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州人也。城人白早生殺刺史司馬悅,據城南叛。悅息朏走投侯仁。賊雖重加購募,又嚴其捶撻,侯仁終無漏泄,朏遂免禍。事寧,有司奏其操行,請免府籍,叙一小縣。詔可。石祖興,常山九門人也。太守田文彪、縣令和眞等喪亡,祖興自出家絹二百餘匹,營護喪事。州郡表列,孝文嘉之,賜爵二級爲上造。後拜寧陵令,卒。吏部尚書李韶奏其節義,請加賜謚,以奬來者。靈太后令如所奏,有司謚曰恭。
北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唐 李延壽 著 朝代: 唐 版本: 百衲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然弘度居家,子弟班白,動行捶楚,閨門整肅,為當世所稱。
北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唐 李延壽 撰、清 孫人龍 考證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釋名曰:睫,接也,捶於匡而相接也。
太平御覽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北宋 李昉 著 朝代: 北宋 版本: 四部叢刊中華學藝社借照日本帝室圖書寮京都 刊印朝代: 民国 |
訟者多兩讓而止。十年春,正月,乙未,以皇孫昭為河南王,楷為華陽王。昭,廣之子也。 二月庚申,上幸晉陽,命高熲居守。夏四月辛酉,至自晉陽。 成安文子李徳林恃其才望,論議好勝,同列多疾之,由是以佐命元功,十年不徙級。徳林數
與蘇威異議,高熲常助威奏徳林狠戾,上多從威議。上賜徳林莊店,使自擇之。徳林請逆人高阿那肱衛國縣市店,上許之。及幸晉陽,店人訴稱高氏强奪民田,於内造店賃之。蘇威因奏徳林誣罔,妄奏自入。司農卿李圓通等復助之,曰:“此店收利如食千戸,請計日追𧷢。”上自是益惡之。虞慶則等奉使闗東巡省還,皆奏稱鄉正專理辭訟,黨與愛憎,公行貨賄,不便於民。上令廢之。徳林曰:“兹事臣本以為不可,然置來始爾,復即停廢,政令不一,朝成暮毁,深非帝王設法之義。臣望陛下自今羣臣於律令輒欲改張,即以軍法從事,不然者,紛紜未已。”上遂發怒,大詬云:“爾欲以我為王莽邪?”先是德林稱父爲
太尉諮議,以取贈官,給事黄門侍郎猗氏陳茂等密奏徳林父終於校書,妄稱諮議,上甚銜之。至是上因數之曰:“公為内史,典朕機密,比不可豫計議者,以公不𢎞耳,寧自知乎?又罔冒取店,妄加父官,朕實忿之而未能發,今當以一州相遣耳。”因出為湖州刺史。徳林拜謝曰:臣不敢復望内史令,請但預散參。上不許,遷懐州刺史而卒。李圓通本上微時家奴,有器幹,及為隋公,以圓通及陳茂為參佐,由是信任之。梁國之廢也,上以梁太府卿柳莊為給事黄門侍郎。莊有識度,博學善辭令,明習典故,雅達政事,上及高熲、蘇威皆重之。與陳茂同僚,不能降意。茂譛之於上,上稍疎之,出為饒州刺史。上性猜忌,
不悦學,既任智以獲大位,因以文法自矜,明察臨下,恒令左右覘視内外,有過失則加以重罪。又患令史𧷢汙,私使人以錢帛遺之,得犯立斬。每於殿廷捶人,一日之中,或至數四。嘗怒問事,揮楚不甚,即命斬之。尚書左僕射高熲、治書侍御史柳彧等諫:“以為朝堂非殺人之所,殿廷非决罰之地。”上不納。熲等乃盡詣朝堂請罪,上顧謂領左右都督田元曰:吾杖重乎?元曰:重。帝問其狀,元舉手曰:陛下杖大如指,捶人三十者,比常杖數百,故多死。上不懌,乃令殿内去杖,欲有决罰,各付所由。後楚州行參軍李君才上言:“上寵高熲過甚。”上大怒,命杖之,而殿内無杖,遂以馬鞭捶殺之,自是殿内復置杖。未幾,怒
甚,又於殿廷殺人。兵部侍郎馮基固諫,上不從,竟於殿廷殺之。上亦尋悔,宣慰馮基,而怒羣臣之不諫者。 五月,乙未,詔曰:“魏末喪亂,軍人權置坊府,南征北伐,居處無定,家無完堵,地罕包桑,朕甚愍之;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罷山東、河南及北方縁邊之地新置軍府。” 六月,辛酉,制民年五十,免役收庸。 秋,七月,癸卯,以納言楊素為内史令。冬,十一月,辛丑,上祀南郊。
資治通鑑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北宋 司馬光 著 朝代: 北宋 版本: 景上海涵芬樓藏宋刊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五年夏六月,齊主殺樂陵王百年。時白虹圍日再重,又横貫而不達,赤星見,齊主欲以百年厭之。㑹博陵人賈徳胄教百年書,百年嘗作數“敕”字,徳胄封以奏之。帝發怒,使召百年。百年自知不免,割帶玦留與其妃斛律氏。見帝於涼風堂,使百年書“敕”字,騐與徳胄所奏相似,遣左右亂捶之,又令曵之遶堂行且捶,所過血皆遍地,氣息將盡,乃斬之,棄諸池,池水盡赤。妃把玦哀號不食,月餘亦卒,玦猶
在手,拳不可開,其父光自擘之,乃開。
通鑒紀事本末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南宋 袁樞 撰 朝代: 南宋 版本: 四部叢刊景宋刻大字本 |
壺口捶阸,尉睦于後。
通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宋 鄭樵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唐和為內都大官。評决獄訟,不加捶楚,欵獲實者甚多,世以是稱之。
册府元龜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宋 王欽若 撰、宋 楊億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異曰:奴復與宫中衞士忿爭,衞士毆捶奴,宏聞復賞五千。
太平御覽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宋 李昉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廬陵邑子歐明者,從賈客道經彭澤湖,每過,輒以船中
所有多少投湖中。見大道之上有數吏,皆著黒衣,乘車馬,云是清洪君,使要明過。明知是神,然不敢不往。吏車載明,須臾,見有府舍門下吏卒,吏曰:清洪君感君有禮,故要君以重送君皆勿取,獨求如願耳。去,果以繒帛贈之,明不受,但求如願。神大怪,明知之,意甚惜之,不得已,呼如願,使隨明去。如願者,清洪婢,常使取物。明將如願歸,所須輒得之。數年成富人,意漸驕盈,不復愛如願。正月歲朝,雞初一鳴,呼如願,如願不即起。明大怒,欲捶之,
如願乃走於糞上有昨日故歲掃除聚薪,足以偃人,如願乃於此逃得去。明謂逃在積薪糞中,乃以杖捶糞使出,又無出者,乃知不能得,因曰:汝但使我富,不復捶汝。今世人歲朝鷄鳴時,輒往捶糞,云使人富。
太平廣記
| 传统分类: 子部 | 小说类 | 异闻之属 现代分类: 文学 | 小说 作者: 宋 李昉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捶止,捶,之橤翻。
資治通鑑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宋 司馬光 撰、元 胡三省 音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四年冬十一月,威武節度使王潮弟審知為觀察副使,有過,潮猶加捶撻,審知無怨色。潮寢疾,捨其子延興、延
虹、延豐、延休,命審知知軍府事。十二月丁未,潮薨,審知以讓其兄泉州刺史審邽,審邽以審知有功,辭不受。審知自稱福建留後,表于朝廷。
通鑑紀事本末
| 传统分类: 史部 | 纪事本末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宋 袁樞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第七、菩薩齋日,不得捶兒子、奴婢、畜生。
法苑珠林
| 传统分类: 佛教部 | 事汇部 现代分类: 佛学 作者: 唐 道世 撰 朝代: 宋 版本: 福州藏本 刊印朝代: 宋 |
○戊申,平虜守備署指揮楊淮以索賄捶死百戶洪泰,事覺,論死。
明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胡廣 撰、明 張居正 撰、明 溫體仁 撰 朝代: 明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明 |
捶楚宣帝因此大銜之軌又嘗與小內史賀若弼言反
北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唐 李延壽 撰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二十三至三十四年(1595-1606)北京國子監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長外捶帥羌蠻八千餘人内附玄遇以其部落置萊川州而還初新豐
通鑑紀事本末
| 传统分类: 史部 | 纪事本末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南宋 袁樞 撰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二年(1574)豐城李栻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捶糞
稗史彙編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纂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王圻 輯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捶之者尤住
天中記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陳耀文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唯聞舫從山頂樹木上過,都不見水。經三日,至石頭淮而往,亦不復見竹杖所在。舫入淮,至朱雀,乃見杯渡騎大航蘭以捶捶之曰:馬何不行?觀者甚多。靈期等在舫遥禮之。渡乃自下舫取書并鉢,開書視之,字無人識者。渡大笑曰:使我還耶!取鉢擲雲中,還接之,曰:我不見此鉢四千年矣。渡多在延。賢寺法意處,時世以此鉢異物,競徃觀之。一說云:靈期舫漂至一窮山,遇見一僧來,云:是渡弟子,昔持師鉢而死,治城寺,今因君以鉢還師,但令一人擎鉢舫前,自安隱至也。期如所教,果獲全濟。至南州,杯渡期當騎蘭之日,爾曰早出,至晩不還。陳氏明,但見門扇上有靑書六字云:福徑門,靈人降。字勁可識其家。杯渡遂絕迹矣。都下杯渡往來山邑,多行神呪。時瘦常婢偷物而叛,四追不擒,乃問渡云:巳死,在城江邊空塜中。
太平廣記
| 传统分类: 子部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朝宋 李昉 編、明 許自昌 校訂 朝代: 明 版本: 刊本 刊印朝代: 明 |
捶辱洪僧官徒弟瓦察其
名山藏
| 传统分类: 史部 | 杂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何喬遠 著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又泉鑄歲遠,類多翦鑿,江東大錢,十不一在。公家所受,必須輪郭,遂買本一千,加子七百,猶求請無地,捶革相繼。尋完者為用,既不兼兩,回復遷貿,㑹非委積,縱令小民每嬰困苦。且錢帛相半,為制永久,或聞長宰須令輸直,進違舊科,退容姦利。
歷代名臣奏議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楊士奇 編、明 黃淮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典刑者,公柄也,在官者得施於部屬之內。若非在官,又非部屬,雖有私罪,必告於官為之理,以明不得擅行鞭捶於齊人也。元衡身非在官,公成毋非部屬,而擅憑威力,橫此殘虐,豈合均於常典。柏公成取貨於仇,利母之死,悖逆天
性,犯則必誅。
全唐文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清 董诰 辑 addNames: 欽定全唐文 朝代: 清 版本: 嘉慶十九年武英殿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過捶扑交至取辦目前富商大賈緣兹射利有者從之
北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唐 李延壽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九年五洲同文书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子自是公卿以下皆被捶曳如奴隷矣
讀史碎金
| 传统分类: 史部 | 史评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胡文炳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元年蘭石齋本 刊印朝代: 清 |
捶琴
御定淵鑑類函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張英 纂、清 王士禛 纂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獲之罪以鞭笞捶楚爲尋常之辱其始也朝廷取天下
明史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高宗 钦定、清 張廷玉 撰 朝代: 清 版本: 光绪二十九年五洲同文书局本 刊印朝代: 清 |
聞被捶
兩晉南北合纂
| 传统分类: 史部 | 正史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馮世瀛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思明怒捶殺之
綱鑑會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葉澐 撰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思明怒捶殺之
綱鑑會編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葉澐 撰 朝代: 清 版本: 康熙間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捶
經籍籑詁
| 传统分类: 经部 | 群经总义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阮元 原輯、清 船山主人 重編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十九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判喬桐縣事李宗揆,捶縣民年六十者致死,命罷宗揆職。左右啓曰:“宗揆性本强悍,每爲守宰,屢捶殺人,固無字牧之意。”上曰:“此人性雖强悍,稍有吏才者也。”
朝鮮王朝實録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民国 朝鮮史編修會 撰 addNames: 朝鮮實錄 朝代: 民国 版本: 朝鮮影印本 刊印朝代: 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