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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汉语字词典
释义
U+5f8b

字形信息

Unicode: U+5f8b
结构: ⿰彳聿
笔画: 9
部首: 彳、聿
拼音:
注音: ㄌㄩˋ

词典解释

古代用竹管或金属管制成的定音仪器。以管的长短确定音阶高低。亦用作测候季节变化的仪器。
〔孟春之月〕律中大蔟。
《礼记·月令》
律,候氣之管,以銅爲之。
郑玄注
按司農注《周禮》云: 陽律以竹爲管,陰律以銅爲管,鄭康成則以皆用銅爲之。
孔颖达疏
孔子吹律,自知殷後;項羽重瞳,自知虞舜苗裔也。
《论衡·奇怪》
鄒家不用偏吹律,到底榮枯也自均。
《秋》诗
律應黄鍾,綉線添紅。
《骂玉郎过感皇恩采茶歌·四时佳兴·冬》曲
乐律;音律。古人按音阶高低分为六律和六吕,合称十二律。
聲依永,律和聲。
《书·舜典》
律謂六律六吕。
孔传
此磬與鐘律合,故擊彼應此。
《唐语林·补遗一》
节气;时令。古人以律与历附会,用十二律对应一年的十二个月。其说始于《吕氏春秋》。
一雁飛吴天,羈人傷暮律。
《吴中闻潼关失守因奉寄淮南萧判官》诗
塞上早春時,煖律猶微。
《浪淘沙》词
風物自應隨律轉,霜髯争得見春消。
《寒夜》诗
法纪;法令;规则。
師出以律,否臧凶。
《易·师》
律,法也。
孔颖达疏
於是相國蕭何攈摭秦法,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
《汉书·刑法志》
然本末之强弱適均,視乎時勢之變通爲律。
《资政新篇》
爵位的等级。
有功德於民者,加地進律。
《礼记·王制》
應氏曰: 律者,爵命之等。
陈澔集说
遵循;取法。
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
《礼记·中庸》
孔子卒,公誄之曰:“……嗚呼哀哉尼父!無自律。”
《左传·哀公十六年》
律,法也。言喪尼父,無以自爲法。
杜预注
有心律天道,無位救陵夷。
《和李六侍御文宣王庙释奠作》
故“祖述”、“憲章”、“上律”、“下襲”者,道也;其爲斟酌帝王律天襲地之統紀,以咸宜而不息者,德也。
《读四书说大全·中庸第三十章》
约束。
先廉恥而後刑罰,先親愛而後律其身。
《尉缭子·战威》
蓋人心不同,所見各異,雖聖人不能律天下之人盡棄其學而學焉。
《吹剑四录》
《桃花扇》之解脱,非真解脱也;滄桑之變,目擊之而身歷之,不能自悟,而悟於張道士之一言……故《桃花扇》之解脱,他律的也;而《紅樓夢》之解脱,自律的也。
《红楼梦评论》
诗的格律。
覓句新知律,攤書解滿床。
《又示宗武》诗
沈宋而下,法律精切,謂之律。
《珊瑚钩诗话》卷三
詩之有律,非特近體爲然也,即古體亦有之。
《柳南随笔》卷三
展轉至曉,乃賦一律。
《清平山堂话本·风月相思》
唐以律取士,猶今日之時文也。
《李贺诗解序》
衡量;比照。
而科舉之文,一切聽其所自爲,有司以一時尺度律而度之,未嘗變其格也。
《变文法》
談玄説妙,聽者茫然,而律其所行,顛倒錯繆者十八九,此亦何用于世哉!
《论语辨惑二》
鈞金束矢之制,儒者所疑,此以後世律三代也。
《樵香小记·钧金束矢》
治理;处治。
信安王以恭儉律家,夫人尤勤苦敬順,事夫訓子,率用寒素。
《宋故孟夫人墓志铭》
王撫軍傳文慶至省,欲律以軍法。
《辛壬琐记》
梳理;爬梳。
不沐則濡櫛三律而止,不浴則濡巾三式而止。
《荀子·礼论》
律,理髮也。
杨倞注
麥生根成,鋤區間秋草,緣以棘柴律土壅麥根。
《齐民要术·大小麦》
见“律律”。
佛教持守的戒律。
持齋唯一食,講律豈曾眠。
《律僧》诗
佛教指讲解戒律的房舍,即律院。
大相國寺舊有六十餘院,或止有屋數間,簷廡相接,各具庖爨,每虞火災,乃分東西,各爲兩禪兩律。
《清波别志》卷中
通“壘”。
《黄帝書》稱上古之時,有兄弟二人,荼與鬱律。
《艺文类聚》卷八六引汉应劭《风俗通》曰
今本《风俗通》作鬱壘。壘、律古音声相近。
同“硉”。从高处推石而下。
上擊下律,有似勇壯之卒。
《文选·枚乘〈七发〉》
律當爲硉。
李善注
姓。汉代有律子公。见《姓苑》。

康熙字典

【寅集下】【彳字部】
【唐韻】呂戌切【集韻】【韻會】【正韻】劣戌切,𠀤音嵂。【玉篇】六律也。【廣韻】律呂也。【說文】均布也。十二律均布節氣,故有六律,六均。【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律管,所以分氣。【前漢·律歷志】律有十二,陽六爲律,隂六爲呂,黃帝之所作也。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西,昆侖之隂,取竹之解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閒而吹之,以爲黃鐘之宮,制十二筩以聽鳳之鳴。其雄鳴爲六,雌鳴亦六,比黃鐘之宮而皆可以生之,是爲律本。【後漢·律曆志】殿中𠋫用玉律十二,惟二至乃𠋫,靈臺用竹律六十𠋫日如其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又用玉。漢末以銅爲之。【書·舜典】同律度量衡。【禮·王制】考時月,定日同律。
【爾雅·釋詁】法也。
又常也。【註】謂常法。【正韻】律呂萬法所出,故法令謂之律。【管子·七臣七主篇】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釋名】律,累也。累人心,使不得放肆也。【左傳·桓二年】百官於是乎咸懼,而不敢易紀律。
又軍法曰律。【易·師卦】師出以律。
又𠛬書曰律。【前漢·𠛬法志】蕭何攟摭秦法,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晉書·𠛬法志】秦漢舊律起自李悝。悝著網捕二篇,雜律一篇
又以其律具其加減,是故所著六篇而已。
又爵命之等曰律。【禮·王制】有功德于民者,加地進律。【疏】律卽上公九命,繅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之等,是也。
【爾雅·釋言】述也。【禮·中庸】上律天時。
【爾雅·釋言】銓也。所以銓量輕重。
又理髮曰律。【荀子·禮論篇】不沐則濡櫛,三律而止。【註】律,理髮也。
又詩律。【杜甫·遣悶詩】晚節漸於詩律細。
又戒律。【佛國記】法顯慨律藏殘缺,於是以弘始二年至天竺,尋求戒律。
【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
又斛律,耶律,𠀤複姓。【姓譜】斛律,代人,世爲部落統軍,號斛律部,因氏焉。耶律,遼之後。
【韻補】與嵂通。【詩·小雅】南山律律。【司馬相如·大人賦】徑入雷室之砰磷鬱律兮,洞出鬼谷之堀礨崴魁。
〔【左傳·桓二年】百官於是乎畏懼,而不敢犯紀律。〕 謹照原文畏改咸。犯改易。〔【禮·王制】有功德于民者,加地進律。【疏】律卽上宮九命。〕 謹照原文宮改公。
《康熙字典》

说文解字注

均布也。均律雙聲。均古音同匀也。易曰。師出以律。尙書。正日。同律度量衡。爾雅。坎律銓也。律者所以笵天下之不一而歸於一。故曰均布也。从彳。聿聲。呂戌切。十五部
《说文解字注》

在古籍中的用法

  1. 律令。
    册府元龜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宋 王欽若 撰、宋 楊億 撰
    朝代: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2. 本律
    文獻通考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元 馬端臨 撰
    朝代: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3. 諸鬼神非用此律,但依常律。
    道法會元
    传统分类: 道教部 | 正一部
    现代分类: 道教
    作者: 明 佚名 著
    朝代:
    版本: 正統道藏本
    刊印朝代:
  4. ○甲戌。命毀刊行會定見行律條。廵撫南直隸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王恕奏:律乃治天下大法。我太祖高皇帝斟酌歷代律條,定為大明律,凡四百六十條,頒示天下。而名例律有曰:凡律令該載不盡事理,若斷罪而無正律者,引律比附,應加應减,定擬罪名。近在京書坊刊行大明律,後有會定見行律一百八條,不知何時而會定者。內之法官,老於刑名者,必不依此比附,但恐流傳四方,未免有誤。新進之士,畧舉其兵律多支廩給條,及刑律罵制使及本管長官條,皆輕重失
    倫,不可行於天下。乞以其板毀之。至是法司會議,宜以恕言,通行內外法官,自後斷罪悉依大明律并奏准見行事例。敢有再稱會定律條,比擬出入人罪者,以故出入人罪論。仍行書坊即將所刻本燒毀,違者並治以罪。從之。
    明實錄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明 胡廣 撰、明 張居正 撰、明 溫體仁 撰
    朝代: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5. 本法大律生小律者例用正律小律生大律者借用倍律故
    樂律全書
    传统分类: 经部 | 乐类
    现代分类: 艺术
    作者: 明 朱載堉 撰
    朝代:
    版本: 萬曆鄭藩刻增修清印本
    刊印朝代:
  6. 律○此律不准自首
    王儀部先生箋釋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王肯堂 原釋
    朝代: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7. 正律、半律各有十二共,為三十六律。
    樂律全書
    传统分类: 经部 | 乐类
    现代分类: 艺术
    作者: 明 朱載堉 撰
    朝代: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8. 律也十二律一黃鍾也黃鍾生十二律十二律生五鷇
    圖書編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明 章潢 編
    朝代:
    版本: 萬曆四十一年(1613)刻本
    刊印朝代:
  9. 候氣律樂律由律異同律度長短不同
    群書考索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章如愚 編
    朝代:
    版本: 正德三至十三年(1508-1518)建陽劉氏慎獨書齋刻十六年(1521)重修本
    刊印朝代:
  10. 律詩
    新編古今事文類聚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祝穆 編、元 富大用 編
    朝代:
    版本: 内府刻本
    刊印朝代:
  11. ○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奏:法律館編訂民律、商律、民事、刑事、訴訟律等法典籌辦事宜。得旨:憲政編查館知道。
    清實錄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溥儀 撰
    addNames: 清歷朝實錄
    朝代:
    版本: 抄本
    刊印朝代:
  12. 律從重科斷依律者依强盜窩主律也律重則從律
    讀例存疑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薛允升 著
    朝代:
    版本: 光緒三十一年本
    刊印朝代:
  13. 駁案:新編總目:卷一名例上,卷二名例下,卷三名例下。卷四、吏律、職制、
    戸律、婚姻,卷五、戸律、倉庫、戸律、課程、戸律、錢債、禮律、儀制、禮律、兵律、軍政、兵律。
    卷六刑律賊盜上,卷七刑律賊盜上;卷八刑律賊盜中;卷九刑律賊盜下。卷十
    刑律人命,卷十一刑律人命,卷十二刑律人命,卷十三刑律人命,卷十四刑律人命,
    卷十五刑律人命,卷十六刑律人命,卷十七刑律人命,卷十八刑律人命。卷十九
    刑律鬬毆上。卷二十刑律鬬毆上;卷二十一刑律鬬毆下;卷二十二刑律鬬毆下;卷二十三刑律鬭毆下;
    卷二十四刑律鬭毆下;卷二十五刑律鬭毆下;卷二十六刑律鬭毆下。卷二十七刑律訢訟,卷二十八
    刑律訢訟,刑律、受藏刑律詐僞。卷二十九刑律、犯姦刑律、雜犯。
    駁案彙編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全士潮 輯
    朝代: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14. 律筒賦
    全唐文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清 董诰 辑
    addNames: 欽定全唐文
    朝代:
    版本: 嘉慶十九年武英殿刊本
    刊印朝代:
  15. 五言律
    佩文齋詠物詩選
    传统分类: 集部 | 别集类 | 清代
    现代分类: 文学 | 诗词
    作者: 清 张玉书 撰
    朝代: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16. 兵律關律
    刑部比照加減成案續編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許槤 撰
    朝代: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17. 七靑律婦吏律卷之三
    欽定大清律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朱軾 纂修
    朝代: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18. 舊律度,新律度舊律分新律分
    御制律呂正義後編
    传统分类: 经部 | 乐类
    现代分类: 艺术
    作者: 清 允祿 纂、清 張照等 纂
    朝代: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19. 律噐力清律四八
    大清律例精義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佚名 著
    朝代:
    版本: 道光刻本
    刊印朝代:
  20. 耶律薩哈、耶律賢適、室昉、紐哩、劉昱京、郭襲、耶律蘇色、邢抱朴、馬得臣、耶律和克
    钦定續通志
    传统分类: 史部 | 别史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嵇璜 纂修、清 曹仁虎等 纂修
    朝代: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21. 律說此條通指全律言凡敎誘人犯律內諸條之
    新編文武金鏡律例指南
    传统分类: 史部 | 职官类 | 官箴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凌銘麟 著
    朝代:
    版本: 康煕27年刊本
    刊印朝代:
  22. 律、刑律:
    大清律例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三泰 纂、清 徐本 纂、清 劉統勳 續纂
    朝代: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23. 法律行爲法律關係法律管轄法律上之加重
    法律名辭通釋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劉天佑 著
    朝代:
    版本: 光緒三十四年本
    刊印朝代:
  24. 條又諸律刑律
    大清律集解附例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法令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沈之奇 撰
    朝代:
    版本: 康熙五十四年(1715)刻本
    刊印朝代:
  25. 二十七年禁止有司官審案律例兩引刑部題凡審擬各案有律者引律無律
    皇朝掌故彙編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張壽鏞 著、清 宋文蔚 編
    朝代:
    版本: 光緒二十八年求實書社本
    刊印朝代:
  26. 耶律楚材
    御定佩文齋詠物詩選
    传统分类: 集部 | 总集类
    现代分类: 文学
    作者: 清 陳邦彦等 輯
    朝代: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27. 律呂正義黃鍾轉生律呂篇曰:
    皇朝文獻通考
    传统分类: 史部 | 政书类 | 通志之属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清 高宗弘曆 敕撰
    朝代:
    版本: 四庫全書本
    刊印朝代:
  28. 黄種之律最長應锺之律最短長者聲獨短者聲清十二律旋
    新編古今事文類聚
    传统分类: 子部 | 类书类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南宋 祝穆 編、元 富大用 編
    朝代:
    版本: 萬曆三十二年(1604)金陵書林唐富春德壽堂刻清印本
    刊印朝代:
  29. 一律接築
    續行水金鑑
    传统分类: 史部 | 地理类 | 河渠之属
    现代分类: 其他
    作者: 清 黎世序 撰
    朝代:
    版本: 刻本
    刊印朝代:
  30. ○命譯《大明律》,勿雜用元律。
    朝鮮王朝實録
    传统分类: 史部 | 编年类
    现代分类: 历史
    作者: 民国 朝鮮史編修會 撰
    addNames: 朝鮮實錄
    朝代: 民国
    版本: 朝鮮影印本
    刊印朝代: 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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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4:14:04