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多聞聖弟子云何依無憎嫉惱、斷憎嫉耶?多聞聖弟子作是思惟憎嫉惱者必受惡報,現世及後世,若我憎嫉惱者,便當自害,亦誣謗他,天及諸智梵行者道說我戒,諸方悉當聞我惡名,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如是憎嫉惱者受此惡報,現世及後世,我今寧可依無憎嫉惱、斷憎嫉耶便依無憎惱、断憎嫉惱。如是多聞聖弟子依無憎嫉惱、断憎嫉惱也。
中阿含經
| 传统分类: 佛教部 | 阿含部 现代分类: 佛学 作者: 东晋 瞿昙僧伽提婆 譯 朝代: 宋 版本: 福州藏本 刊印朝代: 宋 |
居士!多聞聖弟子云何依無憎嫉、斷憎嫉惱耶?多聞聖弟子作是思惟憎嫉惱者必受惡報,現丗及後丗,若我憎嫉惱者,便當自害,亦誣謗他,天及諸智梵行者道說我戒,諸方悉當聞我惡名,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如是憎嫉惱者受此惡報,現丗及後丗,我今寧可依無嫉惱、斷憎嫉惱耶便依無憎嫉、斷憎
嫉惱。如是多聞聖弟子依無憎嫉惱、斷憎嫉惱也。
中阿含經
| 传统分类: 佛教部 | 阿含部 现代分类: 佛学 作者: 东晋 瞿昙僧伽提婆 譯 朝代: 宋 版本: 思溪藏本 刊印朝代: 宋 |
居士!多聞聖弟子云何依無憎嫉惱、斷憎嫉惱耶?多聞聖弟子作是思惟:“憎嫉惱者必受惡報,現世及後世,若我憎嫉惱者,便當自害,亦誣謗他,天及諸智梵行者道說我戒,諸方悉當聞我惡名,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如是憎嫉惱者受此惡報,現世及後世,我今
寧可依無憎嫉惱、斷憎嫉惱耶?”便依無憎嫉惱、斷憎嫉惱。如是多聞聖弟子依無憎嫉惱、斷憎嫉惱也。
中阿含經
| 传统分类: 佛教部 | 阿含部 现代分类: 佛学 作者: 东晋 瞿曇僧伽提婆 譯 朝代: 东晋 版本: 高麗藏本 刊印朝代: 宋 |
史闕郡名。憎者曲法滅之。
册府元龜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宋 王欽若 撰、宋 楊億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王曰:愛齊而憎秦。
通志
|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宋 鄭樵 撰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居士!多聞聖弟子云何依無憎嫉惱、斷憎嫉耶?多聞聖弟子作是思惟憎嫉惱者必受惡報,現丗及後世,若我憎嫉惱者,便當自害,亦誣謗他,天及諸智梵行者道說我戒,諸方悉當聞我惡名,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如是憎嫉惱者受此惡報,現丗及後丗,我今寧可依無憎嫉、斷憎嫉惱耶便依無憎惱、斷憎
嫉惱。如是多聞聖弟子依無憎嫉惱、斷憎嫉惱也。”
中阿含經
| 传统分类: 佛教部 | 阿含部 现代分类: 佛学 作者: 东晋 瞿昙僧伽提婆 譯 朝代: 宋 版本: 普寧藏本 刊印朝代: 元 |
天下之事,有善有惡,任善人則國安,用惡人則国弊。公卿之內,情有愛憎,憎者惟見其惡,愛者止見其善。愛憎之間,所宜詳慎。若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共善,去邪勿疑,任賢勿猜,可以興矣。
歷代名臣奏議
| 传统分类: 史部 | 诏令奏议类 | 奏议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楊士奇 編、明 黃淮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憎愛人侔愛人不得復憎也侔憎人不得復愛也
經濟類編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馮琦 纂、明 馮瑗 纂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三十二年(1604)周家棟等浙江虎林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憎然必去愛憎而後得人以興者愛憎岀於私
古文世編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潘士達 輯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三十七年(1609)廣東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為語柳子,勿憎王孫。
文章辨體彙選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明 賀復徵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化愛爲憎憎憎愛愛愛愛憎憎好惡無常願王不動
紫栢老人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明洪武至崇祯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釋真可 撰 朝代: 明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呉章謂韓宣王曰:人主不可佯愛人,一曰不可復憎。不可以佯憎人。一曰不可復愛也。故佯憎佯愛之徵見,則䛕者因資而毁譽之。雖有明主,不能復收,而况於以誠借人也。
經濟類編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馮琦 編、明 馮瑗 編 朝代: 清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清 |
也對曰人之憎我者不可不知也吾憎人也不可得
喻林
|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徐元太 編 朝代: 明 版本: 萬曆四十三年(1615)宣城徐胥慶刻本 刊印朝代: 明 |
列王所羅門在耶路措冷前邪僻山右邊偏西頓人可憎的神亞斯大禄摩押人可憎的神基抹亞捫族可憎的
舊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施約瑟 譯 朝代: 清 版本: 同治十三年(1874)京都美華書院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因爲這都是你神耶和華所憎惡的可憎惡的物,你不可帶進家裏去,惟恐你也成爲當滅的,與物一樣,你當厭惡憎嫌,因爲是可棄絕的物。
新舊約聖經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譯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九年(1903)上海大美國聖經會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爲非的人,爲善人所憎惡;行正直道的,爲惡人所憎嫌。
新舊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著 朝代: 清 版本: 光緖25 (1899)年本 刊印朝代: 清 |
“居士!多聞聖弟子云何依無憎嫉惱、斷憎嫉惱耶?多聞聖弟子作是思惟:“憎嫉惱者必受惡報,現世及後世,若我憎嫉惱者,便當自害,亦誣謗他,天及諸智梵行者道說我戒,諸方悉當聞我
惡名,身壊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如是憎嫉惱者受此惡報,現世及後世,我今寧可依無憎嫉惱、斷憎嫉惱耶?”便依無憎嫉惱、斷憎嫉惱。如是多聞聖弟子依無憎嫉惱、斷憎嫉惱也。
中阿含經
| 传统分类: 佛教部 | 般若部 现代分类: 佛学 作者: 东晋 瞿曇僧伽提婆 譯 朝代: 东晋 版本: 乾隆藏本 刊印朝代: 清 |
憎王孫文
全唐文
|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清 董诰 辑 addNames: 欽定全唐文 朝代: 清 版本: 嘉慶十九年武英殿刊本 刊印朝代: 清 |
當視爲可憎水族中凡無翅無鱗者爾皆當視爲可憎〇禽鳥中亦有當視爲可憎不可食者即
舊新約聖經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施約瑟 譯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八年(1902)上海大美國聖經會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憎主勸人亦
新舊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譯 朝代: 清 版本: 光緒二十五年(1899)聖書公會鉛印本 刊印朝代: 清 |
○諭軍機大臣等:前因竇光鼐於黃梅丁憂演戲、彌補虧空等款,執辯嘵嘵,再三瀆奏,且親赴平陽
招告,聚集生監,千百成群,經伊齡阿兩次叅奏摺到,朕原憎其煽惑人心,有類風狂,是以節次降旨,將伊革職拏問。是竇光鼐在浙省咆哮多事,不特阿桂、伊齡阿等憎其為人,即朕亦厭其舉動乖張,污人名節。及伊前昨兩日回奏摺到,將黃梅任內劣蹟,逐款羅列,并於生監平民等呈出捐派領借等印信圖書字帖二千餘張內,每樣進呈一紙。朕詳加閱看,並命軍機大臣查對,俱係黃梅劣蹟之確
鑿可據者,則竇光鼐之奏,並非捕風捉影,摭拾誣陷,已可概見。伊係硜硜自守之書生,若謂於此事意圖捏造以實其言,則二千餘張之印信、圖書、字帖,必俱係竇光鼐憑空造作,想竇光鼐未必有此伎倆。朕於竇光鼐始則憎之,而此時則覺其言之確鑿,惟欲將黃梅劣蹟徹底查辦,以正其罪。所謂無固無我,不存成見。前之憎竇光鼐,乃憎其所可憎,今之信竇光鼐,亦信其所可信也。阿桂等前在浙
省查辦時,目睹竇光鼐多事咆哮,性情執抝,自為心懷厭惡,今復令其前往查辦,斷不可仍執前見,稍涉私嫌,惟當以朕之心為心,逐款秉公研訊,俾貪員劣蹟一一審出,寘之重典。所謂懲一可以儆百,政體國法必當如此,阿桂想必與朕同心也。至竇光鼐在平陽招告,聚集生監,千百成群,且平日固執性成,闔省官吏自必皆與伊不睦。伊齡阿據其稟揭,即行叅奏,在伊齡阿亦不無憎惡竇光鼐之
心。至阿桂受恩深重,為國重臣,必能通曉大義,非伊齡阿之新進者可比。阿桂當效朕大公無私之心,前往查辦時,毫無芥蒂,一秉至公,此案自不難水落石出矣。阿桂於途次遇見竇光鼐時,即遵昨旨,寬其拏問,解去刑具,告以朕意,帶往浙省,隨同查辦。並著阿桂接奉此旨,即速兼程行走,朕惟計日以待也。將此傳諭阿桂,並諭閔鶚元知之。閔鶚元亦當善體朕意也。
清實錄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溥儀 撰 addNames: 清歷朝實錄 朝代: 清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清 |
憎之能
復初齋文集
|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翁方綱 撰 朝代: 清 版本: 稿本 刊印朝代: 清 |
之人凡人之性樂怙而憎憫樂佚而憎勞心常無欲可謂
百家類纂
| 传统分类: 子部 | 杂家类 | 杂纂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沈津 輯 朝代: 清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清 |
屢憎貴近,至招對覈之請,不可仍冒。請命罷斥臣職。”答曰:“勿辭。退待。”
朝鮮王朝實録
|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民国 朝鮮史編修會 撰 addNames: 朝鮮實錄 朝代: 民国 版本: 朝鮮影印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無論甚麽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汚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新舊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民国 佚名 撰 朝代: 民国 版本: 1921年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這原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爲這是當毀滅的物。
新舊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民国 佚名 譯 朝代: 民国 版本: 1920年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四在非卜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
舊新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民国 佚名 譯 朝代: 民国 版本: 1930年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主人事乃在耶和華爲非作夕的被義人憎嫌行事正直的被惡人憎惡
新舊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民国 佚名 譯 朝代: 民国 版本: 1937年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當視爲可憎水族中凡無翅無鱗者爾皆當視爲可憎○禽鳥中亦有當視爲可憎不可食者即
舊新約聖經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施約瑟 譯 朝代: 民国 版本: 1913年本 刊印朝代: 民国 |
耶和華着發汝去,分付汝好去勦滅作惡嘅亞
馬力人愛同佢交戰,至到滅淨佢,汝做也唔聽從。耶和華嘅命翻下轉急急來搶贓物來行。耶和華憎惱嘅掃羅就應撒母耳話:吾都遵哩耶和華嘅命行哩。
新舊約全書
| 传统分类: 子部 | 诸教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佚名 輯 朝代: 民国 版本: 1931年本 刊印朝代: 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