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呪畢,取北炁入水噀之,喝大顫。疾枷呪:天枷地枷,酆都大帝枷鬼枷,謹召枷鬼大將柳老速枷。疾
道法會元
| 传统分类: 道教部 | 正一部 现代分类: 道教 作者: 明 佚名 著 朝代: 明 版本: 正統道藏本 刊印朝代: 明 |
○丁酉,監察御史魏貞以寬罪入枷鐐,下錦衣衞獄。
明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胡廣 撰、明 張居正 撰、明 溫體仁 撰 朝代: 明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明 |
級道背後的是誰嫌得他回頭淨脫了枷只一枷稍把那
忠義水滸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小说类 | 琐记之属 现代分类: 文学 | 小说 作者: 元 施耐庵 撰、明 羅本 纂修、明 李贄 評 朝代: 明 版本: 末郁郁堂刻清 刊印朝代: 明 |
一、凡枷號人犯,除例有正條,及催徴稅糧,用小枷枷號,朝枷夜放外,敢有將罪輕人犯用大枷枷號傷人者,奏請降級調用;因而致死者,問發爲民。
大明律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朱元璋 撰 朝代: 明 版本: 1722年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大明律附例註解卷二十八刑律大理寺左少卿臣姚思仁謹註解斷獄囚應禁而不禁凢獄囚應禁而不收禁,應枷鎻杻而不枷鎻杻,及爲脫去者之。若囚該杖罪,官司笞三十,徒罪笞四十,流罪笞五十,死罪杖六十。若因應枷而流之類,應鎻而枷
者,各減。一等。若囚自脫去,及司獄官、典、獄卒私與囚脫去枷鎻杻者,罪亦如之罪。提牢官知情而不舉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其不應禁而禁,及不應枷鑕杻而枷鎻杻者,各杖六十。若典獄卒受財者,竝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條例
一,凢枷號人犯,除例有正條及催徵稅糧,用小枷枷號,朝枷夜放外,敢有將罪輕人犯用大枷枷號,傷人者,奏請降級調用。因而致死者,問發爲民。故禁故勘平人。凢官吏懐挾私讐,故禁平人者,杖八十。囚而致死者絞。
大明律附例註解
| 传统分类: 史部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姚思仁 著 朝代: 明 版本: 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諭刑部:嗣後枷責之犯,奉旨改為發遣者,律不重科,俱免其枷責之罪。若有情罪可惡,雖令發遣,仍應枷責者,臨時請旨。
清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溥儀 撰 addNames: 清歷朝實錄 朝代: 清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有枷號而新疆無枷號亦不畫一且言枷號而未及
讀例存疑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薛允升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十一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用枷枷號二個月發落婦人有罪美
大清律例精義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佚名 著 朝代: 清 版本: 道光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一、凡監禁人犯,止用細鍊,不用長枷。其應枷號人犯,除律例開載應用重枷枷號者,仍照遵行外,其餘枷號俱重二十五斤。
大清律例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三泰 纂、清 徐本 纂、清 劉統勳 續纂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枷枷號朝枷夜放外敢有將罪輕人犯用大
欽定大清律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朱軾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四十板枷號二個月如係旗下人鞭一百枷號一個月
定例成案合鐫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孫綸 輯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至雍正間吳江樂剂堂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一、凡枷號人犯,除例有正條及催徵稅糧,用小枷枷號,朝枷夜放外,敢有將罪輕人犯用大枷枷號傷人者,奏請降級調用;因而致死者,問發爲民。
大清會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伊桑阿 纂修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二十九年(1690)內府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枷號一箇月杖罪的決枷罪收贖事犯到官雖
駁案彙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全士潮 輯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别枷號例。
皇朝文獻通考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高宗弘曆 敕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少三千枷五十。曰少三千五百枷兩月,少四千枷七十日,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高宗弘曆 敕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末節總承上所犯各項而言鞫獄、司獄、提本官、典、獄卒受財者。之罪。再枷號人犯,當該官司吏卒有犯應枷不枷等罪,俱與此律同科。下條與囚金刃解脫及獄囚衣糧律,亦准此。
條例一、凡枷號人犯,除例有正條及催徵稅糧,用小枷枷號,朝枷夜放外,敢有將罪輕人犯用大枷枷號傷人者,奏請降級調用,因而致死者,問發爲民。
大清律集解附例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朱軾 纂 朝代: 清 版本: 雍正武英殿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小枷令士子帶枷幐錄一款查係因童生夾帶文字用小枷枷
宣宗成皇帝聖訓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诏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愛新覺羅·旻寧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枷號兩個月例杖一百免其枷號
刑部比照加減成案續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許槤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枷
石畫龕論述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说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杜堮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次至枷號輕重本有定式著刑部等衙門將各枷犯所戴枷號
仁宗睿皇帝聖訓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诏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愛新覺羅·颙琰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巪交部議處。昨閲鈔報內開刑部題為特叅虧空等事,將臣父擬以枷責等因具
題,奉
世宗憲皇帝硃批諭旨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诏令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雍正十年至乾隆三年敕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或伊祖父陣亡原折枷號五原析枷號五原折枷號六原折枷號三
律例圖說辨譌 荒政瑣言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萬維翰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正此不應禁而誤禁不應枷鎖杻而误枷
大清律集解附例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沈之奇 撰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五十四年(1715)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圖等將伊等所定應枷號三個月者枷號六個月應枷號四個
高宗純皇帝聖訓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诏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愛新覺羅弘歷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方枷號一箇月發落
明律集解附例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朱元璋 著、明 鄭繼芳 訂、明 吳用先 校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三十四年修訂法律館本 刊印朝代: 清 |
王法不敢開枷試問宋江開枷也未貫是言淸行濁假君
水滸傳
| 传统分类: 子部 | 小说类 | 杂事之属 现代分类: 文学 | 小说 作者: 元 施耐庵 撰、清 金人瑞 改批 朝代: 清 版本: 順治十四年(1657)序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板再用重枷枷示一月仍照定例治以應得之罪不
勉益齋偶存稿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裕謙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年勉益齋本 刊印朝代: 清 |
命刑部將拘禁枷號人犯分别詳審。四月,
欽定皇朝通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高宗弘曆 敕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處並將該花戸枷杖革役
欽定戶部漕運全書
|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邦计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福克旌額 纂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王命鄭忠男解枷。
朝鮮王朝實録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民国 朝鮮史編修會 撰 addNames: 朝鮮實錄 朝代: 民国 版本: 朝鮮影印本 刊印朝代: 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