委員試驗之時,但將丈杆平放坡上,其杆下中間無縫卽是飽滿,有縫卽是瘦減,無難立辨。至每坯塡士打娥,均各責令各叚委員驗收,打一次卽收一次,仍由總埋委員周厯錐驗,如有違式,將硪夫重責,罰令翻築套打。再不如式,卽行懲究。並由總理委員會同太倉州將叚員詳請嚴參。查驗硪工應給票據,以防偷減也。
寶山縣誌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梁蒲贵 著、清 吴康寿 著 朝代: 清 版本: 清光緒8年學海書院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內承辦員弁冀得盈餘坯頭動輒厚至三尺夯硪焉能結實錐
宣宗成皇帝聖訓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诏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愛新覺羅·旻寧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石硪毎二丈用一部,每部價銀五錢。
海塘新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河渠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琅玕 輯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虛土一尺夯硪成堤僅有六七寸不等層層夯硪故
遂寧縣誌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张松孙 著、清 李培峘 著 朝代: 清 版本: 清乾隆52年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硪
西圃叢辨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考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田雯 撰、清 田同之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堤堰王乾之後募夫夯硪足資鞏固以衞田
南巡盛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仪制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高晋 輯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三十六年(1771)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之土加培兩岸隄於緊要工段量加夯硪其餘平土
寧河縣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徐以觀 纂、清 關廷牧 修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四十四年(1779)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修之例毐土一方連夯硪給銀一錢三分六釐六
天津縣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吴廷華 纂、清 朱奎揚 修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四年(1739)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堅實行硪一遍以期平整虛土一尺夯硪成隄僅有六七
曹州府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 地理 作者: 清 李登明 纂、清 周尚質 修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二十一年(1756)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土堆成竝不肯如式夯硪且將挑出之土堆於臨河
遂寧縣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都会郡县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張松孫 著 朝代: 清 版本: 乾隆52年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題明。又初興大工之時,各夫俱以夯硪之法太嚴,用力
多而工食少,紛紛告苦,募僱不前。隨設法置造土車,每夫十名給車一輛,以期稍省人力,俾其樂趨,亦經
靳文襄奏疏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靳輔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