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攽 | ||||||||||||||||||||||||||||||||||||||||||||||||||||||||||||
| 类别 | 汉语字词典 | ||||||||||||||||||||||||||||||||||||||||||||||||||||||||||||
| 释义 | 攽 U+653d 字形信息Unicode: U+653d 结构: ⿰分攵 笔画: 8 部首: 攵 拼音: bān、bīn 注音: ㄅㄢ、ㄅㄧㄣ 词典解释攽 bān 分。 乃惟孺子攽。 《说文·攴部》“攽”字下引《周书》 今本《书·洛诰》作“乃惟孺子頒朕不暇”。 汝惟小子當分取我之不暇而行之。 孔传 颁布。 宣和末,上思其忠,親批云:“雍孝聞昨上書致罹刑辟,忠誠可嘉,特開落過犯,授修武朗閤門宣贊舍人。”命攽而孝聞死矣。 《挥麈前录》卷二 文采盛明貌。 世基徽懿,文采攽馘。 《代大人撰赠奉政大夫任君墓志铭》 康熙字典攽【卯集下】【攴字部】 【唐韻】布還切【集韻】逋還切,𠀤音班。【說文】分也。【書·洛誥】乃惟孺子,頒朕不暇。○按書古文,訓頒作攽。 又【廣韻】府巾切【集韻】【韻會】悲巾切,𠀤音彬。義同。 又【博雅】攽,減也。 又【類篇】气分也。亦作𠚼。 【說文】从攴作攽。攽字原从攴作。 《康熙字典》 说文解字注攽 分也。从攴。分聲。此形聲包會意。周書曰。乃惟孺子攽。雒誥文。今尙書作頒。葢孔安國以今文字易之。周禮亦作頒。當是攽爲正字。頒爲假借字。鄭司農云。頒讀爲班布之班。據許所偁古文則當云頒當爲攽。不爾者漢時攽字不行也。馬注尙書。頒猶分也。云猶者、頒訓大。大則必分。非可徑訓分也。故云猶。讀與虨同。分聲彬聲本皆在十三部。徐仙民於周禮頒音墳、於書音甫云反是也。音轉入十四部。布還切。 《说文解字注》 在古籍中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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